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矿机电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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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寺河矿机电管理制度 二00四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2第三章:机电设备管理职责范围 划分暂行规定3第四章 设备管理制度5第一节 设备选型购置制度5第二节 设备到货验收制度6第三节 设备保管制度6第四节 设备外委检修制度7第五节 设备使用、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8第六节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3第七节:设备包机制度17第八节 设备的更新与报废制度18第九节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19第十节 大型固定设备及特种设备管理制度20第五章: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21第六章:油脂管理制度24第七章: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31第八章:设备操作规程、机电工程施工3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会审管理制
2、度32第九章:机电技术档案管理制度36第十章:机电事故追查制度37第十一章: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40第十二章:机电例会管理制度41第十三章:配件管理制度43第一节:配件管理职责分工43第二节:配件计划管理制度43第三节 配件到货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44第四节 配件现场管理制度45第五节 配件的回收、修复和报废管理制度45第六节 机电配件成本管理办法45第十四章:电气管理制度48第一节:地面供用电管理制度48第二节:井下供电管理制度50第三节:停送电管理制度57第四节: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61第五节 井下瓦斯断电装置管理制度62第六节 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管理制度63第七节:供电系统继电
3、保护整定计算66及试验管理制度66第八节:电气试验制度67第九节:杂散电流管理制度69第十节:PROMOS的管理制度69第十一节:电缆管理制度70第十二节:专用工具、五小电器管理制度73第十六章:机电现场管理规定74第十七章:机电处罚条例75附表1:78附表2:79附表3:80第一章:总则1、为了加强机电设备(设施)管理,使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转,防止因环境保护设施损坏而造成的环境污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矿各单位。2、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及各设备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要积极组织实施,做到全员、全过程的设备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
4、、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3、各单位要设一名责任心强、善于管理的兼职设备(配件)管理员负责该单位的设备(配件)支领、验收、移交、回收等工作,并报机电科备案。4、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矿机电科。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1、矿级领导在设备管理方面的职责:(1)对本企业生产设备管理全面负责。(2)负责设备购置(更新)计划、大修理计划、报废计划的审批。(3)正确掌握、分配使用折旧基金、租赁资金和大修资金。(4)对重大、特大事故的处理做出决定。2、科级领导对设备管理的职责:(1)对企业生产设备全面全过程管理。(2)正确使用折旧基金和租赁资金、大修资金、更新资金。(
5、3)负责组织编制、实施设备年度的更新、大修、报废计划。(4)掌握设备动态、搞好设备使用信息反馈。(5)负责机电“四率”达标。(6)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设备管理方面的业务技术培训。(7)负责对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3、队级领导对设备管理的职责:(1)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搞好设备的计划检修,严禁超设备性能使用。(2)负责现场设备的管理,合理使用、维护设备。(3)负责机电“四率”达标。(4)负责组织对单位职工进行设备管理方面的教育和技术培训。(5)负责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并责任到人。第三章:机电设备管理职责范围 划分暂行规定1、机电科:寺河矿机电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全矿全面机电管理,负责矿井机电
