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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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解读主讲老师:王淑杰第一章背景和总则一、概念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1“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的推进2财政改革和票据管理的需要什么是收支两条线?收支两条线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一种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
2、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三、近年来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展四、制定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原则一是立足实际、兼顾改革,既充分考虑财政票据管理实际,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制度化,同时又兼顾财政改革需要,体现财政票据管理发展的要求;二是理顺体制、规范管理,明确规定财政票据的印制由中央和省两级财政部门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部门分别负责;三是全面规范、便于操作,明确规定财政票据的印制、领购与发放、使用与管理、核销、销毁、监督检查等程序和要求。(1)立足实际、兼顾改革(2)理顺体制、规范管理(3)全面规范、便于操作五、内容(一)财政票据的定义和种类(二)财政票据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3、(三)财政票据管理要求(四)四是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要求(五)监督检查及罚则六、宗旨1规范财政票据行为。2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3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案例】票据不规范导致财政违规W校是市委市政府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以及进行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的部门,为市级一级预算单位。经查,该校使用结算票据收取的各类费用2 715 389.55元未纳入单位统一设置的会计账簿核算。该单位作为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属市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纳管单位,却在统一设置的会计账簿之外另行设立“教材费”会计账簿.另外,该单位在无收费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使用结算票据收取上
4、机费75 300元。七、适用范围财政票据的印制、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适用军队票据管理规定。八、管理体制1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2财政部负责全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工作。4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第二章财政票据的种类、适
5、用范围和内容一、财政票据种类(一)非税收入类票据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二)结算类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三)其他财政票据1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
6、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2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3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4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二、票据形式(一)非定额财政票据1票据要素非定额财政票据应当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项目、标准、数量、金额、交款人、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开票单位、开票人、复核人等内容。2三联票据非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记账联,各联次采用不同颜色予以区分。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两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收据联由支付方收执,记账联由开票方留做记账凭证。3
7、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属于非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五联,包括回单联、借方凭证、贷方凭证、收据联、存根联。回单联退执收单位,借方凭证和贷方凭证分别由缴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留存,收据联由缴款人收执,存根联由执收单位留存。(二)定额财政票据定额财政票据应当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金额、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等内容。第三章财政票据的印制一、管理体制1财政票据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监(印)制。2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承印财政票据的企业,并与其签订印制合同。3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应当按照印制合同和财政部门规定的式样印制票据。二、票据防伪1印制财政
8、票据应当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确定的防伪专用品。禁止私自生产、使用或者伪造财政票据防伪专用品。2财政票据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监制章。财政票据监制章的形状、规格和印色由财政部统一规定。3禁止伪造、变造财政票据监制章,禁止在非财政票据上套印财政票据监制章。4财政票据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三、中文印制财政票据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票据,可以加印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财政票据。第四章财政票据的领购与发放一、用票计划省级以下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用票需求,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向上一级财政部门报送用票计划,申领财政票据。上级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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