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期末复习资料(大二上).doc
《民法期末复习资料(大二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期末复习资料(大二上).doc(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民法大二上期末复习资料物权部分物权的类型体系自物权(完全物权)他物权(定限物权)占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典权(习惯法)1、 物权的种类: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保护原则(首要原则)(2)物权法定原则(种类、内容)(3)公示、公信原则3、物权的效力:(1)排他效力(相容、不相容)(2)物权的优先效力(相互间、对债权)A、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法定物权优先于意定物权:如留置权抵押权质权他物权成立在后,优先于所有权b、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 同一标的物上同时存在物权和债权时,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但有例外情况:买卖不破租赁,即承
2、租人依其使用权,可以对抗包括作为出租人的原所有人在内的其他人,在出租物买卖、赠与、继承等场合,不影响租赁合同成立;抵押不破租赁等(3)物权的追及效力(指物权人对于自己的物,不管辗转落于何人之手,权利人均得到追及物的所在,而直接支配其物,第三人善意取得除外)(4)物上请求权(主要表现在物权保护方面,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即当物权被侵害或存在被侵害危险时,得请求回复圆满状态的权利。包括请求排除妨碍、请求恢复原状、请求返还原物。)4、物权变动规则:(1)动产:交付(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 现实交付: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交给对方当事人;简易交付: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在物权变动
3、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占有改定: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当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指示交付:指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2)不动产: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5、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概念: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特征:全面性、整体性、弹力性、永久性、为法令限制范围内支配标的物的物权(是法定的财产权,主体为所有人,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和独立物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和完全物权,并且无期限限制)6、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原始
4、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劳动生产、收益;征收;善意取得;添附;没收;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埋藏物和隐藏物的发现七种。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处分权人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时是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该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无权处分人处分了他人的财产 (2)、受让人取得时出于善意 (3)、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4)、 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占有脱离物,即遗失物、盗窃物,由于为无权占有,所以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而由所有权人有权选择:可以在2年除斥期间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从第三人处可以索回自己遗失物,原则上是无偿取回,第三人自
5、拍卖、有经营资格出卖人处取得,所有权人返还价金后取回;所有权人也可以要求物权处分人赔偿,诉讼时效为2年。遗失物的概念:是所有人遗忘于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故遗失物为动产,非无主物,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添附:即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物合并在一起使原物呈现新的状态或成为新物。包括以下三种:1、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财产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分离,若分离会毁损该物或所需费用过大的事实。如房子的内部线路 2、混合: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种类物互相混杂不能识别的事实3、加工:在他人之物上进行劳动使之成为新物的事实;添附归属:由于添附而形成新物的,两个物有价值大小之分,新物之所有权归价
6、值大的一方,由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提供补偿;若不能分出价值大小的归两人按份共有。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1、标的物的原所有权及其他物权消灭2、原权利人不得向受让人主张返还原物,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或者承担其他法律后果。(如动产上设定的抵押权,因善意取得而消灭)7、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P207)按份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对同一标的物按照各自的份额分享所有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1)按份共有推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或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2)对按份共有份额的推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份额,没有约定或约
7、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共同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一定的共同关系对于同一标的物之全部,不分份额、平等享有所有权。特征:不分份额、平等共有;基于共同关系而产生。 主要类型: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遗产分割前共同继承财产、合伙财产、推定共同共有8、占有的事实状态的推定:首先推定占有人是以所有的意思为自己占有,而且是善意、和平及公然占有;其次在占有前后两个时期,有占有证据的,推定其为继续占有。9、相邻关系(P198)与地役权的区别a、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属用益物权)。b、相邻关系的发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签订
8、合同产生的。c、相邻关系视法律为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行使不动产所有 权、使用权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便利和容忍义务(主体特定);地役权的内同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主体不特定)。d、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无偿的;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e、当受到侵害进行诉讼时,相邻关系属于物权之诉,无诉讼时效限制;地役权属于债权之诉,有诉讼时效限制总的来说,相邻关系要求的程度较低,都是来保障不动产使用来说的(如房屋使用时最基本的采光、通风、通行、排水等等,说的夸张一点,如果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则不动产在某种程度上不能使用);而地役权要求较高,主要是提升不动产价值来说的(如向远处眺望、便利的通行等等,如果不严谨的说,地役权受
9、到侵害,则不动产的价值会降低到普通不动产的一般价值,但不会影响使用)。另外:(1)相邻关系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土地相邻,权利人就当然发生相邻关系,且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也是法定的;而地役权是双方约定设立的,当事人可以就权利期限、费用支付等事项进行协商;(2)相邻关系是不动产权利的扩张与限制,而地役权是为使用便利而约定设立的权利;(3)相邻关系的发生以土地相邻为要件,而地役权则不受土地是否相邻的限制。10、土地承包经营权(P222)(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立:签订承包合同(登记不是成立要件,但要登记造册,发放使用权证)(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采取登记对抗主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
10、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如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且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如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承包期限:耕地:30年 草地:3050年 林地:3070年11、建设用地使用权(P229)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方式划拨和出让(1)划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土地使用人的行为 特征:行政行为+无偿+严格的范围限制+可以随时无偿收回+不能进入市场,使用人不得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2)出让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方式:协议
11、、招标、拍卖三种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应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出让。(3)成立:以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应登记,建设用地随房走,地使用权从登记时设立;注意: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采取房随地走,一并处分的原则。(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a)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没有期限限制;(b)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有最高期限的限制:居住地7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科教文卫体用地50年; 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c)物权法规定了期限届满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非住
12、宅届满后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12、抵押权(P256)(1)抵押权的设立 (A)、抵押合同:须以书面要式行为订立;(注意: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都要求书面要式合同)流质禁止条款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 B)、登记 (a)不动产设立抵押权的,登记作为生效要件,不登记抵押权不成立;如以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进行担保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物权法规定,不登记只是抵押权不成立,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抵押合同从成立时生效。 (b)动产设立抵押权的,登记作为对抗要件,即动产抵押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登记
13、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注意:例外情况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c)登记具有绝对效力,登记内容与抵押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登记未准。(2)、抵押权的特征: a、是一种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b、是不移转标的物的担保物权,故抵押权的设定不采用占有移转的公示方法,而必须采用登记或其他方法进行公示; c、以抵押财产的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即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法 期末 复习资料 大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