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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用法律法规常用法律法规面对医闹我们如何应对面对医闹我们如何应对面对医闹我们如何应对面对医闹我们如何应对面对医闹我们如何应对面对医闹我们如何应对学习法律学问至关学习法律学问至关重要重要医疗行业是一高风险行业医疗行业是一高风险行业医疗风险对患者是指存在于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损害或伤残事务的不确定性,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担忧全事情。医疗风险对医院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的担忧全事务的风险。目目的的遵守规章制度驾驭专业技能拥有沟通技巧具有法律意识具有自我爱护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2、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月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爱护人民健和业务素养,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爱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康,制定本法。其次条其次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本法
3、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三条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爱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爱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敬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全社会应当敬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爱护。律爱护。第六条第六条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评定、聘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次章其次章考试和注册考试和注册第八条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4、医师资格考试分为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方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方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第九条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与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
5、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第十条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与执业防、保健
6、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与执业医师资荐,可以参与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方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方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
7、果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医师资格考试成果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
8、健机构可以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依据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机构中依据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师执业活动。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的;(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的;(二)因受刑事
9、惩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二)因受刑事惩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惩罚,自惩(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惩罚,自惩罚确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罚确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
10、人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讼。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惩罚的;(二)受刑事惩罚的;(三)受吊销医
11、师执业证书行政惩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惩罚的;(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院提起诉讼
12、。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更注册手续。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逝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条规定情形消逝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第三章第三章执业规则执业规则其次十三条
1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需亲自诊查、调查,并依据规定刚好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其次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实行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其次十五条医师应当运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运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值诊断治疗外,不得运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其次十六条医师应当照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留意避开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其次十七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
14、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值利益。其次十九条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觉传染病疫情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刚好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觉患者涉嫌损害事务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依据其执业类别执业。第四章第四章考核和培训考核和培训第三十一条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托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依据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果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
15、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接着医学教化。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接着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第三十五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依据规定和支配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接着医学教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托付的担当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朝气构,应当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接着医学教化供应和创建条件。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以不正值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干脆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
16、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赐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峻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峻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峻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诞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运用未经批准运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依据规定运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
