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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资金的管理2第三章 财务计划管理4第四章 流动资产及固定资产的管理5第五章 成本及费用8第六章 财务报销与借款的管理8第七章 发票、收据的管理9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管理10第九章 会计交接10第十章 财务部内部稽查11第十一章 附则1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制定并修改本制度。本制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任务及方法。1.真实、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公司的业务事项,用专业的方法和程序,对公司整个经营过程进行管理、核算和监
2、督。2.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核算,努力提高公司经营效益。3.准确、及时、全面的向总经理和相关机构及部门报送各种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4.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和完备资金、物资进出手续,定期清查资产,及时清理债权债务,保证公司资产完整性,维护股东合法权益。5.做好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6.接受工商、税务及地方政府的指导检查,与之保持良好的沟通;搞好银企关系,积极开辟筹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率,促进公司发展。7.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学习,引进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财务人员素质。第二章
3、资金的管理第三条 对资金实行计划管理,每月3日前各部门报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部进行汇总,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四条 计划内的开支,在办理审批程序后执行,计划外的开支,均须经手人做出书面报告,由总经理特批。第五条 公司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禁止坐支现金。第六条 对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借支和付款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结帐。第七条 公司向银行借款、向其他单位筹资,或在经济活动中进行担保、抵押均须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第八条 对购置固定资产、日常费用报销及借支,单笔金额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单笔金额?万以上?万元以下的报送华秦总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后生效,单笔金额在?万
4、元以上报华秦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生效。第九条 物资采购,金额不超过?万元的采购由总经理审批生效,采购金额?万以上?万以下的交由华秦总公司财务总监审批生效,采购金额超过?万元交由华秦总公司总经理审批生效。第十条 子公司总经理申请的任何费用,必须经华秦总财务总监审批,超过财务总监权限的,上报华秦总公司总经理审批生效。第十一条 现金的管理:1. 出纳负责现金的管理,办理现金收支业务,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2. 出纳于当班结束后,认真核对当日营业收入款,如出现短(长)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如属出纳自身造成短款,由出纳全额赔偿,属其他原因造成的或未查明原因的,报财务部,经财务部查明后处理。出纳员保管的库存现金
5、应日清日结,账款相符。会计或财务主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3. 发生现金收入业务,出纳员填写印有连续编号的现金收据,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私章(或签字)。发生现金支付业务,出纳员应在经审批的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出纳员私章(或签字)。4. 现金仅限于日常费用的报销,个人借支与支付工资等事项,超过1000?元的其他结账事项一律采用银行票据结算。5. 所有现金支出必须由经办人办妥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不允许有白条充抵库存现金的情况。6. 对零星现金支付较频繁的部门,如行政部门,实行备用金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使用备用金。第十二条 银行结算票据的管理 1. 出纳员负责保管银
6、行结算票据,根据已审批的付款凭证和审定的付款方式办理银行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2. 出纳银行账要定期与总账银行账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以保证其正确。3. 银行存款应做到日清月结,会计每月根据银行对账单核对总账银行日记账,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实相符。对调节表中的未达数逐笔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4. 出纳员建立银行重要票据登记簿,登记员工领用支票的记录,业务完成取得正式的原始凭证后,连同票据存根交回并办理注销手续。5. 收到的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出纳要进行详细的登记,提示承兑、背书转让和收到款项时要登记核销。6. 原则上同城采用支票结算方式,异地采用汇兑结算方式,严格控制本票、
7、汇票结算方式。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本票和汇票结算方式的,需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7. 原则上不准使用远期支票和空白转账支票,确因特殊原因,需经财务主管批准。8. 公司员工在财务部领用支票支付款项,必须按规定办理付款审批和登记手续,支付货款和其他大额款项应备合同、协议或订单由财务部备查。支票领出后7天内应将支票存根连同签字、审核、验收完毕的发票一并交出纳员销账。凡超出时间未销账者,财务部可拒绝继续发放支票。第三章 财务计划管理第十一条 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与财务有关的计划,主要有成本费用计划、资金计划、利润计划、税金计划等。第十二条 凡需使用资金的部门,必须在每月3日前将资金计划报财务部。
8、财务部综合平衡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然后分解到有关部门执行。当月计划指标未用完的,不能跨月使用,须重新申报资金计划。第十三条 根据年度计划指标,按月检查并分析计划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反映,并提出解决办法。第十四条 年度终了,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为下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打下基础。第四章 流动资产及固定资产的管理第十五条 流动资产包括应收票据、短期投资、应收帐款、预付货款、存货、其他应收款项、待摊费用等。第十六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其中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发生的贴现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第十七条 仓库记账人员根据出、入库单录入财务系统,财务部
9、每月组织盘存后,财务主管核对分析账实差异。仓库每月应及时向财务部提交进销存报表。第十八条 存货的计价:存货购进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或领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存货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发出或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账实相符。仓库保管更换或年终时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财务部门每次清查要做出书面报告,对核对不相符的项目,要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盈亏的存货,必须经总理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第二十条 会计部门的应收账款记录必须严格的以销售部门销售业务的原始凭证为依据,防止
10、应收账款的虚计和漏计。第二十一条 会计部门建立与客户和供应商的对账制度。对账会计定期或不定期的与客户和供应商进行账务核对,并将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对账结果有异常的及时通报给销售部门和采购部门,以便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减少坏帐损失。第二十二条 定期编制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对账龄较长的客户重点采取措施。第二十三条 坏帐准备按应收款项扣除关联方款项之后的余额,按账龄分析法计提,计提的规定列示如下:账 龄 计提比例(%)1年以内(含一年,以下类推) 31-2年 52-3年 103-4年 304-5年 605年以上 100第二十四条 对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总