6、技术的全面管理,设备、配件管理,机电质量标准化等的管理工作。2、洗煤厂:负责洗煤厂内的机电设备运行、供水、供热管线、供电线路(从工广35KV变电站6KV出线下刀口)及设施、通讯、照明、监测监控的维护、检修、运行,负责主斜井胶带机、暖风机房设备、主胶带给煤机及其附属设备运行管理。3、地面运行工区:负责矿井35KV变电站、6KV变电站、箱式变电站、35KV线路、6KV线路、供热锅炉房、水源井及水源井至日用加压泵及水塔输水管路、地面水池及管路设施、提升机房、主扇通风机房、空气加热室、热风炉、热交换站、污水处理站、空压机房、工业场地龙门吊、灯房等的维护、运行管理。4、井下机电队:负责井下东大巷胶带机、
7、主排水泵房及水仓管路、井口以下供水、井下6KV供电线路(35KV变电所6KV线路下刀口至井下各变电所)、井下6KV变电所、变电所到各工作面6KV线路、电缆头制作维护、高压开关疑难故障处理、东区集中变电所井下加压泵及东风井至东轨供水管路、主斜井索道人车、东胶照明及信号维护等。5、运安工区:负责东轨大巷、副井、换装站、检修硐室等照明、信号维护。副井口至井底防跑车装置以及信号系统维护。地面及井下辅助运输车辆管理,换装站设备及各类平板车、集装箱的维护、运行管理。负责井下供水干线管路的安装及供水系统运行维护,地面充电机房的使用和维护。6、综采队、连采队、准备工区及驻矿施工单位:负责从井下6KV变电所出线
8、到所施工工作面供电电缆的敷设、维护以及所属设备运行维护及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机电设备以及供水、供风、排水设施的维护保养。7、瓦斯抽放站:负责井上下瓦斯抽放站、35KV变电站6KV配电盘下刀口至抽放站的线路、井上下抽放站内配电室设备的运行维护。8、瓦斯抽放队:负责井下瓦斯抽放管路的安装维护,井下钻机及其供电设备的运行维护。9、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工业场区配水管路、供热锅炉房外供热管路的运行维护。380V以下配电室、供电线路、场区照明线路及灯具(包括探灯、射灯等)的维护运行。联建、办公楼、职工食堂、单身宿舍、换热站、洗衣机房、家属楼的供配电设施的维护运行。消防救护区内供水、供暖、配
9、电运行维护。10、信息监控中心:负责矿井通讯、计算机主机房、监测监控系统、闭路电视系统、主光缆、通讯线路的维护运行。各单位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建立各自的设备台帐,每个单位要指定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作好设备的管理工作,机电科要加强设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各系统投运前要作好移交验收工作,按照设计图纸、安装标准、设计变更认真作好验收,作好财产的保管工作。相关人员应认真阅读设备使用说明及有关规程、规范,进行合理维护,尽快达到标准化的要求,使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机电科要加强监督、检查,以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生活。第四章 设备管理制度第一节 设备选型购置制度1、设备选型是煤矿企业经营决策中的主
10、要技术问题,这项工作由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和机电主任工程师直接负责。2、一般设备的选型由机电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所需设备的型号。机电科科长召集机电科分管科长、主任工程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会审后决定。3、对于主要机电设备选型,工程技术人员在接受选型任务后,要认真收集有关设备选型方面的数据资料,进行各方面的调查研究,有必要的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选型计算等,最后写出选型报告书。设备的选型要充分考虑到设备的安全性、生产性、经济性、可靠性、通用性等。优先选用对环境影响小、能源资源消耗低、污染轻、噪声低的设备。4、选型报告书完成后,机电矿长要召集机电副总、机电科长、机电主任工程师
11、以及计划科、机电科、生产科、财务科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对选型报告书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决定。5、重大机电设备选型,机电矿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去全国各有关厂家和使用单位进行考查,上报矿长并经矿逐级审批后报集团公司批准。6、选型审批完成后,要编制设备定购计划,经矿逐级审批后由机电科定购或由矿计划科上报集团公司计划处,经审批后下达集团公司租赁站定购。第二节 设备到货验收制度1、机电设备到货后,机电科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设备保管员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可以在库内或库外进行。2、重大机电设备机电科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厂家进行“中检”,确保质量。3、验收的内容应包括:(1)各种
