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专业维修和再制造设备项目利润分配分析(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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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航空航天专业维修和再制造设备项目利润分配分析航空航天专业维修和再制造设备项目利润分配分析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项目基本情况2二、 确定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5三、 利润分配政策8四、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13五、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设计原则18六、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21七、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设计原则26八、 销售收入的概念及其分类30九、 税金的分类与销售税金的计算35十、 公司基本情况36十一、 投资方案38建设投资估算表40建设期利息估算表41流动资金估算表42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43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45十二、 进度计划4
2、5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46一、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集团有限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园区。(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园区,占地面积约96.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34156.6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6470.8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50%;建设期利息671.9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7%;流动资金7013.8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53%。(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4156.60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计
3、划自筹资金(资本金)20444.24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3712.36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703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56042.11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10428.58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2.57%。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83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25391.03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64000.00约96.00亩1.1总建筑面积106967.52容积率1.6
4、71.2基底面积35200.00建筑系数55.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266.232总投资万元34156.602.1建设投资万元26470.842.1.1工程费用万元23006.90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2939.602.1.3预备费万元524.342.2建设期利息万元671.912.3流动资金万元7013.853资金筹措万元34156.603.1自筹资金万元20444.243.2银行贷款万元13712.364营业收入万元703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56042.116利润总额万元13904.777净利润万元10428.588所得税万元3476.199增值税万元294
5、2.6910税金及附加万元353.1211纳税总额万元6772.0012工业增加值万元22942.5813盈亏平衡点万元25391.03产值14回收期年5.83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2.57%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11098.05所得税后二、 确定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虽然是由企业管理者制定的,但是实际上它的决定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在客观上、主观上有许多制约因素,使决策人只能遵循当时的经济环境与法律环境做出有限的选择。制约企业利润分配政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约束因素为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如下限制:(
6、1)资本保全的约束。企业所发放的股利或投资分红不得来源于企业募集的股本,而只能来源于企业的各种留存收益或当期利润。其目的是在于保证企业有完整的产权基础由此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资本积累的约束。企业在分配股利之前,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只有当累计的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才可不再提取在具体的分配政策上,贯彻“无利不分”的原则,即当企业出现年度亏损时,一般不得分配股利(除非用以前留存收益弥补完亏损)。(3)超额累积利润的约束。由于投资者接收股利收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高于进行股票交易所获取的资本利得所缴纳的税金,因此,西方各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公司不得超额累积利润。一旦公司保
7、留的盈余超过法律认可的水平,将被加征不合理留利税。我国目前对此尚未做出规定。(4)偿债能力的约束。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时,不能只看损益表上净利润额的大小,还必须注意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结余情况。只有当企业支付现金股利后不影响企业偿还债务和正常经营时,企业才能发放现金股利。(二)公司自身因素公司出于长期发展与短期经营考虑,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并最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分配政策。这些因素主要有:(1)债务考虑。企业对外负债时,债权人为保护自身债权的安全性和收益性,要求在企业发放股利或投资分红时有所限制。这些限制主要包括:规定每股股利的最高限额;规定企业只有在达到一定财务比率(如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
