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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关于项目协议书模板汇总8篇项目协议书 篇1甲方(项目方):乙方(投资方):依据国家关于项目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本着将该项目做强做大的经营宗旨,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向乙方转让项目股权 ,计 股,每股20万人民币,共计: 万人民币。二、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项目定金,股份金额的 %,即 万元打入项目专用支出账号,待其投入股份资金时,将此定金抵做股金。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剩余部分股份资金 万元打入项目专用支出主账号,同时委派一名乙方会计人员(或乙方本人)进驻项目办公地进行57小时(周一至周五)办公,以监督甲方对项目资金的运用支出状况,工资由项目公司负担。四、红利结
2、算:项目正常运行状况下,第一次红利结算期为项目正式上线之日至18个月后,再后为每年一次。假如发展状况良好,红利结算期可由双方另行商定施行。五、项目流淌资金预留额为400万元。结算红利时,须先补足流淌资金预留额,再进行利润安排。六、项目共设立若干个收入账号(其中一个主收入账号,与支付宝挂接),和两个支出账号(支出主账号,支出副账号。副账号为小额临时存储账号,以便利关于该项目小额开销提现与花费运用),全部账号均开通网上银行,登陆账号与密码为双方共同拥有,乙方可对全部账号的收入和支出状况进行随时随地的网上监督与查询。全部收入账号平常均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支出(网银、缴费、消费、自动取款等),只在红利结
3、算时(网银结算),双方均在场情形下,将全部收入账号中的钱款,按各方的股份比例的利益分成,划入各自的私立银行账号。七、项目全部支出须以票据、合同、建议书、借据等带有收方签字盖章的正式文字文件作为依据。八、由不行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一方损失:对方将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九、乙方可以劳务形式参加该项目的运作、开发与推广工作,详细薪金数额可参照该项目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十、双方项目股份转让时,现有股东具有知情权和同等股值优先受让权。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自与乙方合作起先后,必需尽心竭力做好项目的制作、维护、推广等一切运行管理工作,以使该项目尽早赢利。二、由于该项目专业性、技术性、股份比例等缘由,甲方对该
4、项目具有肯定意义的决策权,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看法要进行最大程度的接受,只要对项目的发展有益,双方应尽心竭力地相互帮助、激励,不怀对项目发展无益的私心,不做对项目发展有害的事情,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该项目做强大。三、甲方对股金须严格管理、谨慎开销。全部支出必需完全与本项目有关,并且按月就项目支出问题,向乙方照实、具体地通报。甲方在资金运用过程中必需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支出有因、开销有票,杜绝一切本项目以外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款项支出行为。四、甲方可于合作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将甲方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他人,对乙方需严格履行具体的告知义务。项目协议书 篇2中国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甲方:乌
5、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乙方:内蒙古兴托重载高速马路有限公司鉴于:一、甲方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纳BOT方式建设煤炭运输专用高速马路的批复(内政发20xx113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马路工程可行性探讨报告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内交发20xx770号)等文件的精神,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二、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马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三、为了确保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赐予乙方的权利,保证项目投资主体及乙方
6、全体股东的权益,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乙方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因此,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确定以“BOT”模式建设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马路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特许权合同书:第一章 特许权的内容、方式及期限第一条 特许权的内容1.1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该马路项目的批复,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马路(以下简称“托县至兴和马路”)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甲方慎重保证: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之托县至兴和马路的特许权。并将确保依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
7、阻碍。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1)建设管理权;(2)运营管理权和车辆通行收费权;(3)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1.2甲方特许乙方享有独立、排他的托县至兴和马路特许权,甲方依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在授权期间内是专属于乙方的。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在授权期间内不再授予其他方。1.3甲方特许乙方享有托县至兴和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权。含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全部权同期。1.4特许权的补充规定1.4.1托县至兴和马路收费站地址应当依据自治区政府的批准设立。1.4.2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xx45号),特许经营
8、新建马路经竣工验收后,达到收费的必要条件方可收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1.4.3马路建设和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国家、自治区有关马路建设和开发实惠政策和西部开发相关实惠政策,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沿线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实惠政策。1.4.4乙方有权依据同期国家及内蒙古地区消费物价指数改变状况或项目合理的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变动状况,拟定马路收费价格调整方案,经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其次条特许权的方式2.1该特许权以BOT(建设、运营和移交)形式由乙方享有。第三条特许权的期限3.1乙方享有的特许权期限(以下简称“特许期”)始于本协议缔
