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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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发包 包 人: 总承包人: 分 分 包 人: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 ( 全称 ): (以下简称发包人)总承包人( ( 全称 ): ( ( 以下简称总承包人 ) 分 分 包 人 人 (全称) ) :(以下简称分包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及其她有关法律并结合本工程得详细状况,依据发包人与总承包人订立得总承包工程合同得约定,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均同意将 工程由分包人进行承建。三方遵循同等、自愿、公允与诚信得原则,就本分包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样,订立本协议。 一 、分包 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
2、程地点:分包工程规模及特征: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 承包方式、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为:( (1)招标文件(包括标前答疑、补遗等)所包括得全部内容及招标范围内得全部图纸内容(附件)与合同文件所要求完成得一切工作。2、承包方式: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分包工程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平安、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得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作为简洁得描述,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三、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 元)四、分包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五、质量标准依国家颁发得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与合同约定得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本分包工程须达到 标准。六、组成合同得文件如下: : (l)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加盖法人公章与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得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人、分包人加盖法人公章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得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3)本合同协议书、补充条款; ()本合同专用条款与附件(保修协议书与询标承诺函件等); (5)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发包人得托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6)招标书(包括招标答疑、招标会议纪要)及其附件;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10)投标书及其附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发包人审核后确认得预算书
4、及附件(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11)工程量清单与设备材料清单; (12)除合同价款外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3)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有关分包工程得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与文件, 这些记录与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得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与电子邮件)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时间先后依次,之后得优于之前得); (14)发包人、分包人有关分包工程得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与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得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与电子邮件)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时间先后依次,之后得优于之前得);
5、七、分包人向总承包人、发包人承诺, , 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担当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中约定得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向分包人承诺, , 根据合同约定得期限与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她应当支付得款项,并履行本合同书中约定得全部义务。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公章) 总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居处:居处:居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托付代理人:托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传 真: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帐
6、 号: 帐 号: 帐 号: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其次部分 通用条款 1 、合同文件及说明依次 1、1 组成合同得各个文件应当就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说明,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得文件及优先说明依次如下: (l)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加盖法人公章与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得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人、分包人加盖法人公章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得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补充条款; (4)本合同专用条款与附件(保修协议书与询标承诺函件等);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发包人得托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招标书(包括招标答
