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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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产集团地区物业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 组织架构第一条 物业管理中心对地区公司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及考核。第二条 地区物业公司由当地地区公司直接管理。第三条 地区物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由集团统一制定并发文执行。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四条 地区物业公司定岗定编标准、薪资结构体系由物业管理中心统一拟订,经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董事局主席审批。第五条 各地区物业公司员工年度薪资调整方案经物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第六条 地区物业公司定岗定编方案经物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地区物业公司维保修人员及配合营销人员的定岗定编方案,经地区公司
2、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签批后执行,报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第七条 地区物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的录用及定薪、转正定级、任免、解聘等须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并报物业管理中心备案;属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的,须报物业直管副总裁审批;属地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还须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地区物业公司其他员工的录用及定薪、转正定级、调动、任免、工资、奖惩、解聘等由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执行。不符合公司入职及提拔晋升条件的由物业管理中心行政人事部汇总,物业直管副总裁审核,再经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每月1日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第八条 集团
3、公司对地区物业公司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指令或工作失职,从而决定给予的警告、通报批评、扣罚奖金、降薪、降职、免职、辞退等处分由物业直管副总裁审批执行。第九条 物业公司领导班子的分工调整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不得分管或负责地区公司其他业务。第十条 各地区物业公司之间及与集团系统其他单位之间的人事调动,须经物业直管副总裁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审核、审查、审批后实施。其中属地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还须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第十一条 凡在集团系统被辞退、开除以及自行离职的人员,各地区物业公司一律不得录用,特殊情况由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审核
4、,每月1日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员工的请假、出差由上一级领导审批,物业服务中心员工的请假、出差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其他员工的请假、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第十三条 地区物业公司社会保险缴纳方案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并报物业管理中心备案。地区物业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方案由物业管理中心统一制定,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实施。第十四条 地区物业公司须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版本由物业管理中心参照集团劳动合同文本制定,经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方可使用。第十五条 集团各中心每月对地区物业公司的所有奖励和处罚文件均须抄报集团人
5、力资源中心及物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及物业管理中心每月全面检查地区物业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各项奖罚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各相关中心核实。对行政人事部未按文件执行的,当月发现一人次给予行政人事部一把手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三人次给予免职处分,超过三人次给予开除处分。第三章 财务资金管理第十六条 资金管理模式1、资金由集团统一计划管理。地区物业公司纳入地区公司资金计划申报。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按资金计划支付。2、因融资工作需要对外提供资料时,公司基础资料须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财务资料、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承诺书、商业承兑汇票相关协议及承诺函等相关资料须报资金直管副总裁审批;融
6、资计划、融资方案、融资合同、融资协议、增资方案、融资安排费方案等须报资金直管副总裁审批后,再报集团资金分管领导审批;经批准的融资方案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办理财产及股权质押、担保手续,股权过户手续,董事、监事及法人变更等具体事项,由资金直管副总裁审批。3、无论任何原因,地区物业公司必须确保贷款利息及本金在到期前 2个工作日到账;否则每发生一次,给予相关资金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分,给予主管资金公司领导降二级工资处分,给予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降三级工资处分;一旦发生上述情况,集团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处分文件并执行。4、同一地区物业公司内部往来款项,由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
7、一把手)审批。5、*物业总公司向分公司拨款,由物管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6、*物业总公司需申请集团拨付的款项,由财务中心审核,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报集团财务直管副总裁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须再报集团资金分管领导审批。第十七条 对外付款审批1、园区日常水电费支出及退业主押金,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工资、社保、公积金、税费、银行手续费等对外付款,由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2、支付合同款,原则上金额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金额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由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金额30万元以上的,再报地区
8、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3、无合同、超合同及其他等非正常情况的付款,单项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单项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由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2万元以上的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4、超计划付款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5、涉及物业维保修款项,财务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第十八条 费用报销1、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的费用报销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其他人员的日常费用报销由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2、因工伤、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特殊原
9、因须公司在国家规定的赔偿、补偿之外另行补偿的,单笔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由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再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批;超过50万元的,再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3、地区物业公司业务费额度原则上按每个已开盘项目每年2万元的标准核定。此费用不占用地区公司接待费额度,单独列支。业务招待费开支按季考核,年终统算。季度业务招待费超标部分的50%对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进行扣罚,节约部分顺延计入以后季度考核额度。年终统算累计季度扣罚超过年度统算扣罚金额的部分予以补回,年度节约的,节约部分的30%对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
10、工作一把手)进行奖励。第十九条 借款1、地区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中心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可借支备用金,备用金借支额不得高于借款人工资的2倍,借款人必须在业务处理完毕后十五日内到财务部报销。2、地区物业公司有5个以下(含5个)项目的,累计借款额度不得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5个项目以上、20个项目以下(含20个)的,累计借款额度30万元;20个项目以上的,累计借款额度40万元。超过以上权限的,须再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第二十条 资产报废、处理的审批权限资产的报废、处理,单件原值1万元以下(含1万元)、一批次原值总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
11、作一把手)审批;单件原值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一批次原值总额100万以下(含100万元)的,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超过上述权限的,再报集团总裁办直管副总裁审批。第二十一条 注册公司、公司收购、对外投资,非集团融资需要为外单位提供财产抵押、经济担保、股权质押、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报董事局主席审批。非融资工作需要,对法人、董事、监事、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变更事项,由集团总裁办直管副总裁审批;注册资本变更由集团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属于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物业公司负责人、注册地等的变更事项,经物业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 第二十二条 集团各中心每
12、月对地区物业公司的所有奖励和处罚文件均须抄报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中心每月全面检查各地区公司财务部对各项奖罚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各相关中心核实。对财务部未按文件执行的,当月发现一人次给予财务部一把手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三人次给予免职处分,超过三人次给予开除处分。第四章 采购管理第二十三条 地区物业公司日常所需材料物资采购分为集团统一配送和地区公司自购(含年度采购和应急采购)。第二十四条 集团统一配送的材料物资分为维保修类及非维保修类:维保修材料物资由物业服务中心申报材料计划,经地区公司工程技术部复核后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审核。非维保修材料物资(如办公电脑、对讲机、保安用品、物业制服等)由物业服务
13、中心申报材料计划,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属固定资产类物资申请单位申报时须附手续齐全的资产审批表。第二十五条 集团统一配送的标准配置的资产购置审批权限及流程全国标准化的综合楼、运动中心等资产购置,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实施。第二十六条 集团统一配送非标准配置的资产购置审批权限及流程购置资产金额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由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20万元以上报集团工程建设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七条 集团统一
14、配送的材料物资,不允许地区物业公司自购;因特殊情况申请自购的,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10万元以上的须报材料公司直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采购。第二十八条 地区物业公司材料物资的年度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物资的采购须进行年度采购,地区物业公司须签订年度合同,年度采购由地区公司采购部负责。1、五金电器材料、工程维修材料、保洁绿化用品、消防器材、游泳池用品、办公用品及耗材、印刷品、饮用水等物资。 2、有供货商统一配送条件地区的食堂用材。第二十九条 地区物业公司材料物资应急采购的购置审批权限及流程购置金额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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