8、才可发放股利;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偿债基金后,方可支付股利等。(2)筹资成本。与发行新股相比,用保留盈余再投资,不需花费筹资费用,有利于降低筹资的外在成本。因此,很多企业在运筹投资分红时,首先将企业的净利润作为筹资的第选择渠道,特别是在负债资金较多、资金结构欠佳的时期。(3)未来投资机会。当企业预期未来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保留大量的现金会造成资金的闲置,因此,处于成长中的企业多采取低股利政策;而陷于经营收缩的企业则多采取高股利政策。(4)资产的流动性。由于股利代表现金流出,企业的现金状况与整体流动性越好,其支付股利的能力就越强。成长中的、盈利性的企业可能缺乏流动性,因为它的大部分资金投资在固定资产
9、和永久性营运资金上了。这类企业的管理者通常希望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作为财务灵活性的缓冲,并避免不确定性。(5)企业的其他考虑。如企业有意识地多发股利使股价上涨,使已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尽快地实现转换,从而达到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另外,通过支付较高股利,刺激公司股价上扬,从而达到反兼并、反收购的目的等。(三)投资者因素(1)控制权的稀释。所有者权益由资本金、资本公积金和留存收益等组成。如果分利较多,留存收益将相应减少,企业将来依靠发行股票等方式筹资的可能性加大,而发行新股(主要指普通股)意味着企业控制权有旁落他人或其他公司的可能。因此,如果原投资者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投入企业或购买公司新股,他们宁愿企业
10、不分配利润也要反对追加投资、募集新股。(2)投资目的。企业投资者的投资目的一般有两种:一是收益,二是稳定购销关系。如果投资者投资的目的属于收益性的,在分配时就必须考虑投资者的收益预期;如果属于通过投资稳定购销关系,加强分工协作,那么分配政策就应侧重于留存而不是分红。(3)避税。政府对企业利润在征收所得税以后,还要对自然人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许多国家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且边际税率很高。属于高收入阶层的股东为了避税往往反对公司发放较多的股利,属于低收入阶层的股东因个人税负较轻,反而欢迎公司多多分红。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对股息收入采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因而股票价格上涨比股利更具有吸引
11、力。三、 利润分配政策由于股利政策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企业在实际财务管理过程中,要综合考虑不同企业、不同时期的特点及各因素的影响程度,确定适合自身的股利政策。股利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剩余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是指企业在保证最佳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将可供分配股利的净利润首先用于增加投资者权益(即增加资本金或公积金),若还有剩余的则用于分配股利。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前提是企业必须有良好的投资机会,并且该投资机会预期报酬率要高于股东要求的报酬率,这样才能为股东所接受。剩余股利政策确定股利支付额的程序是:(1)确定企业目标资金结构,即确定最佳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率;(2)确定目标资金结构下所需的权益
12、性资金数额;(3)将可供分配股利的净利润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所需的权益性资金的数额;(4)投资方所需要的权益性资金数额满足后,若有剩余的净利润,再将其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剩余股利政策的优点是能充分利用筹资成本最低的资金来源,以保持最佳资金结构。但股利支付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企业盈利和再投资情况,往往会导致各期股利忽高忽低,甚至没有,这会给股东传递公司不良的信息,从而引起股票价格下滑。(二)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政策是指企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不管盈利多少,每年都按固定的金额支付股利。股利的发放,不受企业经营状况、当期盈利多少的影响,一直维持固定的投资分红额或股利,除非企业预期收益将会有显著的、不可逆转
13、的增长。采用这种股利政策的优点是:固定的股利给投资者传递公司稳定发展的信号,有利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未来前景的信心,稳定股票的价格;稳定的股利额有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和支出,特别是对那些对股利有着很高依赖性的股东更是如此;稳定的股利政策不符合剩余股利理论,但考虑到股票市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股东的心理状态和其他要求,因此为了使股利维持在稳定的水平上,即使推迟某些投资案或者暂偏离目标资金结构,也可能要比降低股利和降低股利增长率更为有利。实践证明,一个有固定的股利发放记录,并且稳步发展的企业,必然会受到银行,退休养老金、保险公司等各类投资者的青睐。这种政策的主要缺点在于固
14、定不变的股利可能会成为企业的一项财务负担,因为股利支付没有与企业当期的盈利挂钩。当盈利较低时仍要支付较高的红利,从而易引起企业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恶化;同时,不能像剩余股利政策那样保持较低的资金成本。这种股利政策适用于盈利较为稳定的企业。(三)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指企业每年从净利润中按固定的股利支付率发放股利。这样,每年的股利会随着企业盈利的变动而变动,从而保持了股利与利润之间的一定比例关系,体现风险投资与风险收益的对等关系。推行这一股利政策的优点是:可避免企业在盈利大幅度降低的年份,因支付较多的固定股利而陷入财务困境;可使股利与企业的盈余紧密地结合,以体现多盈多分、少盈少分、
15、不盈不分的原则;对于实行内部职工持股比例较高的企业,如果采用这种股利政策,可将职工个人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一方面会使企业职工和股东的财富稳步增加,另一方面会使企业的股价上扬,达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的。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的缺点是:由于每年的股利支付额不稳定,容易使投资者产生公司经营不稳定的感觉,尤其在经营不佳的情况下,会向外界传递公司不良的信息,不利于股票价格的稳定和上涨;不像剩余股利政策那样能够保持相对较低的资金成本。因此,企业很少采用这一股利政策。(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这是一种介于固定股利政策和固定股利
