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大学教职工处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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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浙江高校教职工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就第一条 为庄重纪律,标准学校教职工行为,爱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和教职工依法履行职责,爱护学校教 学、科研、治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高等训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其次条 教职工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赐予处分;对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教职工赐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 处分打算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教职工对处分打算不 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
2、 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第三条 赐予教职工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正和训练与惩办相结合的原就;赐予教职工的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赐予教职工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定性准 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四条 教职工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其次章处分种类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四开除;其中,降低岗位等级是指依据教职工涉嫌违法违纪的情 节,赐予降低一个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或职员职级或
3、工人 技术岗位等级聘用;撤职处分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教 职工;第六条 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 6 个月;二记过, 12 个月;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 个月;第七条 教职工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赐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赐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 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赐予开除以外多个相同种类处分 的,执行该处分,但处分期应当依据一个处分期以上、两个 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教职工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其处分期为原处分 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长
4、不超过 48 个月;第八条 教职工两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赐予处分的,依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赐予相应的处分;第九条 对于违法违纪的教职工,依据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区分情形作出处理;对于违法违纪情 节稍微,主动承认错误并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实行诫勉 谈话、肯定范畴内通报批判等方式进行训练;第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 的;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三串供或者阻挡他人揭发检举、供应证据材料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五受处分且无悔改表现、又实施新的违法违纪行为 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第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
5、从轻处分: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二主动实行措施、有效防止或者挽回缺失的;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形属实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十二条 教职工有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 从轻赐予处分;教职工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实行措施有效防 止或者挽回缺失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 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赐予处分;应当赐予警告处分,又 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第十三条 对违法违纪的教职工,已由司法机关或国家行政机关查处的,在
6、司法机关裁判或国家行政机关打算后,视详细情形学校再作出相应的处分;第十四条 违法违纪所得应予收缴;因违法违纪造成的国家、学校或群众财产缺失应予赔偿;第十五条 学校所属独立法人单位或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法对负有责 任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赐予处分;第三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第十六条 有以下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之一的,赐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 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与旨在损 害国家利益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二组织或者参与非法组织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7、- -第 4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三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 全活动的;四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嘉奖,经 批判训练拒不改正的;五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六非法出境、未经批准猎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 取得外国国籍的;七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 读物进入国境内的;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属于不 明真相被裹挟参与、经批判训练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 轻或者免予处分;第十七条 有以下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的,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低岗位等
8、级或者撤职处 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 违规持有或使用枪支、有放射性等危急品;弹药及易燃、 易爆、 有毒、二违规将有传染性或对四周环境将产生破坏的物品 带出保管场所;三违反学校有关防火、消防等规定,在禁止使用明名师归纳总结 火的单位 部位 擅自使用明火; 或在其他重点防火单位部第 5 页,共 26 页位擅自使用明火,并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缺失的;-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四违反学校有关校内交通安全治理规定,影响校内 交通安全与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五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第十八条 有以下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旷工怠工行为之
9、一的,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 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大事中,不 听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 失的;三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致使人民生命 财产遭受缺失,显现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1治理不力,致使在本人负责的工作场所发生事故,给国家、学校财产或他人人身安全和财物造成肯定缺失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2违反操作规程,给国家、学校财产或他人人身安全和财物造成较大缺失的,赐予记过以上处分;3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重大、群体性或恶性事件发生,给国家、学校和个人造成声誉或利益上
10、的重大缺失 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4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对违纪行为处理不力、隐瞒违纪行为或包庇违纪人员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5因治理不当,造成仪器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给学校资产造成重大缺失的,赐予记过以上处分;四发生重大事故、灾难、大事,擅离职守或者不按 规定报告、不实行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五在项目评估评审、产品认证、设备检测检验等工 作中徇私舞弊, 或者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因不守诚信,违反合同、协议等,给国家、学校利益或声誉造成缺失的;违规擅自代表学校或
