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学中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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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法律教学中对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 徐黄华 (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 五家渠 )摘要 从上世纪末以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成为我国的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但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前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其中一个主要的困难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法律的权威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而作为国家未来建设中坚的大学生,他们法律意识的强弱,对于推进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权威的树立乃至依法治国的进程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作者从法律意识的涵义、培养学生哪些法律意识和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三个方面来分析在法律教学中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关键词: 法律教学 法律意
2、识 培养 古语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是程序化了的道德标准,是维护一个社会正常生活的最低的道德准则。完善的法律制度、更多的奉法者能够有效地预防、制止并惩罚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从而营造一种祥和、安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欣欣向荣的一幅强国景象。从上世纪末以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成为我国的治国方略,同时也是我们努力和奋斗的目标。但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目前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其中一个主要的困难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法律的权威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而作为国家未来建设中坚的大学生,他们法律意识的强弱
3、,对于推进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权威的树立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影响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在法律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就有了一定的研究价值。一、法律意识的涵义何为法律意识?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对法律意识的界定和理解都不尽相同。如欧洲学着和美国学者对法律意识的界定是不一样的。欧洲学者认为:法律意识是人们自己具有的法律思想与期望,是人们的法律观念或权利观念。美国学者认为:法律意识可以简单地指一个人在特定时期所具有的关于法律的性质、功能和应用的一切思想。法律意识是同人们的世界观、伦理道德观等有着密切联系。欧洲学者研究的法律意识是人民大众的法律意识,不局限于法律精英的法律意识,欧洲学
4、者关注的是人们自己的法律与权利思想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作为法的重要因素的实际体验,法律意识中的法是因变量。美国学者所研究的法律意识的中心问题是人们是怎样体验法律的,即人们对法律的意识过程;法律意识的对象是“行动中的法” 即现实中应用的国家正式法律,而不是书本上静态的法,法是法律意识中的决定性的因素。总而言之,法律意识就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心理和知识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对法的起源、本质和作用的看法,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对自己权利
5、、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人们的社会行为是否合法的认识及人们的法律观念等。不管人们怎样理解法律意识,怎样界定法律意识,法律意识都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不仅有助于他们依凭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更好地履行法律义务,而且对法制的健全、巩固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法律教学中应培养学生哪些法律意识(一)首先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宪法意识是人们对宪法精神与基本内容的理解、认同与情感。它是人们关于宪法方面明确观念的思想体系和浓厚感情色彩的心理感觉和态度、评价。宪法意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6、因此,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应先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1、培养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宪法不仅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奋斗历程和目标,还规定了国家性质、政党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国家基本经济、文化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结构形式以及国家标志等一些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它涉及到一国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根本问题。2、树立宪法至上的意识。宪法是一般法律的立法依据,任何法律法规的创制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就像太阳系中的太阳,所有其他法律必须依赖它存在,围绕它旋转。它是母法,是法律中的法律;同时宪
7、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凌驾于宪法之上的特权,宪法是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最终法律依据。3、培养宪法是公民权利保障书的观念。宪法调整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之间法律关系、确认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宪法虽然神圣,但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我们完全可以拿起宪法来保护我们的基本权利。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运用宪法维权例子只可能越来越多,涉及的范围也会越来越广。远的比如2001年山东的齐玉玲案、近的如2009年罗彩霞案就是公民
8、用宪法维护受教育权的具体体现。因此,在法律教学中要培养学生认真地学习宪法、自觉地遵守宪法、积极主动地宣传宪法并进而运用宪法维护基本权利的宪法意识,最终达到培养他们承担依法治国的历史责任感。(二)树立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就是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法律神圣不可侵犯表现在国家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表现在维护执法公平、司法公正。只有增强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建立法律信仰,才能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因为法律只有被信仰才会内化为人们自身的信念,法律的作用是预防不是惩罚,如果我们不弄清楚法律的真正目的所在,
9、那么法律的价值就很难实现,而我们制定的法律也会流于形式,从而形同虚设。只有崇尚并信仰法律,才能将它作为真理性的原则,才能做到自觉守法。在法律教学中首先要学生明确宪法和法律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树立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国家未来建设中坚的大学生有义务和责任通过各种方式去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三)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的意识。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观念,是公民应当具有的基本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性。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我国的宪法和法
10、律从各个方面非常明确规定了每个公民可以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学生树立权利和义务的对立统一的观念,即他们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记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而且任何公民无论是行使权力,还是履行义务,都应当在法定界线内进行。在法律教学当中给学生贯穿与民主和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观,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立统一的法律意识,最终促进法制国家建设的步伐(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法律面前
11、人人平等,指的是在实施法律时,即司法、执法、守法上的平等,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含义:(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2)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多的是一种权利和资格的平等。在这种平等之下,所有的权利、机会、利益都平等地对所有人开放,人们都享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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