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项目企业投融资决策及重组(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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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MC.泓域咨询/企业投融资决策及重组装配式建筑项目企业投融资决策及重组目录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3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3二、 结论分析3第二章 行业背景分析6第三章 经理机构8一、 经理机构的地位8第四章 监督机构14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14二、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构15第五章 市场营销环境18一、 市场营销微观环境18二、 市场营销环境分析19第六章 市场营销组合策略22一、 定价策略22二、 促销策略32第七章 现代生产管理与控制的方法37一、 丰田生产方式和看板管理系统37二、 MRP,MRPII和ERP50第八章 企业生产物流管理60一、 企业生产物流管理概述60二、 企业
2、生产物流的方式64第九章 人力资源规划74一、 人力资源规划的含义与内容74二、 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程序76第十章 投资决策79一、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79二、 长期股权投资决策81第十一章 电子商务概述85一、 电子商务中的商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85二、 电子商务的功能和特点87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一)项目名称装配式建筑项目(二)项目投资人xxx投资管理公司(三)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二、 结论分析(一)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60.00亩。(二)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三)
3、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7204.7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1178.8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85%;建设期利息220.8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81%;流动资金5804.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34%。(四)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7204.72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投资管理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8188.92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9015.80万元。(五)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509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40740.01万元。3
4、、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7432.29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0.57%。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68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9690.68万元(产值)。(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40000.00约60.00亩1.1总建筑面积75050.18容积率1.881.2基底面积24400.00建筑系数61.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39.392总投资万元27204.722.1建设投资万元21178.882.1.1工程费用万元18264.10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2414.702.1.3
5、预备费万元500.082.2建设期利息万元220.892.3流动资金万元5804.953资金筹措万元27204.723.1自筹资金万元18188.923.2银行贷款万元9015.804营业收入万元509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40740.016利润总额万元9909.727净利润万元7432.298所得税万元2477.439增值税万元2085.5910税金及附加万元250.2711纳税总额万元4813.2912工业增加值万元16178.6713盈亏平衡点万元19690.68产值14回收期年5.68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0.57%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11700.5
6、7所得税后第二章 行业背景分析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装配式建筑大量的建筑部品是由车间生产加工完成,再运输到施工现场进行连接拼装建成的建筑。装配式建筑具有节能、环保、节省模板、缩短工期等优势,且减少了用人成本,未来将成为主流建筑模式。20世纪80年代,装配式建筑在我国已经得到了多次应用,但由于我国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构件制作、装配技术等方面较为落后,一直发展较为缓慢。现阶段,我国装配式建筑的构件制作精度与质量、设计施工技术水平都在不断完善与发展,再加上人口红利逐渐消失,我国装配式建筑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2011年,我国装配式建筑市场规模为44亿元,发展到2017年,已经
7、提升至463亿元。2011-2017年间,我国装配式建筑市场规模同比增幅高达952%,复合增长率达到48%以上。我国装配式建筑市场规模在7年间得到了飞速发展。2017年3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按照现阶段我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来计算,预计到2020年我国装配式建筑市场规模将达到万亿元以上,我国装配式建筑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巨大。2016年,住建部推行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混钢结构、装配式混木结构和总品部件生产类等几大类别。其中,混凝土结构占比最大,达到45%。装配式混凝土技
8、术优势相对较大,但其成本相对较高,短期内降低空间较小,难以对传统现浇混凝土市场形成威胁。且与装配式混钢结构相比,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抗风、抗震能力较弱,难以满足对高度、跨度要求较高的项目领域,未来发展还需不断优化。整体来看,我国装配式建筑现阶段仍处于发展阶段,技术水平在快速提升,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且成本相对于传统现浇混凝土建筑也较高。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劳动力人口正在下降,人口红利不再,装配式建筑在工厂中采用标准化程序生产构件,再运输到施工现场进行拼装,节省了大量劳动力成本。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产品的不断优化,未来装配式建筑发展前景广阔。第三章 经理机构一、 经理机构的地位经理
9、又称经理人,是指由董事会做出决议聘任的主持日常经营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在国外,经理一般由公司章程任意设定,设立后即为公司常设的辅助业务执行机关。在传统公司法中,董事会一般被视为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它既负责做出经营决策,也负责实际管理和代表公司对外活动。然而,现代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大多由股东组成的董事会已很难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需要广开才路,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选拔有专长、精于管理的代理人。于是,辅助董事会执行业务的经理机构便应运而生。公司设置经理的目的就是辅助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执行业务。因此,有无必要设置经理机构完全由公司视自身情况而由章程决
10、定,法律并不做强制性规定。经理一般是由章程任意设定的辅助业务执行机关。作为董事会的辅助机关,经理从属于董事会,他必须听从作为法题临务执,机关董事会的指挥和监督。对于专属于董事会做出决议的经营事项,经理不得越俎代庖,擅自做出决定并执行。经理的职权范围通常是来自董事会的授权,只能在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尽管经理在各国公司法中多为由章程任意设定的机构,但事实上在现代公司中一般都设置有经理机构,尤其是在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决策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股份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中,经理往往是必不可少的常设业务辅助执行机关。而且,随着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不断加强,董事会的地位和职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主
