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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Tongguang Electronic Wire and Cable CO.,Ltd (江苏省海门市海门镇渤海路16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二一一年九月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通光线缆”)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2、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中证网()、中国证
3、券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 发行人控股股东通光集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强先生及其关联人张忠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 发行
4、人股东张钟女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四) 发行人股东曹卫兵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五)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江勇卫先生、薛万健先生、丁国锋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5、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六)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强先生、张忠先生、曹卫兵先生、江勇卫先生、薛万健先生、丁国锋先生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
6、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50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数量为 69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9.71%;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数量为2,8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29%。发行价格为14.38元/股。 经深圳
7、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286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通光线缆”,股票代码“30026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81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9月16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 ( )、中 证网 ( )、中 国证 券 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 上市时间:2011年9
8、月16日 (三) 股票简称:通光线缆 (四) 股票代码:300265 (五)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500万股 (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500万股 (七)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九)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690万股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
9、网上发行的2,810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通光集团有限公司 7,450.00 55.19% 2014年9月16日 张钟 2,500.00 18.52% 2014年9月16日 曹卫兵 50.00 0.37% 2013年9月16日 小计 10,000.00 74.07%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配售的股份 690.00 5.11% 2011年12月16日 网上发行的股份 2,810.00 20.81% 2011年9月16日 小计 3,500.00 2
10、5.93% 合计 13,500.00 100% 注:本表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本表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十二)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 上市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 英文名称:Jiangsu Tongguang Electronic Wire and Cable Co.,Ltd 3、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次发行前);13,500万元(本次发行后) 4、 法定代表人:张强 5、 有限公司成
11、立时间:2002年1月29日 6、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8年10月30日 7、 注册地址:江苏省海门市海门镇渤海路169号 8、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半导体芯片,光有源、无源器件,电子线缆,计算机软件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9、 主营业务:特种线缆业务,主要从事以高压、超高压和特高压为主的输电线路用电力特种光缆和导线、航空航天用耐高温电缆、通信用高频电缆三大类十一个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0、 所属行业:C76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2、11、 电话 :0513-82263991 传真 :0513-82105111 12、 电子邮箱:cwb 13、 董事会秘书:曹卫兵 二、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万股) 间接持股(万股) 张强 董事长 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 - 3492.52 张忠 董事,总经理 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 - 1831.12 戴青 董事 2010年7月至2011年9月 - - 江勇卫 董事 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 - 402.07 毛庆传 独立董事 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 - -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
13、(万股) 间接持股(万股) 林金桐 独立董事 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 - - 刘志耕 独立董事 2009年12月至2011年9月 - - 徐雪平 监事会主席 2010年3月至2011年9月 - - 黄俊华 监事 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 - - 张淑琴 监事 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 - - 丁国锋 副总经理 2010年7月至2011年9月 - 254.25 薛万健 副总经理 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 - 248.65 曹卫兵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 50.00 - 顾彬 财务总监 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 - - 三、 公司控股股
14、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 通光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140 成立日期 2003年8月18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和实收资本 158,918,245元 注册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海门市包场镇长桥村 法定代表人 张强 主营业务 对外投资、资本运营及股权管理等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净利润(元) 2010年度/末(已经南通玎佳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合并数) 693,482,488.17 293,279,290.84 45,507,718.04 2011年1-6月/6月30日(已经南通玎佳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合并数) 770,884,3
15、12.44 306,519,083.46 28,933,972.44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张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码:*,住所:江苏省海门市包场镇为民路11号,本公司董事长。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新余乡建材厂副厂长、海门县铝簿复合材料厂厂长、海门市光缆厂厂长,曾获全国乡镇企业家、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先进工作者称号。现任通光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的任期为 2008 年 9月至2011年9月。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控股股东通光集团除控制本公司外未控制其他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强先生直接控制的企业如下: 序号
16、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出资金额 所持比例(%) 1 通光海外 马绍尔群岛 500.00美元 300.00美元 60.00 2 通光创投 上海 2,000.00万元 948.00万元 47.42 3 科技创业园 江苏海门 500.00万元 231.60万元 46.32 4 冠通通讯 江苏海门 2000.00万元 370.00万元 33.64 实际控制人张强先生通过通光(海外)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金额 所持比例(%) 1 汇鑫新材料 111.96万美元 111.96万美元 100.00 具体情况请详见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
17、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至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56,083名,前十名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开发行后 持股数(股) 比例(%) 1 通光集团有限公司 74,500,000 55.19 2 张钟 25,000,000 18.52 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50,000 0.85 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50,000 0.85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开发行后 5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中行新股申购资金信托项目3期 1,150,000
18、0.85 6 -建行-股票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50,000 0.85 7 中行证券-兴业-金航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50,000 0.85 8 中航-浦发-中航金航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50,000 0.85 9 曹卫兵 500,000 0.37 10 沈阳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1,500 0.00 合计 106,901,500 79.18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 发行数量:3,500万股 二、 发行价格:14.38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一)41.0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9、) (二)55.3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 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69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 11,730 万股,摇号中签率为 5.88235294%,认购倍数为17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2,810万股,中签率为0.4843774900%,超额认购倍数为206倍。本次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总额为50,330万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9月8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163号验资报告。 五、 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一)本次发行费用合计为3,287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1、 承销费用:2010 万元 2、 保荐费用:600 万元 3、 审计费用:188 万元 4、 律师费用:118 万元 5、 上市初费及股份登记费用等:9 万元 6、 信息披露费、招股书印刷费及其它:362万元 (二)每股发行费用:0.94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份总额)。 六、 募集资金净额:47,04
21、3万元 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90元(按照2011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 发行后每股收益:0.26元(按201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 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 关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本公司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22、。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 本公司自2011年8月26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
23、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1、 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3、 保荐代表人:何忠伟、逄伟 4、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5、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5楼A座 6、 电话 :021-61009005,0755-83195024 7、 传真 :021-61009006,0755-83589049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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