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产假多少天精选.doc
《重庆产假多少天精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产假多少天精选.doc(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重庆产假多少天 篇一:重庆市人口与打算生育条例(2016最新版) 重庆市人口与打算生育条例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6第7号 重庆市人口与打算生育条例已于2016年3月31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二章 人口开展规划的制定与施行 第三章 生育调理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五章 打算生育技术效劳 第六章 胎儿性别选择限制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那么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
2、持续开展,推行打算生育,调控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养,优化人口构造,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打算生育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以及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在本市的公民。 第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打算生育工作和与打算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
3、辖区内的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 第四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结合会、科学技术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以及打算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 第五条 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以及以居住地治理为主的治理体制。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有关部门实行人口和打算生育目的治理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科学技术、综合效劳、奖励扶助、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就业、消除性别歧视和增进公民健康等措施,开展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卫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推行打算生育工作中应当依法办事,文
4、明执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市级部门对在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中作出明显成绩的组织、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开展规划的制定与施行 第九条市、区县(自治县)人口规划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人口与经济、社会开展需要制订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开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 第十条市、区县(自治县)卫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人口开展规划,制订人口和打算生育施行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人口和打算生育施行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养、优化人口构造、加强生殖保健、保障经
5、费投入、落实打算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等措施,以及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综合治理人口和打算生育的职责。 第十一条人口和打算生育施行方案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施行。卫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口和打算生育施行方案组织施行的详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内负责落实人口和打算生育施行方案。其卫生和打算生育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与人口有关的经济和社会开展政策时,应当有利于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并征求卫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落实人口和打算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卫
6、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口和打算生育综合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监视工作。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实行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责任制,通过村民和居民自治标准,依法做好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单位的人口和打算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责任制。第十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和打算生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人口和打算生育事业开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有关行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经常性的人口和打算生育宣传教育及指导工作,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第十七条打算生育科
7、学研究、宣传教育、药具治理和技术效劳等机构负责人口和打算生育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免费避孕药具供应、技术效劳和生殖保健工作。 第十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卫生和打算生育、公安、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民政、教育、食品药品监视等部门应当互相提供有关人口和打算生育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填报人口和打算生育统计报表。人口和打算生育统计数据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和打算生育部门负责汇总并逐级上报。 第三章 生育调理 第十九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打算生育的义务。夫
8、妻双方在实行打算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二十条 倡导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效劳制度。 前款夫妻在子女出生前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女方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进展生育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经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是经医学干预后,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
9、生育正常婴儿的。再婚夫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是复婚夫妻除外: (一)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双方合计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别情形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二条 收养子女不得违犯有关收养和打算生育的法律、法规。 将子女遗弃的,不得申请再生育;将子女送养的,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犯打算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第二十三条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填写再生育申请表,经双方户籍地所在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核实生育情况并签留意见后,报夫妻一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10、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到再生育申请后,应当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公示两个工作日,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和公示材料报区县(自治县)卫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区县(自治县)卫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和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再生育的决定。决定批准再生育的,发给再生育效劳证;不批准再生育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对涉嫌违法生育的,卫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进展调查。必要时,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进展技术鉴定以查清事实,当事人应当配合。 技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违法生育的,技术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技
11、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未违法生育的,技术鉴定费用以及当事人由此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由卫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承担。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人口和打算生育、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 第二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根底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根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
12、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第二十七条职工接受打算生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打算生育手术假期视为工作时间。打算生育手术住院期间确需护理的,按照手术单位建议,给予其配偶护理假,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第二十八条在国家倡导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分别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夫妻,享受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独生子女父母从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在招
13、工、录(聘)用、处理住房、扶贫、救济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养老、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三)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消费生活材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消费、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 (四)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根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根本养老金; (五)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夫妻双方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多种方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过提供必需的消费生活材料、办理社会保险、按照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等方式,给予必要的
14、精神和物质协助。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接着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开支,企业单位列入本钱税前开支。职工以外的其别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处理。 第二十九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后,收养或者生育子女的,应当注销并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依法收养残疾儿童者除外。 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被注销的,应当从注销的次月起停顿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违犯规定生育、收养子女的,应当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第五章 打算生育技术效劳 第三十条 实行打算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根本工程的打算生育技术效劳。第三十一条市、区县(自治县
15、)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打算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综合效劳制度,普及相关科学知识。 第三十二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打算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和从事打算生育技术效劳的医疗、保健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打算生育技术效劳网络,改善技术效劳设备和条件,提高技术效劳水平。 第三十三条打算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和从事打算生育技术效劳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的宣传教育和孕情检查、随访效劳工作,承担打算生育技术、生殖保健的征询、指导和技术效劳,并接受卫生和打算生育行政部门的监视治理。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打算
16、生育手术。篇二:重庆市人口与打算生育条例2016年 重庆市人口与打算生育条例华龙网-重庆日报 【摘要】重庆市人口与打算生育条例已于2016年3月31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6第7号 重庆市人口与打算生育条例已于2016年3月31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二章 人口开展规划的制定与施行 第三章 生育调理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 产假 多少 精选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