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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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 目 录: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总则2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细则2一、岗位责任制度2二、活动开展申报制度3三、财务制度4四、例会制度4五、考勤制度4六、请示制度5七、总结制度5八、档案管理制度5九、辞退、退出制度6十、干部培训制度6十一、考评制度6十二、助理考核制度6十三、优秀部门评比制度7十四、临时工作人员征用制度8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附则8附件:农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财务制度9干部目标管理考评细则11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总则:农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团委和院团委的领导、指导和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主要任务是:(一)代表和
2、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以及学院各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各种思想、科技、文体、学习、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提倡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积极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二)根据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三)发展与其他院系的友好关系,定期进行经验交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细则:一、岗位责任制度第1条:团总支学
3、生会分三层管理,第二层管理组织对第一层管理组织直接负责;第三层组织对第二层管理组织直接负责。第2条:建立主席团责任制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由团总支第一副书记、第二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为第一层管理组织,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工作与活动。团总支学生会整体由主席团负责,主席团有责任每周向团委老师汇报日常事务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第3条: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采用部长负责制。各个部门由正部长、副部长组成,为第二层管理组织,负责部门相关日常工作与活动。各部门由该部门正部长负责,正、副部长有责任每周向主席团汇报日常事务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第4条:各部门助理和各班班委会为第三层组织。各部门助理负责协助该
4、部门部长开展各类日常工作与活动,有责任每周向该部部长汇报日常事务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各班班委由各班学生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辅导员、班主任、团总支学生会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执行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布置的任务,对学院学生会负责。第5条:团总支学生会有责任于一项活动筹划期向办公室提交活动计划,并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后存档,再提交主席团进行复核、审批。第6条: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应在制定本部计划的同时制定本部规章制度,该制度不得与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相抵触,如有抵触应立即修改,然后向办公室递交该制度。第7条: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为一整体,各部门有责任对任何一个部门所举办的活动进行协助,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委、
5、推卸。第8条:三层组织对相应上一级组织所下达的任务与要求,有责任以不拖拉、不敷衍的态度认真完成,不能以私人理由进行推委、推卸。第9条:凡团总支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主席团有责任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相关策划、执行方案,其他各部有责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之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第10条:三层组织均有责任维护团总支学生会的荣誉,不能借学生干部名义以权谋私,并应对有损团总支学生会荣誉的言论与行为进行主动的抵抗。第11条: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学生干部,经主席团审议,并报系团委批准,分别给予内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取消评先资格、留职查看、
6、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除名。第12条:各类处分的记录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并报系团委备案。二、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第 13条: 主席团在学期初制定本学期的总工作计划,罗列可能举行活动,召开全体学生干部会议,投票选取赞成票数多的活动。第14条: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第 15条: 团总支学生会开展的活动可以向各部门或各班级招标,以上交计划的方式投标。经主席团审议后决定,成功招标的班集体可承办此活动。第16条:部门开展特色活动必须在开展前一个月,向主席团申请,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的详细计划书(计划书格式统一按照“计划书样式”),
7、如需要申请经费的按农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财务制度进行申请。第17条:若活动范围庞大,涉及部门众多,须先提交主席团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活动计划加以进一步完善后,才可以实行。第18条: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需在结束后两天统计各班参加活动的相应名单,由主要负责部门向各班班长签名确定名单,备案。以备学年综合测评调用。第19条: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第20条: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一切责任由各自负责。第21条: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三、财务