7、疑、招标会议纪要)及其附件; ()本合同通用条款;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图纸; (1)投标书及其附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发包人审核后确认得预算书及附件(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1)工程量清单与设备材料清单; ()除合同价款外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有关分包工程得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与文件, 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得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与电子邮件)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时间先后依次,之后得优于之前得); ()发包人、分包人有关分包工程得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与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得通知、指
8、令、工程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与电子邮件)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时间先后依次,之后得优于之前得);特殊说明:协议书第六条中第(3)、(14)项合同文件,均指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得文件,这些文件内容假如与依次在前得合同文件之约定相违反,则对发包人、分包人均不具有约束力. 、2 当合同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或不相一样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得状况下,由合同三方协商解决,三方也可以提请监理单位做出说明。三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单位得说明时,按本合同有关争议得约定处理.1、3 履行合同过程中,分包人向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提交得任何待核实、
9、审核、批准、回复、确认得申请、通知、报告、要求、资料等,只有在同时满意下列两个条件时,才视为上述主体认可。否则,不能视上述主体认可,即使部门规章、地方法规或地方规章中有视为认可之规定。()在协议书、补充条款、专用条款或通用条款中有关于逾期不核实、不审核、不批准、不回复、不提出异议、不提出看法或不确认视为认可之特殊约定; ()分包人向上述主体提交得任何待核实、审核、批准、回复、确认得申请、通知、报告、要求、资料等必需完全符合合同约定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得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完全符合提交得期限、提交得程序、提交得内容要求等). 1、4 除非发包人代表在分包人发出得工程施工联系函或其它报告、文件上签
10、署明确看法,否则,发包人代表签名或其她人得签名(即使其签署看法)仅表示发包人对该份文件得签收,不能作为发包人看法或结算得依据。1、 发包人代表、成本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时发出得书面文件必需就是本人得签字,只有项目章而没有本人签字得,该文件对发包人、分包人均没有约束力。、适用法律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与国得法律、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与国民事诉讼法等现行有效得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3 3 、适用标准、规范发包人与分包人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得名称;假如发包人与分包人未在专用
11、条款中约定适用标准、规范得名称,则视为适用与分包工程相关得全部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标准、规范之间如有差异,则发包人有权指示分包人无条件执行较高标准,且无需为此支付任何额外得费用。标准、规范之间如有冲突时,由发包人做出确定,分包人不得提出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得要求。4 4 、图纸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得套数与日期向分包人供应图纸。分包人须要增加图纸套数得,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担当。发包人对分包工程有保密要求得,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担当,分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2 分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竣工两年后
12、,除分包人存档须要得图纸与接着保修须要得图纸外,应将其它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什么方式返还,就是否涉及押金之类】、如招标时发包人要求分包人供应深化图纸,分包人应在起先施工前或在发包人书面要求后十四天内提交足够数量得深化图纸.发包人可拒绝、认可或更改这些深化图纸,分包人不会因上述拒绝或更改而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若任何图纸退回给分包人作修改,分包人应不迟于退回图纸后得七天内,将经修改得图纸再呈交给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对任何深化图纸得认可并不会解除分包人在本合同中得任何责任与义务。4、4 发包人有权随时向分包人发出为满意本分包工程得正的确施与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得补充图纸与技术资料. 、往来函件5、
13、1 本合同不论在何种场合赐予或颁发批准书、证明、同意函、确定、通知与恳求等通信信息都应采纳书面形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出或发布得任何通知指令,均应就是书面得,都不允许被无理扣压或拖延。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与收到时间。、 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监理单位在专用条款预留得地址及文件签收人,应视为其法定通讯地址及有效签收人,如发生改变需刚好通知对方。一方发往另一方法定通讯地址得函件,应当被视为对方收到。6 6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托付得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 知分包人。6、2 监理单位委派得本项目得监理负责人在本合同中称总监
14、理工程师。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托付得职权行使监理职权,且行使监理职权时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得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与本合同得约定。6、 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合同条款中约定得职权以外得职权时须要事先征得发包人批准. 6、4 除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得总承包人、分包人得任何义务及责任。6、5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权利或义务得事务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总监理工程师得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得约定处理。6、6 总监理工程师在履行与行使其职权时,其
15、任何行为或遗漏,不免除分包人履行合同约定得任何职责与义务。、7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约定得自己得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但法律规定或合同附件表明须要总监理工程师亲自行使得,必需自己亲自行使. 6、8 如本合同中约定得总监理工程师职权与建设工程托付监理合同中约定得监理职权或依据本通用条款第 6、1 款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得监理职权不一样得,则以本合同中约定得总监理工程师得职权为准。7 7 、发包人代表得委派与指令7、1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得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发包人代表得姓名.发包人代表根据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托