9、结之日,于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马路收费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甲方授予乙方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3.2上述收费经营期限指托县至兴和马路,从托克托经和林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至兴和县马路项目(以下称该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收费经营期限。3.3鉴于重载高速马路维护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马路完好,甲方同意除赐予乙方投资建设的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马路30年收费经营权。3.4服务区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全部权期限相同。3.5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现行和日后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交通厅批准,特许期限可以
10、延长。3.6在特许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行抗拒的缘由无法实施或接着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行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第四条乙方享有特许权的先决条件4.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形成同意参照BOT模式投资建设托县至兴和马路的文件。4.2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交通厅对托县至兴和马路工程可行性探讨报告批复。4.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同意托县至兴和马路建设用地取得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马路建设项目用地安排的看法。4.4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托县至兴和马路工程投融资安排以及银行贷款承诺书。第五条特许权的转让、担保、出租5.1转让5.1.1乙方依据本
11、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改变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需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担当相应的义务。详细项目由乙方依据本协议特地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资建设。5.1.2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需具有以下先决条件:5.1.2.1乙方事先将转让的内容、方式及受让人的概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并同时在此期间出具同意与否的书面看法。5.1.2.2乙方已经获得受让方的同意,取得受让方承诺严格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
12、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5.1.3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担当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5.2担保5.2.1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马路通行收费权以及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5.2.2乙方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5.3出租5.3.1乙方有权将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进行出租。5.3.2上述设施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5.3.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出租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权,并不担当任何责任。其次章 设施的全部权
13、和经营权第六条 设施的全部权和经营权6.1在马路移交前,马路基础设施和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全部权和经营权由乙方享有。6.2甲方承认这种全部权和经营权,这种全部权和经营权依照我国法律得到体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状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全部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6.3在特许期内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需占用马路用地,穿越马路(包括上跨、下穿)构筑、设置构筑物、管线,增设马路交通岔道口,沿线马路两侧经营性网点、房屋开发,需上下马路的交叉设施和在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宣扬、广告设施,必需征的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办理路政审批许可证手续。给乙方造成损
14、失的,应当给与赔偿。6.4特许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托县至兴和马路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全部权。马路设施全部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第七条 设施的转让、抵押、出租7.1在特许期内,马路基础设施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担保,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7.2乙方有权对马路沿线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进行转让、抵押,但是必需事先告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甲方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有权无偿收回上述设施。7.3乙方对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有权进行出租。7.4乙方违反本协议进行转让、抵押、出租马路基础设施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前收回
