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民法知识.pdf
《最新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民法知识.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民法知识.pdf(1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37第四章 民法第一节 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民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2. 自愿原则。3. 公平原则。4. 诚信原则。5.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6. 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简称绿色原则) 。强化练习1.(单选)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这指的是我国民法中的( ) 。A. 平等原则 B. 自愿原则 C. 公平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2. (单选)下列原则中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2、) 。A. 自愿原则 B. 平等原则C. 诚信原则 D. 权责统一原则138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自然人自然人,是指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二)开始与终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
3、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包括以下三种。(一)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 18 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 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39(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 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
4、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2.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 8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四、法人(一)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二)分类1. 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 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
5、其他企业法人等。2. 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3. 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五、非法人组织(一)概念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 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担责。140(二)分类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强化练习1.(多选)以下主体具备法人资格的是( ) 。A. 某有限合伙企业
6、B. 某县民政局C. 某有限责任公司 D. 某派出所2. (单选)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 ) 。A.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B.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C. 自然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 自然人的民事法律行为3. (单选)17 周岁的聋哑人王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王某应被视为( ) 。A. 成年人 B.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7、. 意思表示真实。141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同时具备这三个生效要件,才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四、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1. 重大误解。2. 欺诈。3. 胁迫。4. 显失公平。五、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1. 欠缺代理权
8、的代理行为。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3. 第三人承受债务的行为。强化练习1. (单选)某首饰店将一玻璃饰品误当作水晶饰品卖给张某,这一行为属 于( ) 。A. 诈骗行为 B.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C.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D.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2.(多选)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判断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的条件包括( ) 。142A.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C. 行为人亲自实施民事行为D. 行为符合法律规定E. 行为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3.(单选)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A.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要
9、求行为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B. 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没有法律约束力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D.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四节 代理一、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二、代理的类型(一)法定代理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二)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三、代理权的行使(一)代理权的行使原则1. 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无权代理。2. 代理人应亲自
10、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1433. 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义务。(二)滥用代理权的类型1. 自己代理。2. 双方代理。3. 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四、无权代理(一)概念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二)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1. 未授权之无权代理。2. 越权之无权代理。3. 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三)表见代理1. 概念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2. 法律要件(1)以本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2)行为人无代理权。(3)须有使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
11、(4)须相对人为善意。强化练习1. (单选)基于当事人授权而享有代理权的人是( ) 。A. 法定代理人 B. 委托代理人C. 法定代表人 D. 指定代理人2.(单选)代理关系的特征不包括( ) 。 144A. 代理人有代理权,履行合法的代理行为 B.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 C.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享有完全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D. 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3.(单选)李某是甲公司销售业务员,经常代表甲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2018 年 9 月,李某离职,在进行工作交接时,李某未将剩余盖章的空白合同交还公司。2018 年 12 月,李某用甲公司的空白合同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
12、司购买价值50 万元的货物,则合同( ) 。A. 效力待定,因为甲公司还没追认B. 有效,甲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C. 无效,因为甲公司不知道该合同且未追认D. 无效,因为李某已离职,无权代表甲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第五节 民事权利一、物权(一)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二)物权的内容1. 所有权(1)概念:所有权是物权种类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所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应当互相给予
13、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3)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145(4)变动方式: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2.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等。3. 居住权(1)概念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3)居住权的设立、限制及消灭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
14、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4. 担保物权(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146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
15、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2)质权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3)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强化练习1. (单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是( ) 。A. 正在建造中的商业大楼 B. 土地所有权C. 被查封的财产 D. 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2.(单选)根据民法典,下列关于居住权说
16、法正确的是( ) 。A.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B. 居住权应当有偿设立C. 居住权可以转让、继承D. 可以用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 3.(单选)赵某向王某借款 50 万元,约定赵某将自己名下的一辆豪华轿车交给王某,当赵某不履行债务时,王某有权就该车辆优先受偿。题干表述的担保物权是 指( ) 。A. 抵押权 B. 留置权C. 质权 D. 所有权147二、合同(一)合同1. 合同的概念合同又被称为契约,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2.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1)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人事 考试 公务员 民法 知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