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培训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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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培训资料合同法培训资料 目目 录录 第一节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履行中的安全措施 第六节 合同的解除 第七节 违约责任 第八节 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注意事项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一、合同的相关概述二、合同法的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的相关概述合同的相关概述(一)什么是合同:(一)什么是合同:合:二者以上乃为合同:达成一致方位同周礼周礼 天官天官 小宰小宰:“听称责以傅别听称责以傅别”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律制度
2、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的相关概述合同的相关概述(二)合同的特征(二)合同的特征第一,平等主体方面的特征;第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第三,合同具有目的性;第四,合同是双方合意的结果;第五,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的相关概述合同的相关概述(三)合同形式(三)合同形式1、概念: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2、合同形式的种类:(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其他形式。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的相关概述合同的相关概述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
3、、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的相关概述合同的相关概述(四)合同的分类(四)合同的分类(四)合同的分类(四)合同的分类1 1、有名、无名合同、有名、无名合同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做出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做出明确规定明确规定为标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为标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2 2、有偿、无偿合同、有偿、无偿合同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支付代价为标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为标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3 3、双务、单务合同、双务、单务合同按照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双
4、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按照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4 4、诺成、实践合同、诺成、实践合同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诺成合同和实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践合同;5 5、要式、不要式合同、要式、不要式合同按照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要式合同按照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要式合同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的相关概述合同的相关概述合同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利用合同进行财产流转或交易而合同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利用合同进行财产流转或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
5、规范的总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合同法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合同法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 2)维护交易秩序;)维护交易秩序;(3 3)促进经济效益;)促进经济效益;(4 4)维护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维护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一)(一)(一)(一)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的调整范围的调整范围的调整范围(1 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2 2)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同时还包括自然)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
6、经济合同关系,同时还包括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与等合同关系。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与等合同关系。(3 3)在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在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时适用对方签订合同时适用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4 4)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他法律没)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合同法总则的规定。总则的规定。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根据根据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第第第第2 2 2 2条的规定:条的
7、规定: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涉及婚涉及婚涉及婚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调整的范围。调整的范围。调整的范围。调整的范围。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8、(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合同立法的指导思想以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合同立法的指导思想以及调整合同主体间合同关系所必须遵循的调整合同主体间合同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准则基本方针、准则,其贯通于合同法律规范之中,其贯通于合同法律规范之中,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合同法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1 1、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1 1)平等原则是指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并)
9、平等原则是指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并要求所有民事主体共同受法律的约束。要求所有民事主体共同受法律的约束。(2 2)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本着公正的观念从事活动,正当行)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本着公正的观念从事活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利益。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2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1 1)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取得权利义务或从事民事活动时)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取得权利义务或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基于其意志的自由,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应基于其意志的自由,
10、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我国预。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 4条明确规定: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2 2)意思自治原则的表现意思自治原则的表现: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3 3、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1 1)概念: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
11、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概念: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2)(2)诚信原则具体体现为诚信原则具体体现为:a a合同订立阶段应依循诚信原则;合同订立阶段应依循诚信原则;b b合同订立后至履行前应依循诚信原则;合同订立后至履行前应依循诚信原则;c c合同的履行应依循诚信原则;合同的履行应依循诚信原则;d d合同终止以后应遵循保密和忠实的义务。合同终止以后应遵循保密和忠实的义务。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4
12、4、合法原则、合法原则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7 7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害社会公共利益。”合法原则具体内容包括如下几点合法原则具体内容包括如下几点:第一、合法原则首先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和履行中必须遵守全第一、合法原则首先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和履行中必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国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第二、合法原则还包括当事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背第二、合法原则还包括当事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