15、设施全部权,并不担当任何责任。第三章 工程第八条 工程的建设施工8.1建设施工的一般性规定8.1.1本协议项下工程的正式名称为: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马路项目工程。该工程的组成详见本协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其附件。该项目沿线属平原微丘地貌,地势起伏不大,依据现有马路技术状况、发展环境、预料交通流量等因素,建议举荐方案:近期按高速马路,路基宽度26米的标准投资建设。8.1.2乙方对施工图设计中列举的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乙方应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需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经甲乙双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假如一
16、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必需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提出方负担。8.1.3乙方同时负有托县至兴和马路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质量限制等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义务。8.2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2.1工程竣工后,乙方根据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根据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交通部令20xx年3号)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需提交验收结果,假如不根据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组织进行验收,又不能提出书面看法的,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8.2.2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
17、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须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8.3工程的质量限制8.3.1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托县至兴和马路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开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8.3.2乙方有权派代表参与托县至兴和马路的检测和验收。8.3.3监督和检测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担当。8.3.4对甲方开展相应的对项目施工的监督和检测,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甲方代表供应帮助和供应必要临时需用的设备。8.4工程的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因不行抗力导
18、致工程工期延长的除外。第九条 建设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9.1乙方的权利义务项目协议书 篇3科研与技改项目合作协议范本甲方:乙方: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双方就本着同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恳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承诺共同恪守。二、合作的内容与目标乙方依据甲方项目的研发安排,供应试验、测试等技术支持,通过双方合作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完成研发工作。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1、合作范围内的项目资料、项目信息与对方共享。2、共同组建项目团队,完成项目策划、论证、设计开发、项目实施等工作。3、双方定期沟通和研讨项目进展状况,刚好解决技术问题。
19、双方各自指定项目联系人,变更联系人应刚好通知对方。4、因不行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或没有必要履行时,双方各自担当由此造成的损失。(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合作项目申请专利的权利,申请被批准后,甲方为专利权人。2、甲方不行向其他单位及个人(乙方除外)转让专利权。(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若合作项目申请专利胜利,乙方有实施该专利的权利。2、乙方不得申请合作项目的专利。3、乙方不得擅自将科研与技改的相关内容进行专利申报。4、乙方应权利协作甲方共同完成合作项目。四、学问产权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利用原有的技术积累和成果,为该项目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成果设计专利的部分,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
20、方,申请被批准后,甲方为专利权人。五、保密协议双方都有为对方保守经济、技术等商业隐私的责任,协议双方均不得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六、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一)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说明、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果,应依据法律申请仲裁或诉讼。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项目协议书 篇4甲方:_乙方:_以捐赠资金的方式,真诚与_携手,共同为中国西部的贫困地区做一件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依据_教化扶贫项目赞助方案,甲方情愿赞助_元。该资金赞助的项目可由甲方命名。_作为教
21、化扶贫项目的承办单位,仔细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扬“爱国奉献、追求卓越”的精神,以_的工作作风,珍惜甲方的每一分爱心捐赠,使之在贫困地区发挥最大的效力。甲方随时可以指导和监督乙方的教化扶贫工作,随时可以审计捐赠款的运用状况。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负责人(签字):_ 负责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项目协议书 篇5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自来水厂技改项目目 录1定义与说明2工程内容3工程造价4对技改项目的基本要求5工程实施责任6工程进度7调试8移交全部权9争议的解决10附则协 议 书甲 方(授权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 方(投资
22、方):河南省徐氏建筑集团为加快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融资和建设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基于同等、自愿、互惠的原则,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河南省徐氏建筑集团(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样,甲方将其开发区自来水厂技改项目经营权出让给乙方。即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经过审批的规划建设施工图进行建设,按双方约定条款进行运营,并在特许期满之日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甲方。就此技改工程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1定义与说明“工程”指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可行性探讨、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立、竣工、调试、试运行和运行。“工程造价”指第3款的费用。“竣工