11、经理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物品。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除按规定进行了资产评估以评估值计价外,均按实际成本计价。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固定资产分类、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如下: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年)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建筑物 30-50 3 3.23-1.94机器设备 5-14 5 19-6.79运输设备 5-12 5 19-7.92电子仪器仪表 8-12 5 11.88-
12、7.92其他设备 5-12 5 19-7.92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添置固定资产时,应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购置。特殊情况下,经办公室批准也可由各部门购置。第二十九条 公司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行政人事部设专人对购置和调入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编号、名称、价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保管责任人等。第三十条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每年年度终了,由财务部门会同办公室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清查,若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第三十一条 公司固定资产,不得私自对外出租、出借或处置。若确有需要,应写申请,经总经理审
13、批后,由办公室与租入、借入单位签订协议后,办理出租、出借或处置事宜。归还时若有损坏,按损失价值的50%-100%进行赔偿。第三十二条 凡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2000元以上,视为固定资产大修理,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可在一年内按月分摊。第五章 成本及费用第三十三条 公司管理部门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保险、租金等各项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列入当期损益。购买办公用品,由部门报列清单,交行政人事部办理,特殊情况下也可经行政人事部同意自行购买,擅自购买的自费处理。每月办公用品领用暂按人均20元控制。第三十四条 各事业部、行政人事部、销售部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计入经营费用,列入当期损益。第三十五条
14、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计入财务费用,列入当期损益。第三十六条 大笔广告费用可在收益期内进行摊销。第三十七条 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用于工会支出。第三十八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罚款、捐赠等支出不得列入成本,员工生活补贴、娱乐活动费从福利费余额或工会经费中列支,不得列入当期成本费用。第六章 财务报销与借款的管理第三十九条 公司日常经营中付款及报销由部门经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大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超过人民币贰万元的还需报董事长审批。总经理借支或报销费用由董事长审批。第四十条 凡因公需要领用支票或现金的,必须办理借支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司规定或手续不
15、全的开支,财务部一律不得受理。第四十一条 借支应于事毕后一周内办完报销手续,财务审核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定期(每月25日)由总账会计负责员工借支清收工作。第四十二条 会计必须严格审核费用报销单据,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销,对不符合规定、书写不规范的单据,不予签字报批。第七章 发票、收据的管理第四十三条 发票、收据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财务部必须对发票、收据实行严格管理。第四十四条 发票、收据由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购买和保管,财务主管监督使用。第四十五条 领用发票、收据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途、起止号、领用人签字等内容。收回发票、收据时
16、领用人和保管人在备查簿上签字。第四十六条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由经办业务人员填写申请单,审批后,依据实际发生的销售事项和销售金额开具。第四十七条 由专人保管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视同现金严格管理,收发进行登记,按税务法规的规定使用。第四十八条 定期对发票、收据进行清理核对。第四十九条 严格遵守国家对税务发票、收据的管理制度,丢失发票、收据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发票遗失的,根据税务机关罚款由过失人承担责任。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管理第五十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电算化保存磁盘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第五十一条 财务部每月
17、终了,应将会计凭证按序号完整的装订成册。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将全年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电子磁盘分类归档。封面要书写清楚,并造具清单,交专人保管,不得封包保存。第五十二条 对会计档案要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定期备份、复制,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第五十三条 原则上不得对外单位借用会计档案,如有特殊需要,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论何人借用,都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第五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严格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第五十五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保管人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经理审查报公司总经理批准,销毁前认真核对,并编制销毁清册由保管人、财务经理、总
18、经理三方签章。第九章 会计交接第五十六条 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否则不得离职。第五十七条 接管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会和财经法纪制度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第五十八条 财务人员移交前,应处理完手里应处理的事物。无法处理的,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各项事务、资料和物品。第五十九条 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
19、份,存档一份。第六十条 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经理应指定业务熟悉的财务人员代理。如果出纳临时离职三天以上,则必须办理交接。第十章 财务部内部稽查第六十一条 为加强财务部门的管理,防止责任不清和制度不严而造成的失误和损失,将部门内的要求规定如下:1. 公司财务部设置出纳、记账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岗位,所有记账凭证均由财务主管审核。2. 银行票据印鉴三枚,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分别指派专人保管,不得同时交予一人管理,不得同时由一人借出公司。3. 会计应在月度终了,核对帐目,做到账账、账实相符。按月清理债权债务。按月对各种凭证、报表进行整理、装订、归档。4.财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 与本制度有关的实施细则、规定、办法、条例等视为本制度的组成部分,经总部财务总监和董事长批准后执行。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因国家政策变动而必须补充及修订,须报请总部财务总监和董事长批准。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经总部财务总监和董事长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