12、技术文件(最少三份)、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发货明细等;(2)数量验收,根据合同和装箱单要逐件检查;(3)质量验收,要对外观或解体对各部位详细检查,运输中是否损坏,重要设备要进行测试,并将测试数据和技术说明书对照,做好验收的各种记录。防爆电气设备要有防爆组人员参加验收并对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验收和鉴定。4、对于验收中出现的问题,机电科要立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和有关厂家和运输部门联系,解决质量问题。5、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予办理入库手续。6、入库的设备要登记、立卡、建档、编号,并在库房内码放整齐。7、验收后要对设备的技术资料统一归档保管,资料除三证一标志由设备库保留保管外,其它全部交资料
13、室,为设备的安装运行服务。8、对于在设备验收中玩忽职守,将有重大缺陷的设备入库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验收人员的责任。第三节 设备保管制度1、入库保管的设备必须按规格、型号定货位,整齐摆放,进行标识管理。2、长期闲置的设备要做好防潮、防锈、防腐、防冻、防晒工作。3、需定期涂抹黄油的设备轴、孔等部位,要造册登记每次涂抹黄油的时间。涂抹黄油产生的油棉纱等危险废弃物要定点放置,并按有关规定处置。需加注润滑油的设备和冬天排放水的设备应建立台账。4、电气设备严禁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更不能受淋水,以免造成设备绝缘下降而损坏。5、搞好库内卫生,做到库内整洁,设备无灰尘。6、发放设备时,保管员必须到现场,严
14、格按批示发放设备,不得随意改发其它设备,并做好登记和移交手续,当天发生支领业务必须当天做好帐务处理,并返回动态组建账。7、爱护设备,发放设备时,严禁设备碰撞。第四节 设备外委检修制度1、机电科设备组负责成套设备和机电材料的回收及检修;配件组负责配件、国产7.5KW以下电机及进口电机的回收与检修。2、外委检修应遵循寺煤财字2003 3号文中寺河矿修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3、为便于管理和检修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检修工作应优先考虑寺河多经中心、得一公司以及集团公司机电总厂寺河分厂,机电科设备、配件组负责开具修理委派单。4、当以上单位检修任务已饱和,或因生产急需、检修难度较大的设备、配件及机电
15、材料,可安排出矿进行外委检修,但应办理相应的出矿审批手续,逐级批准后,方可出矿进行检修。5、根据各检修单位的综合实力,建立合格修理厂家名册,当需出矿外委修理时,优先考虑名册上的厂家。6、对于专用设备、专用配件的修理,若其他厂家修理不了时,应返回原厂进行修理。7、外委检修设备、配件及机电材料,坚持“谁外委,谁负责”的原则。外委以前必须对设备、配件及材料的损坏情况,短缺件情况作详细的记录,以便作为日后结算的原始依据。8、要求检修单位必须要有详细的检修记录和修理预算。若检修过程中,需要更换价值较高的配件,应及时通知机电科,或进行拍照,以便予以认定。9、检修完毕,机电科要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
16、办理结算手续。10、机电科设备、配件组要根据检修前的原始记录,检修单位的检修记录对修理预算进行初审,初审后再逐级审批,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11、机电科设备、配件组要对检修情况登记造册,每月月底汇总一次。第五节 设备使用、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一、配套、安装、回收、验收、移交:(一)审批、支领、发放1、各单位支领设备时,兼职设备管理员必须详细填写设备支领单,并携带本单位的设备使用保管手册,机电科分管领导审批,到动态组进行登记。2、审批时必须审核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参数是否填写齐全,不齐全不得审批,同时必须注意使用地点所供电压和支领单填写是否一致,不一致时不得审批。3、工作面及掘进面成套设备安装
17、时,必须按工作面设计图审批设备,如有与设计图不符的,须经主任工程师审核认可签字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4、支领单审批后,须加盖动态专用章。5、星期天、节假日以及特殊情况急需下井支领设备,必须经机电科值班领导审批后,设备库照单发放,第二天到设备动态组补办手续。6、保管员发放设备时,必须到现场严格按指示发放,不得随意改发;防爆电气设备发放时,防爆检查人员必须到场,检查防爆性能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方可入井。局扇必须由通风科试验确认风量后签发。7、发放结束后,必须将设备编号填入支领单备注栏,并将管理员留存联于当日交管理员,以便登记管理。8、保管员、管理员当天发生的支领业务,必须当天做账务处理。9、设
18、备支领单必须按月、年装订,永久保存,任何人不得销毁。10、各生产队组设备管理员,每月25日前向设备动态组报一份本单位设备动态情况表。11、动态组每月应给设备组报一份设备动态情况表。(二)一般设备的安装验收1、地面非大型固定设备和井下非采掘、连采工作面设备称为一般设备。2、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收集现场施工资料,以及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情况,编制设备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有关单位组织会审后方可执行。3、安装单位接收安装任务后,要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会议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安全措施进行作业,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