11、要权力逐渐由传统的业务执行向经营决策方面转变。董事会可以决定股东机构权力范围外的一切事务,而公司的具体业务执行多由董事或经理去完成,经理的作用也越来越普遍地受到重视。在董事会权力被不断扩大的社会背景下公司立法同样呈现出经理地位被不断强化的趋势。因此,正确界定并处理董事会与经理的关系,是公司立法与公司实践必须解决的问题。既不能失去对经理的控制,使董事会形同虚设沦为经理的附庸,又不能事无巨细,都由董事会决定,使经理无所事事。董事会与经理的关系是以董事会对经理实施控制为基础的合作关系。其中,控制是第一性的,合作是第三性的。在我国由传统企业领导体制向现代企业领导体制转换的过程中,需要重新审视董事会与经
12、理的关系,不仅要在股东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而且在公司经营阶层内部也要形成一定的分权与制衡机制,这也是我国的公司治理体系完善过程中正在探索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现代公司组织机构中,董事会虽为公司的常设机关,但所有的经营业务都由其亲自执行并不可行。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的情况下,在董事会之下往往另设有专门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辅助机构,这就是经理。但由于各国商业习惯与立法传统不同,各国公司法对经理的设置及其权限的规定也不相同。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将公司经理视为章程中的任意设定机构,即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规定是否设立经理以及经理的权限等法律并不对经
13、理的设置做出硬性规定。对此,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一)经理机构的职权经理机构的出现与设置,使公司的管理活动进一步专门化,有效提高了公司经营水平和竞争能力,充分表明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后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趋势。从本质上讲,经理被授予了部分董事会的职权,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此外,经理作为董事会领导下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14、活动的机构,为便于其了解情况汇报工作,公司法还规定了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二)经理的义务与责任经理在行使职权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基于委任关系而产生的公司代理人,经理对公司所负的义务与董事基本相同,主要对公司负有谨慎、忠诚的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公司法对经理、董事规定了相同的义务。如果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在国外,经理在执行职务的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的,对第三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三)经理的聘任与解聘作为董事会的辅助执行机构,经理的聘任和解聘均由董事会决定
15、。对经理的任免及其报酬决定权是董事会对经理实行监控的主要手段。董事会在选聘经理时,应对候选者进行全面综合的考察。公司法对经理的任职资格做出了与董事相同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天不得成为公司经理。必须明确,法定的资格限制仅是选聘经理的最基本条件,因而出任公司经理的人,除应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水平和管理才能。只有选聘那些德才兼备者,才能有效地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竞争能力。经理入选后,其经营水平和经营能力要接受实践检验,要通过述职、汇报和其他形式接受董事会的定期和随时监督。董事会根据经理的表现,可留聘或解聘,并决定经理的报酬事项。解聘不合格的经理,是董事会对经理进
16、行事后制约的重要手段,其作用不可低估。在西方国家,当一名经理由于经营不善而对公司衰落负有责任时,在被解聘的同时,也在他的职业历史上留下了一笔不可抹杀的失败记录。有过市场失败记录者,很难重新谋求到经理的位置。因此,在国外即使已经取得经理职位的人,也十分珍惜其职位。保住经理职位的唯一途径是提高公司的利润水平,不断增强公司的实力,使公司得以长期稳定地发展。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材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来说,经理是必须设置的职务。经理是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最重要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重要辅助业务执行机关关于董事会和总经理的
17、关系;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做了以下规定: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按受董事会的聘任或解聘、评价、考核和奖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或建议;聘任或解聘考核和奖励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按照谨慎与效率相结合的决策原则,在确保有效监控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将其职权范围内的有关具体事项有条件地授权总经理处理。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不承担执行性事务。在公司执行性事务中实行总经理负责的领导体制。经理由董事会聘饪或者解聘,向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国看独资公司经理机构与前文所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机构的职权、义务相同。undefin
18、ed第四章 监督机构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19、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性质及职权监事会是对董事、经理执行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的专门机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相同,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
20、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三)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法律有规定的除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二、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构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制度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监事组成专门外部监督机构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向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的目的是从体制上、机制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促进企业董事、高
21、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政府派出,对派出机构负责,不受企业控制,与现实中大量存在的由公司内部人员组成、受内部人员控制的监事会不同,因而又称其为外派监事会。为整合审计监督力量,减少职责交文分散,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增强监督效能,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一)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监事会成员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的专职监事和职工代表出任的
22、监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的专职监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命。为了加强公司的民主管理,发挥职工参与公司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要有职工代表参加。(二)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工作。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
23、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五章 市场营销环境一、 市场营销微观环境企业内部的微观环境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高层管理部门。营销部门必须在高层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做出决策,并且所制订的计划在实施前必须得到高层领导部门的批准。第二层次是企业的其他职能部门。企业营销部门的业务活动是和其他部门的业务活动息息相关的,营销部门在制订和执行营销计划的过程中,必须与企业的其他职能部门相互配合,这样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1)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向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所需资源的企业或个人。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源主要包括原材料、零部件、设备、能源、劳务和资金等。供应商对企业的营销活动有着重大的影响。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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