13、益。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成立二、订约过程 三、合同的内容一、合同的成立:一、合同的成立:1、概念: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2、合同成立的条件:(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二、订约过程:二、订约过程: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反复的要约邀请、要约与承诺的过程。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一)要约(一)要约、概念: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是一 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
14、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例例1 1:甲对乙声称: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买掉家中祖传的一套红木家具,价格暂我正在考虑买掉家中祖传的一套红木家具,价格暂定定2020万元。万元。”例例2 2:甲对乙提出:甲对乙提出:“我愿意买掉家中一套红木家具,价格为我愿意买掉家中一套红木家具,价格为2020万元万元”哪个构成要约?哪
15、个构成要约?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3、要约邀请 合同法第15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品广告等都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其目的不是订立合同,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本身并不发生法律效果。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要约的法律效力(1)要约的生效时间:我国法律采纳到达主义。(2)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对要约人的效力:要约人自此有接受承诺的义务,不得随意撤回、撤销、变更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受要约人取得了承诺的权利而非义务。合同的订立合同的
16、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例: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商业要约普通信函,要以优惠价购买乙的某种商品。3月5日到达乙处。问:该要约何时生效?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要约的撤回和撤销(1)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达到受要约入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根据要约的形式拘束力,任何一项要约部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便能产生撤回的效力。由于撤回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作出的,因此在撤回时要约并没有生效,撤回要约也不会影响到受要约人的利益。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例:甲于3月1日发出要约购买乙的某种商品,3月5日
17、到达乙处,但是3月1日发出要约后,逢3月2日市场行情突变,于是于3月3日发出撤回原要约的信函,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3月4日到达乙处,问:3月5日到达乙处的邀约有无效力?如甲在3月1日发出的要约函末称:“你若承诺,必须在3月8日前作出”,这就是确定了承诺期限,从而不可撤销该要约。如甲在要约中称:“事急,请贵方早日回话,并早做履行准备,我公司期待与贵方合作。”乙见函便立即着手备货。因为此时的要约也是不可撤销的。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2)要约的撤销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入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要约是允许撤销的。要约的撤销的限制: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
18、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不可撤销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以后,基于对要约的信赖,已为准备承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在要约撤销以后应有权要求要约人给予适当补偿。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要约失效所谓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要约失效以后,受要约人也丧失了其承诺的能力,即使其向要约人表示了承诺,也不能导致合同的成立。合同法规定了要约失效的情形: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受要约
19、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二)承诺(二)承诺1、概念: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2、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换言之,对要约内容作实质性变更的是新要约)(4)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3、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
20、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做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应当即时做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承诺期限的例外: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
21、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北京甲于3月1日发一要约函给广州乙,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日到达乙处,乙于3月11日作出承诺,以特快专递寄出,3月12日到达甲处。甲未置可否,问:甲乙合同是否成立?但是假设甲收到承诺函后,单日回电称接受该承诺函,问:甲乙之间合同是否成立?假设该例中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当日已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乖戾,3月9日即到,但于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经查,由于特快专递公司一职员疏忽,忘投此信,故耽误了几日,甲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问:甲乙之合同成立否?但是,3月15日甲收到邮件后,于次日通过电话告知乙
22、,不接受该承诺,问:甲乙之合同成立否?假设乙的特快专递确实与3月9日到达甲之信箱,逢甲外出办公,于3月15日方看到该函,问:甲乙之合同成立否?何时成立?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北京甲于3月1日发一要约函给广州乙,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日到达乙处,乙于3月11日作出承诺,以特快专递寄出,3月12日到达甲处。甲未置可否,问:甲乙合同是否成立?但是假设甲收到承诺函后,单日回电称接受该承诺函,问:甲乙之间合同是否成立?假设该例中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当日已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日即到,但于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经查,由于特快专递公司一职员疏忽,忘投此信,
23、故耽误了几日,甲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问:甲乙之合同成立否?但是,3月15日甲收到邮件后,于次日通过电话告知乙,不接受该承诺,问:甲乙之合同成立否?假设乙的特快专递确实与3月9日到达甲之信箱,逢甲外出办公,于3月15日方看到该函,问:甲乙之合同成立否?何时成立?、承诺的效力(1)承诺的生效时间:以到达要约人时确定。(2)承诺的效力:承诺的效果在于使合同成立,即一旦承诺生效,合同便宣告成立。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5、承诺的撤回:所谓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根据合同法第27条,“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
24、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订约过程订约过程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三、合同的内容三、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除了少数由法律直接规定产生,绝大部分是由合同约定的,准确地说是由合同条款固定的,这是合同自由原则决定的,就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合同内容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文书而言,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1、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以下几个主要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二)标的;(三)数量;(三)数量;(四)质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五)价款
25、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2、格式合同(一)概念: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式合同或定型化合同,是指由一方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与缔约时不容对方协商的合同。其中,如果当事人事先拟定只是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该类条款即为格式条款。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二)格式合同的特征、要约对象的广泛性或持续性;、格式合同承诺内容的确定性;、格式合同的高效性和低成本性;、格式合同当事人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衡性;、格式合同条款具有事先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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