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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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理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其他配套法规、名录的修订情况(1)危险化学品目录修订思路与计划(2)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和用量标准目录 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最新修订进展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最新修订进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1.1 新增内容或制度(6项)1.2 重大调整(6项)1.3 取消制度(2项)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09年4月20日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1.1.1危险化学品禁止与限制制度(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
2、止生产、经营、使用和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限制使用范围外使用危险化学品。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限制使用范围,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环境保护、农业、质量监督部门确定,报国务院核准后公布。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增内容或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增内容或制度1.1.2 使用许可制度(第三十一条)使用特定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特定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前款规定的特定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其使用量的数量标准,
3、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并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增内容或制度 1.1.3 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制度第六十四条 化学品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其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分别委托具有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卫生部门认可的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化学品危险性鉴定方法,对化学品的物理或者健康、环境危险性进行鉴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化学品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其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将化学品危险性鉴定报告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组
4、织确定和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五)生产、进口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未经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卫生部门认可的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鉴定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1.1.4 安全标准化制度与集中销售、统一配送制度(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鼓励建立化工贸易市场,实行集中销售、统一配送的经营方式。1.1危险化学品
5、安全管理条例新增内容或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1.1.5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第四十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向个人销售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增内容或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第四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查验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并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危险化学
6、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应当将其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定期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增内容或制度 1.1.6 安全条件论证制度与试生产或者使用方案备案制度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使用远距离管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并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和安全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安全生
7、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和安全评价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使用方案,并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1.2.1 危险化学品定义 原定义(第三条)是危险货物的定义,现定义(第三条)是GHS的定义。【原定义(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
8、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重大调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现定义(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行政、质量监督、交通运输、铁路、农业部门根据化学品分类标准确定,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形式公布,并适时调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1.2.2 剧毒化学品的购买(第四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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