23、期”指基础设施调试胜利并可以起先运行的日期。 “运行期”指从基础设施商业运行起先日计算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运行期最终一天的其次天。“日”指公历日。2工程内容21 本工程命名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自来水厂技改项目。22 工程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详细位置可以根据现场条件在具体设计阶段予以适当调整。23 本工程应在建设、运营和移交的基础上实施。24 本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日供水3万吨的自来水厂(视园区发展状况可分期建设)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3工程造价31 工程造价估算约5000万元(详细见工程竣工决算)。32 工程总造价应由下述费用组成但不限于下述费用:1)可行性探讨、设计、地勘
24、和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他询问服务的费用;2)建立和安装费用;3)购买设备和材料的费用;4)管理费用;5)其他费用;6)不行预见费用;7)建立期融资贷款等资金的利息;8)工程建设费。33 工程预算、决算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省政府令第192号)、河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方法(豫建价20xx330号)、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xx版)、河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xx版)、郑州市建设造价(建设期内)等文件和定额确定的方法和原则,在按上述方法和原则编制造价预算和决算,并符合郑州市相关规定(即由郑州市财政投资
25、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和郑州市审计局进行工程竣工决算)。4对技改项目的基本要求41 自来水厂项目建设和园区供水管网建设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42 日供水3万吨自来水厂项目5年技改项目经营权授予乙方。43 自来水费征收比照县物价部门的收费文件及收费标准收取。44 乙方必需根据已获批准的自来水处理初步设计,托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依此投资建设;初步设计的变更必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取得原批准单位的批准。工程竣工后需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首期工程建设期1年,二期以后视园区发展状况另定。5工程实施责任51 乙方应负责:511 工程施工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设备选购、建立和试运行;
26、512 建立工程的全部费用及保证建设资金充盈;513 建立的自来水厂必需采纳国内先进的处理工艺,先进的处理设备,自动化程度高的水厂。514 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在特许期满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无偿移交给甲方。515 乙方应当根据授权的相关条款规定和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管。516 乙方不得超越授权规定的范围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转让或者出租、质押等方式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协议书 篇6甲 方姓 名:公司名称:环球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公司)乙 方姓 名:公司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
27、、同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介绍大理展兴泰安新城安置房项目服务费用,订立本协议,谨以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将大理展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介绍给乙方,从中收取相应的预结算总造价 %的询问介绍服务费用,暂定金额 万元。其次条:费用收取方式采纳分次收取。乙方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一周内支付甲方 万元(大写: ),其余费用在乙方第一次收取拨款方拨款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支付以拨款金额的 %的询问介绍服务费。之后乙方每次收取拨款方拨款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支付拨款金额的 %的询问介绍服务费。每个单位工程结算完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剩下的全部介绍服务
28、费用。第三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 订介绍协议。第四条:项目中的水电工程,乙方应交由甲方施工。相关协议双方另行签署。第五条:违约责任。假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或单方终止合同的,不按时支付相应介绍费费用,应当担当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担当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合同金额双倍支付给甲方。第六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9、。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甲方签字: 乙 方签字: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项目协议书 篇7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_创作委约项目承接,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托付乙方就创作委约项目_进行创作,甲方供应相应的创作委约项目资金(其中创作酬金部分为_%、创作业务经费为_%)计人民币_元。其次条 :甲方在协议生效后,依据_创作委约制实施细则由院财务部门向受聘委约创作者发放第一期创作酬金(创作酬金部分的_%);创作业务经费则按票据报销;待委约项目(作品)完成并经院创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受聘委约创作者发放其次期酬金(创作酬金部分的_%)。第三条 :由
30、甲方创作委约项目产生的音乐作品着作权(演出、出版乐谱和音像制品、媒体播放等权益)属甲方全部;乙方享有作品的署名权,保持作品的完整权。甲方在乙方提交作品之后的两年内,因运用作品着作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乙方享有_%,两年之后因作品产生的经济利益全部归乙方全部。乙方自创作委约项目(作品)完成并提交甲方之日起两年内,甲方未运用的,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行联系运用方,其取得的经济利益按上一款进行安排。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作品可依据须要进行修改,但重大修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亦可提出修改看法,由乙方本人修改。第四条 :乙方保证完成之创作委约项目确为本人创作成果;在着作权法允许范围内,运用历史文献资料(
