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教育局安全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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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桓仁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01.1 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3.1 学校稳定、治安和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1.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3.3 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事件1.3.4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1.3.5 考试泄密、违规事件1.3.6 局机关、异常信访类突发事件1.3.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1.4 工作原则1.5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分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32.1 县教育系统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2.2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2.3 各种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2.3.1 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2.3.2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2.3.3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2.3.4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2.3.5 局机关群体、异常信访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2.4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3 预防与预警机制173.1 预防预警信息3.1.1 信息报送原则3.1.2 信息报送制度3.1.3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3.2 预防预警行动3.3 信息发布4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204.1 特别重大事件(级)应急响应4.2 重大事件(级)应急响应4.3 较大事件(级)应急响应5 应急保障205.1 信息保障5.2 物质保障5.3 资金保障5.4 人员保障5.5 培训演
3、练保障6 学校稳定、治安和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16.1 学校稳定、治安和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6.1.1 特别重大事件(级)6.1.2 重大事件(级)6.1.3 较大事件(级)6.1.4一般事件(级)6.2 应急响应6.2.1 特别重大事件(级)的处置6.2.2 重大事件(级)的处置6.2.3 较大事件(级)的处置6.2.4一般事件(级)的处置6.3 应急保障6.3.1 预案保障6.3.2 队伍保障6.3.3 技术保障6.3.4 物质保障6.4 善后与恢复7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277.1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7.1.1特别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7.
4、1.2 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7.1.3 较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7.1.4一般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7.2 应急处置措施7.2.1 火灾事故处理办法7.2.2 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理办法7.2.3 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7.2.4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7.2.5 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7.2.6 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7.2.7 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7.2.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7.2.9 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7.2.10 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7.2.11 县教育局、学校所属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
5、事故处理办法7.2.12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7.2.13 学校突发事故中的其它有关注意事项7.3 善后与恢复8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368.1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登记确认与划分8.1.1特别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8.1.2 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8.1.3 较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8.2 快速应急处置工作程序8.3 应急处置措施8.3.1 应急反应8.3.2 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8.4 善后与恢复9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429.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9.1.1特别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9.1.2 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9.1.3 较大事
6、件(级)的确认与划分9.1.4一般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9.1.5 未达到的确认9.1.6 可能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9.2 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9.2.1 信息报告9.2.2 信息发布9.3快速应急处置工作程序9.4 应急反应9.4.1 统一部署9.4.2 应急原则9.4.3 防控工作9.4.4 特别重大事件(级)的处置9.4.5 重大事件(级)的处置9.4.6 较大事件(级)的处置9.4.7一般事件(级)的处置9.5 善后与恢复10 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5410.1 预防与预警机制措施10.1.1预防预警信息10.1.2 预防预警行动10.2 应急响应10.2.1分级响应
7、程序10.2.2 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10.2.3 网络运行事件处置10.2.4 网络攻击事件处置10.3 应急保障10.3.1 组织保障10.3.2 通讯保障10.3.3 环境保障10.3.4 技术保障10.3.5流程保障10.4 善后与恢复11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6211.1 事件等级的确认11.1.1 事件等级分类与条件11.1.2 确认主体11.2 应急处理工作程序11.3 应急处置措施11.3.1 级的处置措施11.3.2 级的处置措施11.3.3 级的处置措施12 局机关群体、异常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6812.1 局机关群体、异常信访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12.1.1
8、特别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12.1.2 重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12.1.3 较大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12.1.4一般事件(级)的确认与划分12.2 局机关群体、异常信访突发事件预防与预警12.2.1 预防预警信息12.2.2 信息报送制度12.2.3 信息报送流程12.3 应急处置12.3.1 特别重大事件(级)的处置12.3.2 重大事件(级)的处置12.3.3 较大事件(级)的处置12.3.4一般事件(级)的处置12.4 善后与恢复13 附则7313.1 预案级别13.2 责任追究13.3 保密工作13.4 成员增补13.5 预案解释13.6 发布实施附件1:桓仁县教育系统突发事
9、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讯录75附件2:桓仁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办公室相关人员通讯录77桓仁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社政20
10、0516号)、辽宁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辽教发2006088号)。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中所提到的学校指全县各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幼儿园、各办学机构。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3.1 学校稳定、治安和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
11、传活动。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1.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3 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害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江、河、湖、泊、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
12、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1.3.4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利用网络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1.3.5 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全县中、小学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1.3.6 局机关群体、异常信访类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局机关的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影响局机关办公秩序和机关安全的群体访及个体案件、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或可能恶化性升级的群体访及个体访案件。 1.3.7 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13、。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县教育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
14、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
15、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5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较大事件(级)、一般事件(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教育系统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局长 成 员:由局各股室负责人
16、担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县教育系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2.2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安全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学校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各单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3 各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2.3.1 事故
17、灾难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工作组成员分别有办公室、基础教育股、学前教育办、职教股、人事股、生产教育办等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日常工作由安全办公室承担。主要工作职责为:指导学校建立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全县学校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收集全县教育系统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学校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
18、展,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遣人员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灾情调查工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情况决定动用专项资金及使用资金的数额;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在政府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教育行政部门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2.3.2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股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办公室、安全办公室、基础教育股、学前教育办、职教股、督学办公室等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19、股,日常工作由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承担。主要职责为: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学校通报情况;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级各类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学校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3.3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办公室、基础教育股等股室
20、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主要工作职责为:保证桓仁县教育信息网和现代远程教育网安全运行。对网上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网上大面积传播,或网络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网络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遇有极其严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及时上报处理。2.3.4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武警桓仁中队、县通信管理局、县监察局、县国家保密局各一名副局级领导组成。应急处置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
21、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通信管理局、县国家保密局相关处(室)及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职教股负责同志组成,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为: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决策;协调各部门行动。2.3.5局机关群体、异常信访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信访工作局领导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局机关群体、异常信访类突发事件的相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必要时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决定报送市教育局、
22、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督查事发地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善后落实工作。2.4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比照县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定。3 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预警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3.1.1 信息报送原则(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3)直报:发生级事件,可直接报县教育局,同时抄报县委、县政府有关主管部
23、门。(4)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3.1.2 信息报送机制(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本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县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即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学校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各处置小组办公室接到信息后,还要尽快通知小组其他成员。如果办公室先接到报告,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相关处置工作组组长,并通报相关处置工作组办公室主任,按领导要求和本预案职责要求开展工作。(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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