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目标管理质量控制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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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管理与质量控制重点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二一三年四月前 言2012年医院作为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正式启动医改各项工作,适应新医改的要求,医院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强化科室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保证医疗质量,促进了医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这与医院加强综合目标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密不可分。长期以来,医院各级职能管理部门将质量管理作为医院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1987年医院即制定了医院目标管理质量控制重点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后经1988年、1989年、1992年、2005年进行了补充修订。八年过去了,为了适应医院的迅速发展和外界医疗环境的变化,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三级甲等医院评审复审工作各项任务,
2、保证医院管理质量的持续改进,医院各职能管理部门结合新医疗改革形势和工作特点于2013年对其进行了第六次修订,医院目标管理质量控制重点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是医院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实施奖惩措施的重要依据。 虽然本次修订工作各职能管理部门付出了极大地努力,但仍会存在遗漏和缺陷,希望各管理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绩效管理办公室二一三年四月(第六次修订)目 录一、医务处二、门诊办公室三、感染管理科四、医保办五、护理部六、社会工作办公室七、药事部八、人事处九、绩效管理办公室十、科研处十一、教育处十二、物资器械中心十三、信息中心十四、督导办公室十五、财务处十六、物价办十七、党办十八、院办十九、纪检二
3、十、保卫处二十一、后勤保障部一、医务处序号内 容指 标摘 自奖 惩1依法执业医师资格准入北京地区医院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卫生部2010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人员独立从事诊疗活动,扣科室负责人10分/月。2进修医师未经科室考核、医院备案的,书写病历必须有上级医师签字,出现违规者扣科室负责人5分/每人次。2手术管理手术科室手术量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做为常规手术术者不得少于2台/周、8台/月;指导下级医师手术不得少于2台/周、8台/月。未完成者扣罚2分/台,并以简报形式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因科室负责人安排不合理造成手术量(手术种类)未完成目标。对科室负责人提出书
4、面警告、全院通报或扣10分/月。3非计划性停手术无合理原因院内规定每例扣术者2分,以简报形式给予全院通报,每月超过3例者,不享受季度奖,并被记录在职工不良行为数据库中备用。4延迟开台手术无合理原因开台时间晚于手术条时间30分钟(暂定),视为延迟开台手术。院内规定手术医师、麻醉师每延迟1次扣 1分,以简报形式给予全院通报;每月超过3例者,将不享受季度奖,并被记录在职工不良行为数据库中备用。5医疗安全医疗技术准入北京地区医院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开展医疗新技术未按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扣科室负责人10分/项。新技术安全、质量、疗效全程追踪。同上开展新技术未进行全程追踪,扣科室负责人5分/次。新技术
5、、新业务开展数量,积极鼓励支持每年开展新业务项目。同上按完成数量奖励科室2050分/年。手术分级管理同上手术医师资格不符合手术分级管理的,扣科室负责人20分/人次。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核查表)卫生部2010年规定在术前、术中、术后,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护士未执行三方核对,扣责任人10分/次。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卫生部2011年三甲评审要求未按规定执行,扣科室负责人及责任人各5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北京地区医院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未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一经发现扣责任人10分;出现医疗差错、事故,按相关规定处罚。6医疗安全规范填写医疗文书:1各类知情同意
6、书2各种检查申请单3会诊单4输血申请单等按卫生部2010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院相关医疗管理制度1.填写不规范扣责任人10分。2.凡院外专家(卫生部、市卫生局、市局质控中心)、院内专家检查中发现明显质量缺陷、低级错误,将依法依规对科室负责人、责任者提出处罚,包括:口头批评,书面警告、全院通报批评、扣罚奖金、暂缓职称晋升。经济处罚标准参照各处室制定的标准。7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科室负责人每周查房一次,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两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住院医师每日查房两次。卫生部2010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13项核心制度及医院相关规定未按规定执行者,扣责任人10分/次。
