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四节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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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教案首页授课日期班 级课题: 第五章 第四节 人员伤亡费用的确定 教学目的、要求: 掌握人员伤亡费用的计算,了解人员伤亡核定损失范围和损失金额的确定; 教学重点、难点:掌握人员伤亡费用的确定; 授课方法: 多媒体 板书讲解 引导法 教学参考及教具(含电教设备): 汽车保险与理赔示范教材 授课执行情况及分析:1、 授课时间安排合理。2、 整个授课过程从复习、引导、分析来开展教学活动。3、 教学过程中运用提问、讨论等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及教 学 分 配主 要 教 学 内 容教学方法运 用【讲授新课】 50min【课后小结】 15min【课后作业】 10min第五章 汽车碰撞损失评估
2、第四节 人员伤亡费用的确定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保险赔偿机动车辆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保险赔偿项目和标准 一、强制保险及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项目(一)、强制保险赔偿项目:(一)医疗费用赔偿项目1、诊疗费 2、医药费 3、住院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5、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二)死亡伤残赔偿项目:1、丧葬费 2、死亡赔偿金 3、被扶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 5、残疾赔偿金 6、误工费 7、护理费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必要且合理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 10、住宿费注:以上项目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应经过保险人核定后赔付(二)、商业三者险赔偿项目:(一)受伤未致残赔偿项目:1、医疗费 2、
3、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营养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4、误工费 5、护理费 6、交通费(二)因伤致残赔偿项目:注:除(一)项的项目外还包括:1、残疾赔偿金 2、残疾辅助器具费 (三)死亡赔偿项目:1、丧葬费 2、死亡赔偿金 3、被扶养人生活费4、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发生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注:死前如有发生抢救费用,则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一)项内容。二、人伤索赔应备材料: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争议的焦点就在于赔偿的项目及数额,因此,双方当事人依法都应当对各自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受害方需提供的单证:(1)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盖章的户籍证明。(2)事
4、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下文中确定的涉及所主张各赔偿项目应提供的单证。注意:医疗费票据一定要随附出院时医疗机构打印的用药汇总清单。(二)驾驶员及车主方需提供的单证:(1)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盖章的户籍证明。(2)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 有效行驶证正、副本的复印件。(“有效”即指事故发生前经年检合格)(4)有效驾驶证正、副本的复印件(B证及以上的还需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回执;营运客车驾驶员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出租车驾驶员需提供上岗证;特种车驾驶员需提供操作证)。(5)赔偿凭证,有第三者签名的收条,以及能够证明驾驶员及车主方已根据相关司法、仲裁、调解程序等赔付第三
5、者损失的文收材料。三、事故责任比例: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在事故中过错的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个级别。交强险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形,机动车驾驶员在事故中负有责任,则由保险公司在有责任赔偿限额内按照损失赔偿,机动车驾驶员在事故中无过错,则由保险公司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赔偿。如机动车辆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则由机动车方按照上述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赔偿数额按照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比例分摊,分别为100%、70%、50%、30%,无责方无需承担责任。四、司法鉴定问题: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较容
6、易发生分歧的项目主要有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误工时间、护理依赖程度等。为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减少当事人鉴定成本,对受害人及时赔偿,建议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后,积极与机动车方和保险公司共同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共同参与鉴定过程,以免发生后期索赔争议。五、赔偿项目单证与计算方式(一)医疗费医疗费是指供交通事故的伤、残者治疗所需的费用,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必须的费用。1、提供单证(1)医疗费发票原件(2)医疗费的用药汇总清单(3)病历(4)诊断证明(5)出院小结(6)加盖公章的人体伤亡图【适用提示】(1)负全部、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提供医疗费发票的原件。(2)负同等、次要责任的一方可提供医疗费发票复印件,
7、但必须加盖终结处理机关的公章(才可视为真实有效的票据)。(3)受害人转院的应提供转院证明。(4)被保险人应提供首次赔付公司有加盖业务章的赔款计算书2、赔偿计算医疗费是根据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收款发票,结合病历、诊断证明和医疗费汇总清单等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核计算。【适用提示】(1)不属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将在保险赔偿款中扣除。(2)与本次事故无关的疾病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不予计算。(3)擅自自购药品不予计算。(4)住院期间到门诊开药的费用不予计算。(5)床位费按每天10-15元计算。(二)续疗费续疗费是指受害人对事故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
8、用。1、提供单证(1)医院出具的确需后续治疗的材料或者鉴定结论原件(2)病历(3)诊断证明(4)出院小结【适用提示】(1)提供的续疗证明必须加盖治疗医院或者鉴定机构的公章。(2)必要时须提供CT或X片。(3)以上(2)、(3)、(4)项与医疗单证相同,不用重复提供。2、赔偿计算原则上医疗费按照先发生后赔付的原则。续疗费核定应参照如下原则:【适用提示】(1)续疗费赔偿金额须经保险人医疗审核后确定。(2)评残后不再支付后续治疗费,但取内固定物、取髓内钉、颅骨修补手术等,保险公司根据鉴定结论与第三者、被保险人三方协商确定后续治疗费用。 (三)护理费护理费是指伤者、残者,或者死者生前在医院抢救治疗期间
9、因伤势严重,生活无法自理,所需专门护理人员的人工费。1、提供单证同医疗费提供单证,【适用提示】特殊情况需要一人以上的护理人员应由治疗医院出具证明,但最多不超过两人。2、赔偿计算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或者雇佣护工的工资的,护理费根据受害人户籍情况确定,即受害人属城镇户口的,一般参照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一般参照“农、林、牧、渔业”职工工资标准计算。【适用提示】(1)原则上只有住院期间才给护理费。(2)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3)住院期间护理依赖程度原则上按100%护理系数计算护理费。(4)出院后的护理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报告,护理
10、依赖系数按以下标准计算:部分护理依赖程度的护理系数为30%,大部分护理依赖程度的护理系数为40%,全部护理依赖程度护理系数为50%。(四)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对其伙食费支出给予补助的费用。1、不用再单独提供单证。2、赔偿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计算,每日标准可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的标准(泉州地区15元/天)。【适用提示】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对像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五)误工费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或因伤或致残不能参加劳动,而导致实际收入减少的损失。1、提供单证(1)受害人受害
11、前最近连续三个月以上工资表的复印件(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来证实误工损失)。(2)受害人停发工资证明(证实实际收入减少)。(3)有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适用提示】(1)工资收入超过国家征税标准的还应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证明。(2)受害人的误工时限在公安部公布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标准内核定。2、赔偿计算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误工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无收入减少的不予计算。(1)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误工天数日误工费(2)误工时间的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持续误工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拖延时间评残的除外)。【适用提示】(1)工资表或缴税证明中的总收入应扣除个
12、人所得税等应扣除的部分,剩余的部分才能算是实际减少的收入即误工费。(2)赔偿误工费应当以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并以相关法律为依据,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人员和不到18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全日制在校学生不计算误工费。(3)受害人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根据受害人户籍情况确定,即受害人属城镇户口的,一般参照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一般参照“农、林、牧、渔业”职工工资标准计算。(六)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而给残疾者的一种补偿性费用。1、提供单证(1)伤残司法鉴定书(2)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残疾者的有效户籍资料复印件【适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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