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长沙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沙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4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长沙银行 股票代码:60157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ANGSHA Co., LTD. (发行人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
2、“本公司”、“发行人”、“本行”或“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事项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
3、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的承诺 1、 发行人承诺 本行承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和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之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 如本行招股
4、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行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方式和金额依据本行与3 投资者协商,或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和金额确定。 2、 本行第一大股东长沙市财政局,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与持股 5%以上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 本局/本公司承
5、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局/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包括但不限于指示本局/本公司推举的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回购的议案。 (2) 若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局/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
6、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确定。 (3)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前,本局/ 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人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7、新股,包括但不限于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回购的议案。 (2) 若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拥有权益的发行
8、人股份。 4、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已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9、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所在为发行人制作、出具发行文件期间未能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导致本所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及关于发行人产权证书的鉴证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生效司法文书认定后,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共同对投资者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
10、由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根据生效司法文书确定。本所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开元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11、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1、第一大股东长沙市财政局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局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
1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局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 本局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的限制。 2、本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与持股 5%以上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13、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 本公司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的限制。 3、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文让、谢湘生、伍杰平承诺: 自发行人
14、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或以股权激励形式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4、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监事陈亚军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15、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5、 任医民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近亲属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每年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
16、数),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6、 持有 5 万股以上的长沙银行职工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如果日后法律法规和/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对本人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锁定作出新的规定、提出新的要求,或者对现行规定和要求作出修改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或者修改后的规定和要求锁定股份。(三)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长沙市财政局
17、、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作出承诺: (1) 发行人上市后,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局/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通过证券交易所
18、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 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减持价格的限制。 2、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行持股 5%以上股东作出承诺: (1) 发行人上市后,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择机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
19、股份的,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 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减持价格的限制。 3、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文让、谢湘生、伍杰平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每年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15%,5 年内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20、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等中国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薪酬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薪酬,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
21、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监事陈亚军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等中国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22、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薪酬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薪酬,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发行前不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
2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等中国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薪酬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薪酬,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持有 5 万股以上的长沙银行职工承诺: 本人所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长沙 银行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股 上市 公告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