7、病历讨论制度:疑难病历讨论、术前病例讨论、死亡病历讨论、危重症病例讨论、门诊病历讨论、医学伦理学病例讨论、特殊病例讨论等。同上未按规定落实以上制度者,扣科室负责人10分/项。会诊制度:凡遇疑难病例,必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或他科会诊。会诊医师对诊断、治疗不能确定的,被邀会诊方应主动请上级医师查病人。院外会诊审批规定。院内会诊:普通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急诊会诊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到位。保证会诊质量,达到有效会诊。北京地区医院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和医疗相关管理制度被邀会诊医师未及时到达,扣当事人2分/例;延误病情诊治者,扣责任人5分/例;造成不良后果者,扣发当月奖金,并扣罚科室负责人5分。
8、交接班制度卫生部13项核心制度及医院规定交接班记录本未记录或记录不全者,扣责任人2分/次;未认真落实该制度者,扣科室负责人10分/次。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同上未按用血审核内容逐项审核者,扣责任人5分/例;出现医疗事故按相关条例处理。履行病人知情同意制度:包括任何需要告知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的医疗行为。根据行政管理条例和相应法律、法规,有责任告知患者或家属;见2008年6月版医政文件汇编 2004-2008门诊工作制度及补充规定告知存在缺陷者,扣罚责任人10分/次;未履行告之及签字手续者,扣20分/次。8严格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管理参保患者因病情需使用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如:人工关节、支
9、架等)时,必须先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按国家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违规者除赔偿患者费用外,扣发当月全部奖金,记入职工不良行为数据库中备用。9医技科室医疗质量(检验科)科室质量控制室间质量评价北京地区医院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未做质控者,扣科室负责人20分/项;数据不完整者,扣10分/项。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及时性。按卫生部三甲评审要求不及时或漏报者,扣责任人5分/例。严格执行项目标准操作流程北京地区医院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执行者,扣责任人5分/例。10医技科室医疗质量(医学影像)1执行技术规范。2实行质量控制。3开展临床随访。4出具报告时间:普通大型设备检查项
10、目出具报告时间48小时;疑难病例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出具报告时间72小时。同上1未按规定时限出报告者,扣责任人1-2分/份。2出现检查质量或报告质量问题者,扣责任人5分/份,并扣罚科室负责人5分/份。3丢失病人标本或检查资料者,扣罚责任人10分/份。4.每月抽查X-ray、CT、MRI报告各50份,出现质量缺陷者,扣0.5分/人/项。11医技科室医疗质量(病理科)冰冻切片与石蜡的诊断符合率95%,病理诊断准确率99%。同上不符合要求者,扣科室负责人2分/例。12医技科室医疗质量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同上未按规定执行者,扣责任人5分/例。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合理用血率100%,成分输血率
11、85%。同上不符合要求者,扣科室负责人5分/月。13医技科室诊断标准率1B型超声诊断与病理符合率85%。2放射科诊断与病理符合率85%。3.病理科常规切片质量的优良率90%。4.同位素诊断阳性率90%。北京地区和医院医技科室管理规定每季度检查一次,隐瞒不报者,扣责任人5分/例;造成不良后果者,扣责任人10分/例,扣科室负责人10分/例。14医技科室预约、出报告时间按医院医技科室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急诊、平诊出报告时间)同上不达标者,扣责任人2分/项,扣科室负责人5分/项。15临床路径管理严格执行医院临床路径实施方案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规范1.未执行医院实施方案者,扣科室负责人2分/月。2.病种未
12、执行临床路径者,扣治疗组组长2分/月。3.未按要求进行临床路径统计、分析和改进者,扣科室负责人2分/月,扣个案管理员5分。4.对实施临床路径科室进行0.5分/份的奖励。16对口支援、外派任务1.支援社区2.支援对口医院(本市、外阜)。3.接受各种外派任务。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10版)北京地区医院管理考核以上任务,不服从行政部门命令者,扣科室负责人10分。17医师培训专业技术培训三基三严培训按医院相关规定科室无培训计划者,扣科室负责人5分;有计划未认真实施者,扣科室负责人2分。18科室负责人管理外出请假医院科室负责人管理规定未落实该制度、外出不请假者,扣科室负责人5分。19各级医师管理遵守医院
13、规章制度,服从各种行政命令。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在诊疗活动中(收治病人、转科、请会诊等),医师未执行规章制度或不服从行政命令者,扣责任人5分/例。20落实病案管理制度全院各科住院病案合格率95%。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北京市病案质控中心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1.返修一份病案,扣罚责任人1分。2.丢失病案或缺页者,扣发责任人当月奖金,扣科室负责人10分/份。3.不合格病案,扣20分/份,其中高级医师承担10分,中级医师承担5分,下级医师承担5分。缺陷病案扣5分/份,其中高级医师承担3分,中级医师承担1分,下级医师承担1分。21病案书写质量管理(住院病案检查)1.依照我院四级病案管理质量管理系统,按
14、我院病案管理规章制度标准进行检查。2.科室负责人、正副主任医师每周检查住院病案2份,检查后在病案记录中签名,统计后每月报统计科。3.每月由医务部组织返修率3%的临床科室正副主任对全院各科运行病案进行抽查。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北京市病案质控中心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科室负责人、正、副主任医师未完成月规定量者,扣2分/份,计入个人技术档案。22病案质量数据统计统计上报每月末5位的医师姓名、科室(病案甲级率最低、返修率最高、不达标病案最多)。按卫生部病案书写基本规范、北京市病案质控中心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每月末,5位病案合格率最低的医师姓名在院内OCS系统和月质量简报中公示(医务部接到病案科月报
