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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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ONG OIL TOOLS CO., LTD.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0号软件园唐乐阁D301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暨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八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
2、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中证网( )、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保证,本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国家
3、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严格遵守贵所上市规则和股票上市协议,履行法定义务,接受贵所监管。本公司保证向贵所提交的股票上市申请文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公司保证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贵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国桉、董事张晓龙、高级管理人员张志坚、刘荫忠、田毅和车万辉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副董事长吴墀衍、董事黄建庆和监事周志华、陈琰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其对本公司增资200 万股事项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009年9月3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
5、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还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555.2402 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无锡TCL创动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其对本公司增资250万股事项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009年9月3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此部分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此部分股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陈
6、立北承诺:自其对本公司增资150万股事项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009年9月3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自然人股东陈立北还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60 万股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公司其他法人股东上海浩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多采石油天然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其他自然人股
7、东陈进华、任延忠、刘忠伟、姚江、王涛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权201063号文关于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114.937万股股份将在本次发行后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禁售期义务(自2009年9月30日起三十六个月)。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
8、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通源石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872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4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360万股
9、,发行价格为51.1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7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通源石油”,股票代码“300164”;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36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1月1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
10、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 上市时间:2011年1月13日 3、 股票简称:通源石油 4、 股票代码:300164 5、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6,000,000股 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7,000,000股 7、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
11、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36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数量(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张国桉 15,380,387 23.30% 2014年1月13日 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00,000 3.03% 2012年9月30日 4,403,032 6.67% 2012年1月13日 吴墀衍 6,527,051 9.89% 2012年1月13日 上海浩耳司 实业发展有限公3,300,000 5.00%
12、2012年1月13日 张晓龙 2,556,839 3.87% 2014年1月13日 无锡 TCL 司 创动投资有限公2,500,000 3.79% 2012年9月30日 陈立北 600,000 0.91% 2012年1月13日 1,500,000 2.27% 2012年9月30日 黄建庆 1,709,180 2.59% 2012年1月13日 陈进华 1,461,159 2.21% 2012年1月13日 张志坚 1,272,511 1.93% 2014年1月13日 天津多采石油天然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095,868 1.66% 2012年1月13日 任延忠 1,027,514 1.56% 2
13、012年1月13日 王涛 807,700 1.22% 2012年1月13日 刘荫忠 524,700 0.80% 2014年1月13日 刘忠伟 365,289 0.55% 2012年1月13日 周志华 304,700 0.46% 2012年1月13日 田毅 304,700 0.46% 2014年1月13日 车万辉 100,000 0.15% 2014年1月13日 姚江 55,000 0.08% 2012年1月13日 陈琰 55,000 0.08% 2012年1月13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149,370 1.74% 2012年9月30日 小 计 49,000,000 74.24% 首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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