11、校内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等的;六泄露国家隐秘,显现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1过失泄露隐秘级、隐秘级国家隐秘或明知隐秘级、隐秘级国家隐秘泄露而隐匿不报的,赐予记过以上处分;2过失泄露绝密级国家隐秘,或明知绝密级国家隐秘泄露而隐匿不报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3有意泄露隐秘级国家隐秘,赐予记过以上处分;故意泄露隐秘级国家隐秘,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 分;有意泄露绝密级国家隐秘的,赐予开除处分;4违反保密规定,非法猎取、持有、传递、销毁国家隐秘造成不良后果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七违反学校保密要求,侵害学校商业隐秘的;泄露 因工作把握的内幕信息或学术成果,造成不良后果的;八实行不正值手段
12、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岗位,或者 在事业单位公开聘请等人事治理工作中有其他违反组织人 事纪律行为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九不按规定实施教学,造成教学事故的;十 体罚同学, 经训练不改的; 品德不良、 羞辱同学,影响恶劣的;十一常常迟到、早退或以其他方式消极怠工,影响 日常工作,经多次训练不改的;十二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的,或虽经批准出国境但逾期不归的,或者不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造 成旷工事实,显现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1一年累计旷工5 个工作日以上、不满10 个工作日或连续旷工 3 个工作日以上、不满 分
13、;5 个工作日的,赐予警告处2一年累计旷工 10 个工作日以上、不满 15 个工作日或连续旷工 5 个工作日以上、不满 7 个工作日的,赐予记过处分;3一年累计旷工 15 个工作日以上、不满 30 个工作日或连续旷工 7 个工作日以上、不满 15 个工作日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4一年累计旷工30 个工作日以上或连续旷工15 个工作日以上的,赐予开除处分;十三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十四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旷工怠工的行为;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十九条 有以下
14、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行为之一的,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 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 的;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值利益 的;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支付凭证的;各种有价证券、四利用知悉或者把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五用公款旅行或者变相用公款旅行的;六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 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酬劳的;七在招标投标和物资选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收 受回扣、猎取好处,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缺失的;八 在医疗服务等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 者牟取其他不正值利益的;在临床诊疗等活动中,
15、收受药 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 各种名义赐予的财物、提成或其他好处的;九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赐予记过以上处分;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其次十条 有以下违反财经纪律、滥用职权、侵害公私财产行为之一的,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 赐予开除处分: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有关规定的;二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或者社会保险基金 的;三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擅自转变收费项目的范 围、标准和对象的;四违规以学校或
16、单位名义投资、担保的;五挥霍、铺张国家资财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六违反国有资产治理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 国有资产的;七违反科研经费使用规定,滥用、挪用、侵吞科研 经费的;八违规设立账外 以个人名义储备公款的;“ 小金库 ”的;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或九以偷窃、勒索、诈骗、冒领或有意隐匿、毁弃、破坏等形式侵害他人或公有财产的;十有意损毁、破坏校内公共建筑、公有房屋或公共 设施,或未经批准,对校内公共建筑、公有房屋或公共设施 私自改造、装修或出租的;十一其他违反财经纪律、滥用职权、侵害公私财产 的行为;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17、 - - - - - 其次十一条有以下违反基本职业道德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 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二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逼或者误导,损害他 人合法权益的;三利用权威、 位置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缺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四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或以不正值行为干扰成果申报、职务评聘及各种学术评判 的;五在学校或国家组织的各类考试中组织或参与作弊 的;六工作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峻后果的;七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爱护学问产权规定,显现以 下所列情形
18、之一的:1以不正值方式使用专利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2将职务创造据为己有或擅自转让的,赐予记过以上处分;3以不正值方式使用学校名称、商标及其他标志等无形资产为自己或他人猎取利益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 职以上处分;八其他严峻违反基本职业道德的行为;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赐予记过以上处分;其次十二条有以下违反学术道德、医学伦理道德行为之一的,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低岗 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
19、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显现以下所列情 形之一的:1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讨论成果或学术论文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2未参与实际讨论和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中署名,或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或未经共同成果者 同意擅自发表讨论成果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3抄袭或占有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而不注明出处的,或虽明确注明引用文献的出处,但随便大篇幅引用摘 录文献中的原句原段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4剽窃他人试验数据、试验结论、调查结果等成果的,或恶意诋毁、歪曲他人学术思想和成果的,赐予警告以上处 分;5在学术活动中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或资料,造成严重后果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二伪造
20、或篡改个人学术经受、履历、学历、学术成 果、学术荣誉、专家鉴定及其他学术才能证明材料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2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三违反科学讨论活动有关客观性、精确性、公正性 原就规定,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进行科学讨论与试验的;四滥用学术及科技保密原就,以不正值行为封锁资 料、信息,严峻影响正常科研、学术活动的;五在学术活动中有意夸大或贬低成果价值,或擅自 公布应经而未经学术同行评议或有关机构鉴定的讨论成果 的;六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 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同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
21、实践环节所列情形之一的:统称为学位论文 ,显现以下1学位申请人的论文显现赎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 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除按规定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或 依法撤销其所得学位外,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 分;2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 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赐予开除处分;3指导老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标准训练、论文指 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给 予警告以上处分;4对于多次显现同学或教职工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 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单位负责人,赐予警告以上处分;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3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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