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学习宣讲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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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学习宣讲提纲(2014年12月3日)新安法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大事,也是强化依法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事。我们必须以新安法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力度,掀起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热潮,大力推进依法治安,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下面,我就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讲三点意见:一、新安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安法的发布实施,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
2、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建立健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具体讲,主要体现在“五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当前,我国部分高危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相对粗放。就白沟的情况看,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任务繁重,突出
3、表现是高危行业集中、高危企业多,重点行业安全隐患多、危险程度高,大部分高危企业规模小,安全条件差,小化工、小作坊、小经营场点等大量存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严重,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多,技能素质低。新安法针对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状况,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这对于固本培源、强化基础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二是有利于圆满完成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目标、新任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较快,安全保障面临严峻考验。一方面,部分社会公众安全素质不够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还有待增强;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
4、员“体面劳动”观念不断增强,对加强安全监管、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新安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方针进行了明确和重申,这必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圆满完成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任务。三是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要深刻吸取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安全生产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5、提升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新安法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将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变成了法律意志,这对于做好新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二、安全生产法修订的主要内容这次安全生产法修改范围之广泛、内容之多、力度之大,在我国法律修改史上都是空前的。新安全生产法共7章、114条,与原法相比,增加了17个条文、修改了
6、57个条文,分别占到原法97个条文的18%、59%。新安法突出了以下特点:(一)明确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是新安法的灵魂。新安法在第三条开宗明义地指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既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点,也是价值观;安全发展,则是贯彻新安法的核心价值。(二)全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企业是关键。为此,新安法用大量篇幅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作出规定,重要的有以下几条:1、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主要承载者。新安法第十八条规定了企业主要负
7、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7条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其中第3条“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这次修订法律新增加的。各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对照这7条,认真抓好落实。2、要求做好发包、出租环节的安全管理。新安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
8、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对不重视发包、出租环节安全管理的行为,新安法也作出规定,第一百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新安法第二十条规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当前安全生产强制经济政策主要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涉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机械制造。以及工伤保险制度、所得税抵免制度等。我们要按照新安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
10、实这些制度。4、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新安法第三十八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对落实不到位的,第九十四条、九十八条规定了处罚措施。5、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新安法对此有一些新的规定和要求。第二十五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使
11、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条还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6、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新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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