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右所中心完小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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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洱源县右所中心完小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2009-2010)学年度洱源县右所中心完小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洱源县右所中心完小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审定稿)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根据洱源县义务教育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洱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和右所镇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精神,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供全体教师会议讨论,学校全体教师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中心学校批准后实施。一、指导
2、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三、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绩效考核结果,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
3、程公开,完全做到公平、公正,接受教师的监督。 3、坚持“差距、倾斜、调节”的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四、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分上半学年(91月)、下半学年(37月)两次考核造册,报上级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扣除农村学校工作补贴和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后由教育局划拨到中心学校。学校根据本分配方案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全面考核,再将考核结果提供给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按学校提供的考核结果再分发到个人工资帐户上。(二)、按照县级分配指导意见规定,我校被划分城镇学校,无区域工
4、作补贴。(此项补助山区学校100元/人,坝区学校70元/人已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帐户)。(三)、学校校长根据洱源县教育局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由洱源县教育局任命的中小学校长,按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2倍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发放了农村学校工作补贴后,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2倍为640元(平均水平为320元/人月),从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集中提取统筹。学校校长的考核由中心校每学期结束时考核一次,将考核结果和等次报教育局核准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校长不再参加学校内部奖励性工资分配。(四)、班主任津贴在提取了农村学校工作补贴和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在各学校
5、工作人员奖励绩效工资总量中按小学60元的标准由各学校提取。每学年扣除寒暑假两个月,以10个月计,学校将根据本分配方案对各班主任按月考评,一学期发放一次。我校在编在岗的班主任为:一年级班主任危云波、潘颖松、二年级班主任李锦花、李翠苹、三年级班主任段源花、段瑛、四年级班主任段利春、五年级班主任张吴秀、施念勤、六年级班主任罗涛、李银顺。(五)、学校中层领导工作津贴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此类人员的经费由右所中心学校在教育局返回的经费中统一统筹。学校将根据本分配方案对学校中层领导进行考核,按学期考核后分等级发放。我校中层领导为:挂职副校长施念勤、教导主任李银顺、总务主任罗涛。(六)、少先队大队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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