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务底线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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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建二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下发劳务底线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司属各单位、项目:为促进公司项目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全面规范项目劳务用工管理,减少劳务纠纷隐患,持续提高项目的履约能力和赢利能力建设,同时加强公司总部的管控能力和服务能力,致力实现公司项目管理水平的行业领先和区域领先,结合公司下发的“土木15号 关于印发公司总部2013年度底线管理制度的通知”中有关劳务管理底线要求,现特制定公司劳务底线管理考核办法,现将本办法下发,请各单位项目组织学习并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规范项目劳务用工管理,减少劳务纠纷隐患,持续提高项目的履约能力和赢利能
2、力建设,同时加强公司总部的管控能力和服务能力,根据建二通200917号 关于印发施工生产管理底线标准的通知、土木2009142号关于全面推行局劳务管理手册的通知、土木2010145号关于转发局在施项目劳务管理年度达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土木15号 关于印发公司总部2013年度底线管理制度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公司直管项目。第三条 公司劳务管理中心负责全司劳务底线管理工作,包括对本办法的解释、执行监督及确认。第二章 内容及要求第四条 分公司/项目部要按要求设立劳务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工程师, 劳务工500人以下至少设置一名专职劳务管理工程师;500人以上可设置2-4人
3、岗位。同时,参照项目部标准,要求劳务队伍配置相应的劳务管理工程师。所有上岗的劳务管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第五条 分公司项目使用劳务作业队伍必须是局及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中的劳务队伍,并按照公司下发的土木201245号 关于印发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招投标后中标的劳务队伍,分公司项目不得随意选用其他队伍。如需新引进劳务队伍时,新引进的劳务队伍必须在招投标工作前一个月向上级劳务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劳务队伍准入手续。申报办理劳务队伍准入手续按土木2009142号关于全面推行局劳务管理手册的通知中劳务队伍的准入制度进行。第六条 劳务队伍进场前必须按中标时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没有签订
4、劳务分包合同,劳务队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于出现不能及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而又必须进场的情况时,必须与劳务队伍签订一份双方认可的书面协议,协议条款中,必须明确在中标时认定的关键条款和主要内容,并在进场后一个月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第七条 劳务队伍进场前必须进行入场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未合格者严禁入场上岗。第八条 新开工项目,必须在一个月之内组建项目劳务管理体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劳务管理归口部门及主管领导、指定劳务管理工程师,明确各岗位、职能部门职责并公示上墙以及将以上资料上报公司劳务管理中心。 第九条 对进场的所有劳务队伍,必须按土木200887号全面推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土木201
5、336号 关于印发劳务实名制管理细则的通知要求进行系统管理。项目开工(以开工报告为准)30天内,项目部必须按实名制管理办法及细则要求建立各劳务分包企业的各项资料,要求存放的复印件,项目部必须存放保留备查。第十条 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一式三份,分公司项目部应督促劳务企业签订,并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收取存档于项目。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劳务用工单价、进出场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发放金额及时间等内容。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于90%。第十一条 分公司项目必须按时发放劳务工资,不得拖欠。不得出现因工资拖欠而出现劳务纠纷及上访事件。第十二条 分公司项目对劳务队伍的工资管理,必须做到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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