19、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记录。4、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绘制竣工图和有关竣工验收报告,并书面申请验收。5、机电科接到申请报告后,要及时组织安装单位、设备接收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外观检查、隐蔽工程记录,并要进行不少于四小时的试运转。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安装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6、验收完成后,验收人员要填写验收三定表,将所提的问题汇总安装单位,安装单位要按三定表要求在所定时间内解决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对于所存在的问题,机电科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第二次验收,对于第一次提的问题第二次验收时没有解决,视问题的严重性罚安装单位5005000元。7、安装验收后,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填
20、写验收移交单,双方签字后,设备移交使用单位投入使用。安装单位要将安装的各种原始资料和有关图纸等一并移交给使用单位一份,机电科存档一份。(三)大型固定设备和采掘连采设备1、设计部门必须根据生产需要提前两个月拿出工程方案,机电科设计人员接到工程方案实施通知后,要及时了解现状、收集数据、资料,在一个月之内完成采掘、连采工作面设备布置设计和供电系统设计,机电主任工程师应组织对设计进行会审签字后,方可进行描晒。图纸要及时送交有关领导、有关单位,机电科要做好设备的配套工作。 2、工程完工后,由生产科牵头,调度室、机电科、安监科、通风科等有关单位参加对工程进行验收,对于机电科提出的有关影响设备安装问题,调度
21、室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解决。机电科设计人员根据工程验收情况有必要及时修改设计,以免给安装或生产造成困难。工程验收一个月内,机电科设计人员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机电科主任工程师要及时召集调度、生产、机电、安检等部门对设计进行会审并签字,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完成后,要及时印制并下发有关单位。3、安装回收单位在接受安装任务后,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安装好的设备要求完好率达90%以上,标准化达90分以上,不完好的设备应无重大隐患,且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安装单位要对设备进行联合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移交。4、各大型、关键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要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
22、设备建档,否则,不予移交且每少一样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5、设备安装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安装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没有记录或记录不详的,不准移交生产使用,并扣罚责任人100元。6、设备的验收、移交由调度室组织,机电科参加,按标准进行。双方在移交有争执时,调度室、机电科负责仲裁。对无理取闹或对验收人员无理打骂者,给予当事人不少于100元的罚款。凡限于第一次移交时提出的问题,进行第二次移交,如合格不奖不罚,如遗留问题未处理,每个问题罚50100元,但因问题特殊无法解决的,可暂缓并限期处理。验收移交必须三方(机电科、调度室、生产科或安装单位、接收单位)签字方可生效。移交后,由安装、回收单位设备管理
23、员同接收单位管理员到主管部门机电科办理移交过帐手续,否则罚设备管理员100元。(四)设备回收1、各单位要根据生产情况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回收,在回收设备的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将设备的零部件清点清楚,不论是完好件,还是损坏件,都不得遗失。2、对回收设备,机电科设备动态组有关人员要与各单位负责回收设备的人员共同清点零部件数量,设备回收单一式三份,回收单位一份,设备组一份,动态组留存一份,对数量不全者,要根据短缺情况,做出罚款处理。3、对回收上井的设备,由机电科配合,双方共同清点数量,验明设备状况,回收单位负责卸至机电科指定地点,并分类码放整齐。4、非特殊情况,我矿遵循设备谁使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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