15、后负责将信息发布在OCS系统中,报人事处,由人事处负责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中,质控办督导执行情况)。23病案质量管理1.执行出院后24小时内出院病案回收制,回收率100%。2.未按时粘贴的各种报告单,出报告后24小时内归档。3.出院后病案内容完整,不应缺项。完整率100%。按卫生部病案书写基本规范、北京市病案质控中心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1.无特殊原因造成出院病案无法回收者,扣1分/份;拖欠按每日1分累积计算扣分至收回。2.回收前已回报和出院后未及时归档各种各类报告单,扣1分/份。3.每缺少一项扣1分,如手术记录、出院(死亡)记录,需装订的A4标准的各类报告单。24病案质量管理1.遵守医院病案借阅制
16、度,履行病案借阅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2.按国务院、卫生部及我院有关规定,复印病案。3.病案装订整理正确率100%。4.疾病手术操作编码正确率98%(均为北京市标准)”。按卫生部病案书写基本规范、北京市病案质控中心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1.未按规定借出病案者,扣责任人3个月奖金,直至解聘、调离岗位;未遵守借阅制度者,扣责任人3个月奖金,停止借阅病案权1年,计入职工不良行为数据库中备用。2.未按正规手续办理病案复印者,除扣发责任人奖金外,将被视为不适合病案管理工作岗位,予以解聘,调离本工作岗位。3.每份病案装订整理出现质量缺陷者,扣1分/份(质量缺陷是指错订、未合订、未分册装订,病案封面页信息不全、
17、信息缺陷等)。每月由病案科提供给医务部。25尸解率按卫生行政管理条例执行2001004号关于尸检工作和奖励办法的规定奖科室10分/例,病理科30分/例。二、门诊办公室序号内 容指 标摘 自奖 惩26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及三次确诊率1.各科医师对已挂号/已预约前来就医的患者必须认真诊治,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亦应耐心向患者讲解清楚,不收挂号费/凭证,将患者转往相关科室,必要时与相关科室联系。2.初诊不能确诊的病例,医师应为患者再次就诊进行必要检查;二次就诊仍不能确诊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及相关科室医师会诊或建议患者到专家门诊就诊。3.帮助患者进行相应专科的预约挂号。2008年6月版医政文件汇编
18、 2004-2008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医疗行为规范。1.不坚持首诊负责制、推诿患者,扣责任人2分/例。2.对三次不能确诊又未采取措施者,科室查找原因,直接责任人扣发当月奖金,扣门诊组长 3分/例。3.不履行预约挂号职责者,扣2分/例。27门诊管理工作1.门诊组长负责落实医院对门诊工作的各项要求,安排好本科室门诊工作。2.每月自查病案不得少于30份。3.参加门诊部组织的班组长会及科室互查活动。4.遇到门诊患者投诉,科室能积极协调解决,有门诊组长或相关人员负责解答患者投诉;对于门诊部、总值班或其他医院管理部门接到并反馈给科室的患者投诉或咨询意见,科室能够主动给予患者回复。北京地区医院管理考核评价
19、标准实施细则(2009年版)1.因科室安排失误,造成门诊空岗、秩序混乱、候诊时间过长,扣门诊组长2分/次。2.门急诊医师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培训者,每次扣罚3分。3.门办定期抽查科室病案自查登记本,不按规定时间自查病案者,扣2分/次。4.不能正确处理门诊患者投诉,不积极协调解决纠纷,扣门诊组长3分;造成不良影响者,扣科主任3分。28各科门诊医师出诊比例1.各科门诊均要选派高年住院医师以上医师出诊,从事本专业两年以内的医师不得独立出诊。2.进修医师及实习医师必须在本院医师带领下出门诊,不得单独从事门诊医师执业工作。3.在各科出门诊医师中,中级职称及以上者不低于70%,高级职称者不低于30%。4.专
20、家门诊安排符合卫生部要求北京地区医院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9年版)1.出现进修或实习医师单独出诊,扣科室负责人5份/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科室负责人承担。2.未达到卫生部要求,可由专业门诊替代;仍达不到要求者,扣3分/月。29门诊工作纪律1.按时开诊(早8:00,午1:00)。2.上午11:30、下午4:30停止挂号,各级医师不得随意停诊。3.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4.工作时间不得长时间或频繁拨打(接听)电话。5.工作时间不得聊天、会客及接待各类医药代表或推销人员。见2008年6月版医政文件汇编 2004-2008医疗行为规范, 门诊工作制度补充规定1.迟到、早退或脱岗
21、者及出诊时间聊天、长时间接打非应急事件电话者,扣责任人3分/次;由此造成患者投诉者,加倍扣罚;造成门诊秩序混乱者,扣全月奖金,报人事处备案。2.出现各种违纪现象,扣责任人2分/次。30门诊工作量1.各科门诊原则上不得限号。2.根据病源、病谱的变化,各科标准工作量每年进行相应调整。3.各科应努力、高质量完成工作量。见2008年6月版医政文件汇编 2004-2008医疗行为规范; 门诊工作制度补充规定1.随意限号或停诊者,扣责任人3分。31门急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1.各科门急诊医师应本着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切实根据病情需要,制定合理的检查、用药和治疗方案,不得以各种理由盲目开具各种不必要
22、诊疗项目,也不得非适应症滥用药物,增加患者负担。2.门诊次均费用与上一年同期对比,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建立患者医药费用控制指标。北京地区医院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9年版)处方管理办法1.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予以扣发全月奖金。2.门诊处方主要针对适应证与用药不符及用法用量超过药品说明书规定两项内容进行管理,每月抽查300张门诊处方,问题处方每张扣3分。32规范医疗行为、防止医疗缺陷。1.门、急诊医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文明接诊、规范应诊、正确诊断、合理治疗。2.各级医师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技能水平,防止医疗缺陷的发生。北京地区医院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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