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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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简称:天源环保 股票代码:301127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Tianyu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 (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西路39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环保”、“发行人”、“本公司”或 “公司”)将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深圳证
2、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1-6 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3、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证券日报网()、经济参考网()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12.03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
4、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12.0343 元/股,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
5、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小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40,999.58 万股,其中本次发行后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数量为 96,244,076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47%。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
6、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7、年修订),天源环保所属行业为“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N77)。截止 2021 年 12 月15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N7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4.80 倍。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4 日股票收盘价(元/股) 2020 年扣非前EPS(元/股) 2020 年扣非后EPS(元/股) 2020 年扣非前市盈率2020年扣非 后市盈率 300190.SZ 维尔利 5.91 0.4572 0.3861 12.93 15.31 688178.SH 万
8、德斯 23.80 1.4870 0.9542 16.01 24.94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4 日股票收盘价(元/股) 2020 年扣非前EPS(元/股) 2020 年扣非后EPS(元/股) 2020 年扣非前市盈率2020年扣非 后市盈率 603817.SH 海峡环保 5.99 0.2889 0.2836 20.74 21.12 算数平均值 16.56 20.46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T-4 日)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9、本次发行价格 12.0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4.53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4.80 倍,超出幅度为 39.23%。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超出幅度为 68.77%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
10、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1,570.32 万元、24,176.23 万元、26,840.15万元和31,399.65万元,呈上升趋势,占同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8.72%、59.56%、41.
11、07%和 51.36%,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3.90%、53.57%、48.81% 和 92.05%,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流动资产比例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客户主要为市政单位、国有企业等,客户信誉度较高、资金实力较强。但若未来公司应收账款收款措施不利,或下游客户推迟付款等,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收回,将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移动式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项目的经营风险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利好支持的背景下,公司凭借自身在垃圾渗滤液治理行业十余年的品牌、技术、客户积累,大力拓展移动式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移动式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
12、实现收入分别为 2,204.96 万元、 13,847.53 万元、21,573.60 万元和 8,727.86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37%、30.69%、39.23%和 25.59%;实现毛利分别为 1,419.89 万元、9,162.55 万元、15,254.95万元和5,481.1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16.39%、48.36%、62.59%和 44.59%。由于移动式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项目合同期限一般在 1 年左右或不定期,未来如果公司现有项目到期未能续约,或者未能持续提供运营服务,或者未能持续开拓新的项目,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面临一定的波动风险。
13、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移动式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项目平均运营单价分别为145.16 元/吨、141.09 元/吨、136.96 元/吨和 125.02 元/吨,毛利率分别为 64.40%、66.17%、 70.71%和 62.80%,处于较高水平。项目续约时,因客户需求以及市场竞争环境影响等外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公司会对项目投资回报、运维管理、成本控制等情况进行重新评估,并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等因素,与客户重新商议拟定服务合同,从而导致运营单价的波动风险。若未来公司新获取的移动式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项目不足或未及时投入运营,或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移动式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项目的毛利率亦存
14、在波动的风险。 (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由于疫情期间各地政府均采取了延期复工、外来人员隔离、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下游企业生产复工延迟。公司总部位于全国疫情最为严峻的武汉地区,自 2020 年 3 月底起才逐步复工,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项目施工环节在 2020 年上半年度均受到较大影响。另外,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各地政府项目投资进度、第三方服务采购皆有不同程度的延期和暂停,对公司获取新订单的市场拓展工作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疫情在全国部分地区复发,若公司及其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和在手项目所在地区后续发生疫情复
15、发情况,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部分特许经营权项目土地使用的风险 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用地取得方式由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确定,主要包括公司自行取得以及项目业主方(政府部门或授权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协调第三方向公司提供两类方式。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应由公司自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项目尚有 1 个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应由业主方或其协调第三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用地的项目尚有 10 个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但前述项目均已取得相关项目用地意见、征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或项目选址/场址文件等政府批准文件,而且业主方均出具说明,相关土地由公司在特许经
16、营期限内无偿使用。 上述特许经营权项目目前均处于正常运营或建设中,未来若因政府调整用地规划而导致项目未能正常运营,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17、(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 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
18、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348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 A 股股本为 409,995,8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本次公开发行 102,500,000 股股票,其中 96,244,07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天源环保”,证券代码为“301127”。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 上市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三) 股票简称:天源环保 (四) 股票代码:301127 (五) 本次公开发
19、行后的总股本:409,995,800 股 (六)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02,500,000 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96,244,076 股 (八)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13,751,724 股 (九) 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
20、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62,525,000 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
21、为 6,255,924 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6.10%,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53%。 (十三)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41,564,979 34.53%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1,560,000 15.01% 2022 年 12 月 30 日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5,426,000 3.76% 2022 年 12 月 30 日 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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