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体系管理规定.doc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体系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体系管理规定.doc(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体系管理规定来源: 时间:2009-09-2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体系管理,促进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和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国家、交通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从事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重点工程和大型水运工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自检体系进行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其他公路、水运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施工质量自检体系(以下简称质量自检体系)是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过程中必须建立的质量控制、管理和保证体系,涵盖了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控制的机构、人员及相应的制度、办法等,是“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
2、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健全质量自检体系。质量自检体系要依据国家、交通部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规定,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并积极推广应用提高工程质量的新技术和先进的施工方法,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第五条质量自检体系按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各项目法人依据有关合同文件对工程项目各施工质量自检体系实施管理,对质量自检体系负管理责任。各项目监理机构依据相关合同文件和施工监理规范对质量自检体系实施日常管理,对质量自检体系负直接管理责任。第六条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施工质量自检体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3、各驻高速公路监督工程师办公室具体负责高速公路工程质量自检体系监督管理工作,各市级质监站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质量自检体系监督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监理进行的质量自检体系管理、评定行为进行监督,对质量自检体系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各市级质监站统称为质量监督机构。第七条各质量自检体系应自觉接受和配合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监理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八条质量自检体系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总工主持,并由项目部专门设置的质检部协调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第九条质量自检体系组成包括: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质检部;工地试验室;专业或专门质检组;测量组;内业组
4、及根据工程实际制定的质量目标细化分解方案、质量工作目标、岗位责任制、工作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制度、办法。第十条质量自检体系机构和人员设置:1、质检部:由项目经理部设置的工程质量专门管理机构,应不少于3人。2、工地试验室:由项目经理部按合同要求现场设置,应不少于5人。工程规模较大时,应下设若干个由工地试验室统一领导的分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的设置必须符合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并取得政府监督机构颁发的临时专项检测认定证书。3、质检组:由质检部领导的设置在施工现场的专门或专业质量检查组,应不少于3人。4、测量组:由项目经理部设置,应不少于3人。工程规模较大时,可在各单位或单项
5、工程设置分测量组。5、内业组:由质检部领导的专门质量资料管理小组,应不少于3人。第十一条施工质量自检人员(以下简称自检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量检查人员、工序施工负责人、试验检测人员、测量人员、记录人员和内业人员等。自检人员配置数量应满足:1、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不少于2人/公里,路面工程不少于0.5人/公里,且每合同段不少于15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不少于0.2人/公里。2、其他公路工程应不少于10人/合同段。3、大型水运工程应不少于10人/项目。第三章任职资格第十二条自检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自检人员必须通过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是否具备任职资格条件)、岗前培训和质量监督
6、机构组织的业务能力考试,取得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项目上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从事施工质量自检工作。第十三条项目经理任职资格条件:1、公路、水运工程相关专业毕业。2、从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或施工管理5年以上经历,并具有一定的工程现场管理经验。3、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等级的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第十四条项目总工任职资格条件:1、公路、水运工程相关专业毕业。2、从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或施工管理5年以上经历。3、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具有一定的工程现场管理和施工经验,并熟悉施工工艺、试验检测和质量检验,掌握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第十五条质检部长
7、任职资格条件:1、公路、水运工程相关专业毕业。2、从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或质量检查5年以上经历。3、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具有一定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和能力,并熟悉施工工艺和质量检验,掌握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水运工程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第十六条工地试验室主任任职资格条件:1、公路、水运工程相关专业毕业。2、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5年以上经历。3、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5、对试验检测数据及结论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定和处理能力。第十七条自检人员任职资格条件:1、公路、水运工程相关专业毕业。2、