8、制度 按附件农学院学生会财务制度执行。四、例会制度 第22条:主席团每周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的工作。第23条:主席团定期召开主席团扩大会议,通报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相互的了解和信任,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第24条:团总支学生会必须定期召开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各部部长必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开展及将要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会议必须有记录,总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也要有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并及时上交办公室批阅留案。第25条:各部必须定期召开本部会议,总结本部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会议必须记录,并定期将记录交于办公
9、室审阅。第26条:团总支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第27条: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向秘书部递交请假条,请假条必须经过部长或主席团签名批阅。迟到或早退的,须向负责会议负责人说明原因。第28条:无故缺席累积三次者,取消评先资格;无故缺席累积五次者,视自动退出,由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及时上报团委。第29条:无故迟到或早退累积三次者,取消评先资格;无故迟到或早退累积五次者,视自动退出,由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及时上报团委。凡无提前说明原因而迟到者一律不得进入会场,只能于场外旁听。五、考勤制度第30条:学生会各次会议各项活动考勤工作由秘书部负责。部门自己主办的活动和部门内部会议考勤工作由各部
10、门自己负责。各班委员的考勤工作由相对应部门负责。第31条:各项考勤工作均采用扣分制,个人扣分累积达15分者,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如有再犯,劝其退会。 第32条:团总支学生会举办的全体活动或部门开展的活动无故缺勤者,每次扣除3分,迟到三次算一次缺勤。第33条:对于各正副部长在团总支学生会全体会议或各职能部门会议,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3分,迟到三次算一次缺席。第34条:允许每个成员以正当理由请假,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并经主席团签字后交至秘书部。在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虚假、谎假,一经查实,一次性扣除15。第35条:各部工作时:(1)、由各部部长统计出勤情况后,交秘书部记录。部长及自律部均要有详细记录,以便复
11、核。双方记录同时以秘书部记录为准。(2)、每学期工作、会议等活动中迟到五次者给予警告,并要求当场说明原因。 (3)、无故缺席五次者,将视为自动辞退。(4)、请假须在事先向所在部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签字批示后,交秘书部存档。六、请示制度第36条:若遇到影响团总支学生会声誉、工作或其他的重要事情,以及组织任何走出校门的校外活动。干部不得随意做主,擅自行事,须向主席团请示,批准后方可执行。第37条:团委交给的或主动采写的关于团总支学生会活动的有关通讯、报道、内参通知等,须经团委老师审查修改后,方可发表或下发。第38条:团总支学生会的公共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或外借,如需借用,必须向主席团申请,批
12、准后,方可使用。第39条:各部门如需招进新人包括部长和干事,须向主席团申请,并报辅导老师,批准后,方可招人。七、总结制度第40条: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应及时编写本部门的期末工作总结、部门日志等,报办公室备案,并对未完成计划内工作说明理由。第41条:活动主办部门在活动结束后两日内向办公室递交完整的活动汇总(包括活动计划、概况、总结,各类加分名单,统一整理成评优资料格式),并部内留底; 第42条:团总支学生会例会的会议记录总结需及时上交办公室批阅记录。第43条:上述资料视为内部资料,办公室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每一份总结材料。不得遗失。八、档案管理制度第44条: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执行。所有档案为团总支学
13、生会内部资料,办公室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密与妥善保存。第45条: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上交工作计划;附上财务预算。第46条:测评材料由各负责考评部门整理后在每学期末交办公室。第47条:材料若为手写,须用签字笔书写。第48条:材料若为打印稿,大标题须用二号黑体加粗,小标题须用四号宋体加粗,正文须用五号宋体。落款须用五号宋体。第49条:文档,大标题须用二号黑体加粗,小标题须用四号宋体加粗,正文须用五号宋体。第50 条:资料、电子文档必须落款,格式为“农学院xx部,xxxx年x月x日(日期另起一行)。九、招聘、辞退、退出制度第51条:各部门助理由当届任职部长挑选,再通过办公室审核通过、备案。第52条:各部门
14、第二轮招聘助理人数上限为8人,原则上部内助理应多于部长。第53条:同一人应聘多于两个部门,考虑招聘时最后考虑。第54条:在自然换届前,各部长必须对本部门接班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全部移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则。第55条:在自然换届前,即将离任的干部必须站好最后一班岗,值好最后一班勤,不得推卸责任,不闻不问。第56条:如有干部提前退出团总支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并说明理由。第57条:对擅自离职的干部,将征求主席团,辅导老师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撤职等处分。第58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对其做出撤职处分。
15、(1) 一学期内考试有四门或以上补考科目或有两门或以上的重修科目;(2) 严重违反学生会有关规定,屡教不改者;(3) 严重违反校规的;(4) 使团总支学生会声誉受到严重损害的。十、干部培训制度第59条:学生会干部培训在办公室主持下定期举行。第60条:干部培训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第61条:参加对象:一般为学生会各部门的部长、副部,全院各班班长、团支书。第62条: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1、对前期工作的总结。2、学习有关文件,通报情况。3、研究部署工作。第63条:培训结束后,每位干部必须写一份培训体会。以及进行干部的团总支学生会制度考试。第64条:要求各班也进行定期的班委培训。十一、考评制度 第65条
16、:团总支学生会建立一套详细的量化评分考核细则,以备学期末对学生会干部评先、评优。具体根据附件学生干部目标管理考评细则进行。第66条:团总支学生会必须按照所制定的评分细则,公正、公平、公开、合理、全面的进行评比,努力做到有案可查,有章可循。十二、助理考核制度第67条:团总支学生会以一次大型活动或一个月为一阶段对各部门各助理进行阶段性考核。在每一个阶段,秘书部将对所有助理进行工作情况的考核记录,并统计出各部门的助理考核情况(分优、良、中、差)。辞退的情况有:1)、每个阶段由各个部门向秘书部推荐1-2名在本阶段表现较差的干事,然后由秘书部经调查或访谈得情况属实,依据该部门的意见定夺是否作出辞退处理,
17、材料交主席团复核、审批、备案;2)、两个阶段以后凡连续2个阶段考核为中或者差,则由秘书部进行调查,若情况属实则对该助理进行辞退处理,再提交主席团进行复核、审批、备案。(评分方法见附表)。第68条:在助理任期内,若无故缺席学院活动或会议,每次在评分中扣除3分,达5次以上者,经秘书部核查属实,则由秘书部向主席团备案以及通知该部门部长,要求劝其退会。第69条:每个阶段之后,各部长必须及时把本部门各助理在本阶段的表现如实的反馈给秘书部。而当秘书部要对各部门的助理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时,各部门部长应必须配合,尽可能提供所需资料。所有助理考核资料由秘书部作审核、统计,再提交主席团进行复核、审批、备案。在助理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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