17、和放射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峻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值利益的;(十一)发生自然灾难、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峻威逼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状况时,不听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觉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损害事务或者非正常死亡,不依据规定报告的。第三十八条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条阻碍医师依法执业,羞辱、诽谤、威逼、殴打医师或者侵扰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的
18、规定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四十八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医医疗疗事事故故不不容容忽忽视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爱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爱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平安,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疗平安,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其次条其次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19、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四条第四条依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级:依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峻功能障碍的;导致严峻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
20、身损害的其他后果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其次章其次章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化。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当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刚好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
21、补记,并加以注明。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供应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依据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
22、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照实告知患者,刚好解答其询问;但是,应当避开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觉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马上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刚好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马上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状况照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说明。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觉医疗过失行
23、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马上实行有效措施,避开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探讨记录、疑难病例探讨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看法、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状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第三章第三章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其次十八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
24、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探讨记录、疑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探讨记录、疑难病例探讨记录、会诊看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难病例探讨记录、会诊看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
25、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原件;(四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供应;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料由医疗机构供应;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供应。案的,由患者供应。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应当
26、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值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照实供医疗机构无正值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照实供应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担当责任。应当担当责任。第六章第六章罚罚则则第五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觉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峻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惩罚的,依法赐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
27、部门依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赐予警告;情节严峻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惩罚的,依法赐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惩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峻的,吊销其执业证书。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峻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照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值理由,拒绝为患者供应复印或者复制病历
28、资料服务的;(三)未依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当保管病历资料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五五)未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未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料和实物的;(六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兼)职人员的;职人员的;(七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八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过失行为的;(九九)未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未依据本条例的规定
29、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事故的;(十十)未依据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未依据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赐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峻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一)担当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值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第五十九条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
30、惩罚的,依法赐予治安管理惩罚。医医疗疗机机构构病病历历管管理理规规定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其次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特地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第
31、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第六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须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马上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第七条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编号制度。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历应当标注页码。第八条第八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案患者的
32、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后续就诊科室。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24小时内,其门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急)诊病历应当收回。第九条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历档案。第十条在患者住院