16、支付率政策之间的折中股利政策,即企业每年按固定的数额向股东支付较低的股利;当企业盈利较多时,再根据企业的盈利状况和实际需要,向股东额外加发一定金额的股利。但额外股利额并不固定化,不意味着企业永久地提高了规定的股利率。这种股利政策的优点是: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企业在支付股利方面有充分的弹性。当企业盈余较少或投资需用较多资金时,可维持设定的较低但正常的股利,股东不会有股利跌落感;而当盈余有较大幅度增长时,则可适度增发股利,把经济繁荣的部分利益分配给股东,使他们增强对企业的信心,这有利于稳定股票的价格;这种股利政策可使那些依靠股利度日的股东每年至少可以得到虽然较低,但比较稳定的股利收入,从而吸引住这部
17、分股东。因此,在企业的净利润与现金流量不够稳定时,采用这种股利政策对企业和股东都有利。这一股利政策的不足之处表现在:如果企业经济状况良好,并持续地支付额外股利,很容易提高股东对股利派发的期望水平,从而将额外股利视为正常股利,一旦企业因盈利下降而减少额外股利,便会招致股东不满。以上所述是企业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常用的几种股利政策,其中固定股利政策和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企业普遍使用并为广大投资者所认可的两种基本政策。企业在进行股利政策决策时,可以比照上述政策的思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股利分配政策。四、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总结中国企业的实践,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
18、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企业总部应做到制度统一、资金集中、信息集成和人员委派。具体应集中制度制定权,筹资、融资权,投资权,用资、担保权,固定资产购置权,财务机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分散经营自主权,人员管理权,业务定价权,费用开支审批权。(一)集中制度制定权企业总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管理需要,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全企业范围内统一施行。各所属单位只有制度执行权,而无制度制定和解释权。但各所属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三)集中筹资、融资权资金筹集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为了使企业内部筹资风险最小,筹资成本最低,应由
19、企业总部统一筹集资金,各所属单位有偿使用。如需银行贷款,可由企业总部办理贷款总额,各所属单位分别办理贷款手续,按规定自行付息;如需发行短期商业票据,企业总部应充分考虑企业资金占用情况,并注意到期日存足款项,不要因为票据到期不能兑现而影响企业信誉;如需利用海外筹集资金,应统一由企业总部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审查贷款合同条款,注意汇率及利率变动因素,防止出现损失。企业总部对各所属单位进行追踪审查现金使用状况,具体做法是各所属单位按规定时间向企业总部上报“现金流量表”,动态地描述各所属单位现金增减状况和分析各所属单位资金存量是否合理。遇有部分所属单位资金存量过多,运用不畅,而其他所属单
20、位又急需资金时,企业总部可调动资金,并应支付利息。企业内部应严禁各所属单位之间放贷,如需临时拆借资金,在规定金额之上的,应报企业总部批准。(三)集中投资权企业对外投资必须遵守的原则为:效益性、分散风险性、安全性、整体性及合理性。无论企业总部还是各所属单位的对外投资都必须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决策的过程,其间除专业人员外,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财务人员应会同有关专业人员,通过仔细调查了解,开展可行性分析,预测今后若干年内市场变化趋势及可能发生风险的概率、投资该项目的建设期、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率等,写出财务报告,报送领导参考。为了保证投资效益实现,分散及减少投资风险,企业内对外投资可实行限额
21、管理,超过限额的投资其决策权属于企业总部。被投资项目一经批准确立,财务部门应协助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出现的与可行性报告的偏差,应及时报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对投资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项目应及时清理解决,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应完善投资管理,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财务考核指标体系,规避财务风险。(四)集中用资、担保权企业总部应加强资金使用安全性的管理,对大额资金拨付要严格监督,建立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这是因为各所属单位财务状况的好坏关系到企业所投资本的保值和增值问题,同时各所属单位因资金受阻导致获利能力下降,会降低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因此,各所属单位用于经营项目的
22、资金,要按照经营规划范围使用,用于资本项目上的资金支付,应履行企业规定的报批手续。担保不慎,会引起信用风险。企业内部对外担保权应归企业总部管理,未经批准,各所属单位不得为外企业提供担保,企业内部各所属单位相互担保,应经企业总部同意。同时企业总部为各所属单位提供担保应制定相应的审批程序,可由各所属单位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企业总部为各所属单位做贷款担保,同时要求各所属单位向企业总部提供“反担保”,保证资金的使用合理及按时归还,使贷款得到监控。同时,企业对逾期未收货款,应做硬性规定。对过去的逾期未收货款,指定专人,统一步调,积极清理,谁经手,谁批准,由谁去收回货款。(五)集中固定资产购置权各所属单位
23、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必须说明理由,提出申请,报企业总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购置。各所属单位资金不得自行用于资本性支出。(六)集中财务机构设置权各所属单位财务机构设置必须报企业总部批准,财务人员由企业总部统一招聘,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由企业总部统一委派。(七)集中收益分配权企业内部应统一收益分配制度,各所属单位应客观、真实、及时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各所属单位收益的分配,属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分配,剩余部分由企业总部本着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分留比例。各所属单位留存的收益原则上可自行分配,但应报企业总部备案。(八)分散经营自主权各所属单位负责人主持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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