8、从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或质量检查3年以上经历。3、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4、具有一定的施工经验,并能熟悉施工工艺和试验检测操作,掌握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水运工程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质量自检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加强施工质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积极有效运转,切实发挥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性作用。第十九条质量自检体系工作职责:1、根据合同文件要求及工程项目实际,制定质量目标细化分解方案。2、检查、控制施工组织计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做好质量目标细化分解方案的执行工作。3、对施
9、工图设计进行复核,对工程设计变更提出合理化建议。4、对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的开工准备情况进行自检自查,提出工程开工报告及有关的开工准备资料。5、对建筑材料、构配件、配合比及每道工序或工艺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和控制。6、对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关键环节设专人管理,专门负责。7、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管理。分包单位必须根据所承担工程情况建立质量自检体系,同时工程承包单位必须严格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杜绝以包代管。8、按照合同文件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项目、程序、方法、频率进行试验检测工作。9、负责完工工序或完工分项工程的自检、报验,完成施工原始记录的汇总、整理。10、进行工程质量自评,参与施工总结
10、报告的起草。11、负责质量事故的上报、现场保护、接受调查和善后处理。12、完成应当由质量自检体系承担的其它工作。第二十条主要自检人员质量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履行工程项目合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2)组织制定项目管理机构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落实项目经理部质量责任制,组建质量自检体系。(3)负责协调上下及内外关系,组织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4)负责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理,接受事故调查,组织进行善后处理。(5)组织完成施工总结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测、评定、鉴定和验收。2、项目总
11、工质量管理职责:(1)全面负责施工单位技术管理,对施工质量、施工质量管理控制、质量自检体系工作质量负全责。(2)调度质量自检体系各部门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组织编制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控制措施、质量目标细划分解方案等,并主持实施。(3)负责组织自检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其它技术和业务培训工作。(4)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指导。(5)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技术问题,负责组织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6)对自检结果进行审定,组织进行工程交工自检质量评定。3、质检部长质量管理职责:(1)全面组织实施对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控制,转序、检验和评定工作,对质检部工作负全责。(2)负责质量自检体系管理制度和质量目
12、标细化分解方案的落实和执行。(3)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违规操作及不当的施工操作行为。(4)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程质量情况。(5)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问题的解决及处理工作。4、试验室主任质量管理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部、省有关试验检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独立开展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对项目试验检测工作负全责。(2)负责批准试验报告,对报告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3)建立试验台帐,按照规定的频率、指标对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查和试验检测。(4)在施工过程中对配合比、标准击实、CBR等标准试验进行跟踪和复核。(5)对路基、路面、砼工程的压实度、弯沉值、平整度、强度等
13、重要关键性指标进行现场检测。第二十一条质量自检体系内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约机制,每项工作都要有执行、复核、审核程序,运行中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手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形成一个责任明确、运转有效、协调统一、程序闭合的质量管理控制系统。第二十二条自检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进行现场管理,严禁出现脱岗、漏岗及漏检、漏查现象。第五章 工作内容第二十三条质量自检体系必须结合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分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竣(交)工期三个阶段),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第二十四条施工准备期主要工作:1、制定质量目标细化分解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一),确保工程施工的每道工序、每项试验检
14、测指标、施工的各个环节都受控有序。2、进行岗前培训和内部技术交底。对砼工、砌筑工、焊工、钳工(钢筋工)、爆破工、深井高空作业工等技术工种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岗前业务培训,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内部技术交底、规范施工行为、指出施工质量控制要点。3、进行施工图设计复核及定线测量等工作。对施工图存在错漏的,应及时向监理和设计部门提出。4、开展原材料的验证试验、配合比设计等标准试验。5、进行特殊材料或工艺的试验、研究、论证及报批。6、开展施工准备情况的自检自查。7、提出开工报告,并报批。第二十五条施工期主要工作:1、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和控制,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施工行为;记录、整理施工原始资料。
15、对首件工程、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关键环节及隐蔽工程质量必须进行全过程控制。2、进行原材料、工序及工艺过程的试验检测,纠正不良操作方法,改进和提高工艺水平。对配合比、标准击实、CBR等标准试验进行全过程跟踪和复核。3、对完工的(子)分项工程或部位进行自检评定,形成自检记录;对自检不合格的工程及时进行处理,对自检合格的工程提交转序申请报告。4、对工程设计变更提出合理化建议。5、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影响施工和工程质量的情况、问题及时进行协调、改正和处理。6、对工程出现的质量事故按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明确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7、负责落实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监理关于工程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辽宁省 公路 水运 工程施工 质量 自检 体系 管理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