16、付得职权行使职权。行使职权时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得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与本合同约定。、2 如需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总承包人、分包人,后任接着行使合同文件约定得前任得职权,履行前任得义务。7、3 发包人代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派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行使合同约定得自己得职权,但合同附件表明须要发包人代表亲自行使得,必需自己亲自行使。、4 合同中涉及发包人得职权没有托付给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代表共同行使得,则由发包人法定代表人行使或由发包人法定代表人另行出具书面托付书托付她人行使,由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时可以通过在书面文件上加盖法人公章得
17、形式进行。8 8 、总承包人项目经理 总承包人委派其驻工地总代表为本项目得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总承包人得全部文件经总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有效. 、 分包人项目经理、1 分包人派驻现场代表分包人履行合同得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分包人得全部文件经分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分包人公章后方有效。9、 除非分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单位与总承包人其委派得项目经理不能行使某些详细职权,否则,发包人、监理单位与总承包人可以认为该项目经理有权全权代表分包人. 9、3 分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单位与总承包人,并
18、征得发包人得同意。未经发包人得许可,分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9、4 分包人可以委派项目经理代表,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单位与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行使项目经理得部分职权.、5 发包人认为分包人项目经理难以完成其义务时,可以要求分包人更换其项目经理,分包人应主动执行并保证分包工程不受损失,同时另行委派经发包人同意得项目经理,由此造成得损失等责任由分包人自行担当。10 、发包人义务10、1 组织分包人、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0、2 发包人与其托付得监理单位负责现场得协作管理与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分包工程质量、隐藏工程得验收,负责
19、设计问题得处理与分包工程变更得签认。10、 依据合同约定,对本分包工程发出工程变更或进行现场签证. 10、4 向分包人供应设计施工图纸、确认材料样板或监理单位认为必需向分包人供应得技术资料、数据、图纸等。10、5 刚好组织竣工验收,帮助办理竣工、移交等手续. 0、6 按合同约定得方式按时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刚好办理分包工程结算与结算款得支付.0、 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得发包人应做得其它工作。11 、 总承包人义务11、 总承包人应负责协调分包人在其总承包范围内得施工、安装、调试、检验等分包人为履行本合同义务得一切必需得行为。11、 总承包人应负责对分包工程得总承包管理,供应总承包协作,费用已含
20、在总包合同价款中。11、3 总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出本分包工程得施工进度要求,并监督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得工期内完成.总承包人应负责按安排完成有关得协作项目施工并监督其她分包人完成协作项目得施工,不影响分包人得施工。1、4 总承包人应参与本分包工程得分项验收与竣工验收,并对该分包工程得施工质量与工期负责。总承包人有义务与权力对分包人得分包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向监理单位与发包人提出看法。11、 总承包人有权就分包人在分包工程质量、分包工程进度及分包工程协作与管理等方面得行为向发包人提出对分包人得支付建议。11、 总承包人应在施工得全过程直至交付发包人运用前妥当爱护分包人得成品或半成品。11、7
21、在专用条款约定得其它总承包人得工作。12 、分包人义务 12、 分包人应当帮助发包人办理本分包工程得报建、取证手续,分包人缴纳相关得规费。1、 分包人应于开工前向监理单位、总承包人与发包人提交具体得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根据经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代表及总承包人批准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代表及总承包人得审核批准不能解除分包人依据合同约定应负得任何责任与义务. 2、3 分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规范、设计得要求以及发包人确认得材料样板,细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合同分包工程及其保修并达到合同约定得质量标准。12、 分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对分包工程设计、技术
22、规范与补充技术规范、图纸或其她资料进行复核,如发觉其中有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应在其有关得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刚好书面通知发包人与监理单位,否则对有阅历得分包人应能发觉但其未能发觉得错误造成工程得任何损失,分包人应担当相应得责任. 12、5 分包人有责任对发包人供应得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进行核对,如存在不一样时,在收到施工图纸 7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如不提出则视为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就是一样得。1、6 分包人应按下述事项实施与完成本合同,分包人未能对其负责得下述事项实行各种必要得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得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指控及其她一切责任应由分包人负责:(1)充分关注与保障全
23、部在现场工作得人员得平安,实行有效措施,使现场与本分包工程得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得平安受到威逼; (2)为了爱护本合同分包工程免遭损坏,以及为了现场旁边与过往群众得平安与便利,在确有必要得时候与地方,或当监理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供应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记等平安防护设施并担当相关费用; (3)实行一切合理措施爱护现场内外得环境,避开由于施工操作引起得粉尘、有害气体、噪音、污废水等对环境得污染,或其她缘由造成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并担当相关费用;(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平安、文明施工得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相关措施并担当相关费用.对其在施工现场得工作人员进行平安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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