33、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特地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第十一条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须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依据下列要求供应
34、有关证明材料:(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供应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供应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供应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供应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供应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供应
35、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四条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须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帮助。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
36、以供应。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须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须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状况下复印或者复制。的状况下复印或者复制。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
37、加盖证明印记。印记。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依据规定收取工本费。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依据规定收取工本费。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状况下封存死亡病例探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状况下封存死亡病例探讨记录、疑难病例探讨记讨记录、疑难病例探讨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看法、病程记录等。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看法、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封存的
38、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员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其次十条其次十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终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存时间自患者最终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少于15年。年。其次十一条其次十一条病案的查阅、复印或病案的查阅、复印或者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者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其次十二条其次十二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说明。说明。其次十三条其次十三条本规定自本规定自2002年年9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病历的价值病历的价值 病病历历是是关关于于患患者者疾疾病病发发生生、发发展展、诊诊断断、治治
39、疗疗状状况况的的系系统统记记录录;是是临临床床医医师师依依据据问问诊诊、查查体体、协协助助检检查查以以及及对对病病情情的的具具体体视视察察所所获获得得的的资资料料,经过归纳、分析、整理、书写而成的档案资料。经过归纳、分析、整理、书写而成的档案资料。病历的价值 病历不但真实反映患者病情,也干脆反映医病历不但真实反映患者病情,也干脆反映医院医疗质量、学术水平及管理水平,病院医疗质量、学术水平及管理水平,病 历历不但为医疗、科研、教学供应极其珍贵的基不但为医疗、科研、教学供应极其珍贵的基础资料,也为医院管理供应不行缺少的医础资料,也为医院管理供应不行缺少的医 疗信息,在涉及医疗争议时,病历又是帮助疗
40、信息,在涉及医疗争议时,病历又是帮助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在医疗保险中,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在医疗保险中,病历是相关医疗付费的凭据。病历是相关医疗付费的凭据。病历的价值(一一)对病人而言病历记录病人疾病的发生、对病人而言病历记录病人疾病的发生、发展、变更、诊断、治疗和转归的全过程,发展、变更、诊断、治疗和转归的全过程,是病人个人的健康档案,涉及病人的健康状是病人个人的健康档案,涉及病人的健康状况、民事权利、个人隐私等。况、民事权利、个人隐私等。(二二)对医务人员而言病历是对病人进行诊断、对医务人员而言病历是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措施等医疗行为的具体记录治疗措施等医疗行为的具体记录,反映医疗
41、工反映医疗工作的实际状况,同时通过记录可推断医务人作的实际状况,同时通过记录可推断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行为是非等。员的技术水平、行为是非等。病历的价值病历的价值(三三)在医疗方面病历是医务人员正确诊断和在医疗方面病历是医务人员正确诊断和确定治疗方案不行缺少的重要依据。确定治疗方案不行缺少的重要依据。现代医学现代医学的特点是群体参与性,没有精确明白的记录、的特点是群体参与性,没有精确明白的记录、翔实的临床检查结果及处理方翔实的临床检查结果及处理方法,其他医务人法,其他医务人员很难参与诊治。员很难参与诊治。(四四)在教学方面一份内容完整的病历能够系在教学方面一份内容完整的病历能够系统地反映出某个病
42、例的全貌,是临床教学中极统地反映出某个病例的全貌,是临床教学中极具生动性的教材,它的示教意义有时会远远高具生动性的教材,它的示教意义有时会远远高出教科书或干脆检查病人。出教科书或干脆检查病人。病历的价值(五五)在在科科研研方方面面医医学学科科学学的的目目的的就就是是提提高高医医学学理理论论水水平平和和寻寻求求最最佳佳的的诊诊断断及及治治疗疗方方法法。通通过过对对大大量量的的病病历历资资料料的的分分析析探探讨讨,可可以以得得出出新新的的阅阅历历,新新的的阅阅历历推推广广于于临临床床所所产产生生的的资资料料又又记记录录在在病病历历中中,如如此此周周而而复复始始、循循环环不不已已,促促进进临临床床医
43、医疗疗医医学学的的发发展展。通通过过病病历历的的积积累累,探探讨讨疾疾病病的的发发生生发发展展过过程程,找找出出某某些些疾疾病病的的预预防防措措施施,削削减减发发病病率率,从从而而达达到到保保障障人人民民健健康康的的目的。目的。病历的价值(六六)在医院管理方面病历是医院管理中重要在医院管理方面病历是医院管理中重要的信息资料,反映了医护人员的医的信息资料,反映了医护人员的医疗水平、疗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与医疗活动的比值等,服务质量、医疗费用与医疗活动的比值等,是检查和监督医院工作进行科学管是检查和监督医院工作进行科学管理的牢靠理的牢靠依据,是制定各种支配,进行行政管理、医依据,是制定各种支配
44、,进行行政管理、医疗管理的决策参考,病历是医疗统计重要的疗管理的决策参考,病历是医疗统计重要的原始资料,是医疗业务活动数量和质量统计原始资料,是医疗业务活动数量和质量统计的牢靠依据。通过对各种指标的统计,实现的牢靠依据。通过对各种指标的统计,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工作的评价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工作的评价和监督。病历的价值(七七)在法律证据方面在法律证据方面1.病历的基本属性确定了它在发生医疗争议时所病历的基本属性确定了它在发生医疗争议时所起的原始证据作用,它是解决医疗争议、推断起的原始证据作用,它是解决医疗争议、推断法律责任等事项不行缺少的法律依据。法律责任等事项不行缺少的法律依据。2.
45、为处理意外损害类事务,鉴定伤者受伤程度及为处理意外损害类事务,鉴定伤者受伤程度及身体复原状况,供应不行缺少的证据。身体复原状况,供应不行缺少的证据。病历的价值3.病历是确定公民民事权利的证据。依病历是确定公民民事权利的证据。依据公民诞生、死亡的记录,确定公民据公民诞生、死亡的记录,确定公民的民事权利。的民事权利。4.对某些病人,病历是推断其行为实力对某些病人,病历是推断其行为实力的一个重要证据。如是否担当自己的的一个重要证据。如是否担当自己的民事责任的实力、是否是精神病、有民事责任的实力、是否是精神病、有无家族遗传病等。无家族遗传病等。5.病历记录是司法鉴定、劳动力鉴定、病历记录是司法鉴定、劳
46、动力鉴定、保险公司赔付等不行缺少的依据。保险公司赔付等不行缺少的依据。病历的价值(八八)在医疗保险方面病历中的医嘱、检查在医疗保险方面病历中的医嘱、检查报告等是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系统、商业保报告等是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系统、商业保险公司计算医疗费用、支付保额的基本依据。险公司计算医疗费用、支付保额的基本依据。病历的价值病历体现了医疗的发展史,同时揭示了确定病历体现了医疗的发展史,同时揭示了确定历史背景下医疗发展状况,并供应某些社会历史背景下医疗发展状况,并供应某些社会及政治方面的必需资料,如某种传染病的大及政治方面的必需资料,如某种传染病的大爆发、天花病的歼灭等。爆发、天花病的歼灭等。医医师师宣
47、宣言言我慎重地保证自己要奉献我慎重地保证自己要奉献一切为人类服务。我将要给我一切为人类服务。我将要给我的师长应有的崇敬及感戴的师长应有的崇敬及感戴;我将我将要凭我的良心和尊严从事医业要凭我的良心和尊严从事医业;病人的健康应为我的首要顾念病人的健康应为我的首要顾念;我将要敬重所寄予给我的隐私我将要敬重所寄予给我的隐私;我将要尽我的力气维护医业的我将要尽我的力气维护医业的荣誉和高尚的传统荣誉和高尚的传统;我的同业应我的同业应视为我的手足视为我的手足;我将不容许有任我将不容许有任何宗教,国籍,种族,政见或何宗教,国籍,种族,政见或地位的考虑介于我的职责和病地位的考虑介于我的职责和病人间人间;我将要尽可能维护人的生我将要尽可能维护人的生命,自从受胎时起命,自从受胎时起;即使在威逼即使在威逼之下,我将不运用我的医学学之下,我将不运用我的医学学问去违反人道。我慎重地,自问去违反人道。我慎重地,自主地并且以我的人格宣誓以上主地并且以我的人格宣誓以上的约定。的约定。假如是职业选择了你就要干一行爱一行假如是你选择了职业就要爱一行干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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