31、如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外国音乐素材)以及他人作品材料,必需申明,并负全部责任;如有抄袭情形,法律责任由乙方担当。因乙方作品侵扰他人学问产权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也须由乙方赔偿。第五条 :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享有参与甲方组织的涉及音乐创作各类活动的学术权益。课题结束后,乙方的权利终止。第六条 :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创作委约项目规定的完整作品,或经延期后仍未能提交时,应全额返回甲方已支付的创作酬金和创作业务经费;乙方今后无权再受聘_创作委约项目。第七条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创作酬金、报销创作业务经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可短暂停止委约项目创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20天内仍未支付、报销,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协
32、议,并不返回甲方以前支付的创作酬金和报销的创作业务经费。、第八条 :本承接协议所附之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指经甲方认可的甲乙双方对项目内容、创作过程、时间、酬金、业务经费以及最终提交创作委约成果的日期、方式的约定。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本承接协议的组成部分,应由双方签字认可。第九条 :本承接协议履行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依据相关法律给予的权利,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第十条 :本承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对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达成一样后生效。第十一条 :本承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一份由其常设执行机构_创作中心保存)。甲方: 乙方:日期:_年_月_日附件一:创
33、作委约项目议定书(略)项目协议书 篇8甲乙双方为满意国内外市场须要,发展外向型经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同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资经营“环保纸制品研发与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意向,并共同遵守执行:一、合作事项:1、合作公司名称 ;2、合作地点:3、项目投资数额为 ,其中甲方投入占70%,乙方占30%,成立合资公司。公司成立后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确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股东大会及组织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为法律依据。二、前期甲乙双方各自责任甲方责任:1、负责供应
34、建立中外合资企业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2、负责资金的平安注入,并担当资金移动的相关费用;3、负责聘请或托付独立的权威机构及专家对乙方供应的项目(包括相关文件材料)进行论证和审查,向乙方提出相关看法。乙方责任:1、按甲方要求供应实物(厂房、用地、设备等)明细表、三年财务报表及全部客户资料等经营数据,做好市场分析;2、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必需真实、完整、合法、有效;3、负责甲方项目考察人员、专家在北京的交通及食宿;4、负责落实该项目的前期有形资产打算工作并办好相关手续,负责办理中外合资企业的相关手续;5、本意向正式签定后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寻求第三方进行合作。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
35、基础上,双方商定200 年 月之前签订正式合同四、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保密条款,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2、一方向另一方供应的以文字、图像、音像、磁盘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中所涉及到此项目的一切言行均包括在保密范围之内;3、保密期限自本意向书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正本签署之日止或本意向书终止之日后六十工作日止;4、保密条款适用于双方全部涉及到此项目的人员及双方由于其他缘由了解或知道此项目信息的一切人员;5、 如第三方确因项目进程而需向一方了解本协议的保密内容,则该方应在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之前,征得另一方以书面形式的同意,且有责任确保第三方遵守本保密条款;6、若双方
36、在此项目运作过程中一样同意终止该项目,则双方应协商将对方供应的一切关于该项目的资料及复制品还给对方,接受方关于这些资料所做的记录等文件也应马上销毁。五、违约责任:1、乙方应保证对该项目所供应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2、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甲方违反本意向书其次条款的规定,而导致项目无法接着运作时,乙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甲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3、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乙方违反本意向书其次条款的规定,而导致项目无法接着运作时,甲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相关赔
37、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4、任何一方如违反本意向书第四条(保密条款)的规定,而给对方造成相关影响及损失的,则违反方担当相关赔偿责任。六、其他:1、除双方另有约定的特别状况外,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与本意向书有关的沟通,电传、快递一经发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2、甲乙双方各自担当项目运作过程中相关人力、物力及财力的耗费,对双方有争议的而无法确定数额的资产,由双方共同托付有资质机构进行评估,费用由乙方支付,若合资公司成立,则由成立的合资公司支付;3、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合作的详细方式、内客与执行等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章程及协议为准;4、因不行抗力(如斗争、骚乱、瘟疫及政府行为)致使本意向书无法履行,本意向书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担当责任;5、双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本意向书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甲方(盖章):代表(签字):地址:电话: 传真:乙方(盖章):代表(签字):地址:电话: 传真:签订地点:中国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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