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合同法3模板优秀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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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4章 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其次节其次节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第五节变更转让终止第五节变更转让终止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第六节第六节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2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1合同条款不明确的履行规则合同条款不明确的履行规则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3合同的保全合同的保全434.1 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 n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需遵循的一般准则。n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同等、公允、诚恳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
2、同履行的特有原则n适当履行原则n协作履行原则n经济合理原则n情势变更原则4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n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5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n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n协作履行原则也是诚恳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方面的具体体现。n一般认为,协作履行原则含有如下内容:n第一,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n其次,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创建必要条件、供应便利。n第三,债务人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应主动实行措施防止损
3、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6经济合理原则经济合理原则n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n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刚好实行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刚好实行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7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n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行责于双方当事人的缘由发生了不行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丢失或动摇,若接着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允,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n情事变更的适用条件:n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n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n须情事变更的发生不行归责于当事人,即由不行抗力及其他
4、意外事故引起的。n须情事变更是当事人所不行预见的。n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允84.2 4.2 合同条款不明确的履行规则合同条款不明确的履行规则l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l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l法定补充原则(合同法第62条)l质量,按国标、行标;通常标准或特定标准履行l价款,按市场价格履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分价l地点,接受货币方;不动产;履行义务一方l期限,随时l方式,依据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l费用,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n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输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有权应当如何处理?()n选A.拒绝接收货物nB.不接收货
5、物并要求对方担当违约责任nC.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担当违约责任nD.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n选nD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n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9104.3 4.3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n抗辩权:用于对抗恳求权或否认他人权利主见的一种权利n作用:使对方的权利受到阻碍或者歼灭n同时履行抗辩权n担忧抗辩权n先履行抗辩权1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n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为履行对等给付义务前,有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n适用条件:n须当事人在同一合同中互负债务n未
6、约定履行依次,或约定同时履行n对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债务n双方已处于清偿期n对方履行有可能12担忧抗辩权担忧抗辩权 n指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准确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丢失或可能丢失履行实力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并且在后履行方于一合理期限内未能复原履行实力或供应担保时解除合同的权利n构成条件13担忧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担忧抗辩权的构成条件:n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n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n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n先履行方有准确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丢失或可能丢失履行实力n经营状况严峻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躲躲债务;丢失商业信誉;有丢失或者可能丢失履行债
7、务实力的其他情形14n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应于2004年8月1日交货,乙企业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企业发觉乙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实力,并有准确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企业未同意。基于上述因素,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企业在8月1日()。nA.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企业供应了相应的担保nB.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企业供应相应的担保nC.无权不按合同约定全部交货,但可以先交付部分货物nD.应当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企业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n选nA1516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n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
8、绝其履行恳求的权利n适用条件n(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债务n(2)债务的履行有先后依次n(3)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n(4)应当先履行的债有可能履行174.4 合同的保全合同的保全n是指债权人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削减以是指债权人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削减以免危及债权实现而实行的措施或手段免危及债权实现而实行的措施或手段n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n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n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法院允许法院允许18债权人代位权n概念:是指债务人不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
9、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n构成要件:n债务人须享有对第三人的财产权利n债务人必需怠于行使权利应当能够行使n债务人已陷于延期期限不确定,须催告n债务人的行为必需损害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19代位权的特点:代位权的特点:n第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见权利,因此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n其次,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可见,债权人并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也不同于代理权。n第三,代位权是债权人恳求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恳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债务。n第四,代位权的行使必需在法院提起诉讼,恳求法院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代位权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
10、一种实体上的权利n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干脆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假如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nA.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nB.甲向A市的法院起诉nC.乙不情愿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见对丙的到期债权nD.甲以乙的名义起诉n选nABD第十四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居处地人民法院管辖。2021练习练习n债权人甲认为债
11、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诉讼。下列各项债权中,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有()。nA.安置费给付恳求权nB.劳动酬劳恳求权nC.人身损害赔偿恳求权nD.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恳求权n答案:nABCD22合同法合同法n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说明若干问题的说明(一一)n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
12、于扶养关系、抚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恳求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恳求权和劳动酬劳、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权和劳动酬劳、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损害赔偿恳求权等权利置费、人寿保险、人身损害赔偿恳求权等权利2324债权人撤销权n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实施的削减财产的行为危及到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实施的削减财产的行为危及到他的债权实现时,有恳求法院撤销其行为的权利。他的债权实现时,有恳求法院撤销其行为的权利。n客观要件:客观要件:n(1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
13、成损害的n(2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n(3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n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n由法院推定第三人有恶意,第三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由法院推定第三人有恶意,第三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没有恶意没有恶意 25n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n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
14、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歼灭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歼灭 n26练习练习n依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认为对自己造成损害的,可以恳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A放弃到期债权B无偿转让财产C拍卖优良资产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n答案:nABDn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自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见能否得到支持?()nA.不行以
15、,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n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有意nC.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n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会订立合同n选nA2728n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n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歼灭:n(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n(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n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n(一)因重大误会订立的;n(二)在订立合同时
16、显失公允的。n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n当事人恳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n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歼灭:n(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n(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2930案例案例n甲公司2007年l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
17、008年1月20曰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08年2月6曰到期)。n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08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08年1月10日到期)。n2008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状况如下:31n1)1月20日,丁恳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发觉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n问:丁是否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n丁有权恳求撤销。依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32n(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
18、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n问:丁是否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n丁无权恳求撤销。依据规定,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已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撤销33n(3)2月21日后,甲公司始终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实行其他法律措施。n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n丁有权行使代位权。依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
19、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34n(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n甲是否有权向丙主见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n甲可以主见抵销。依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见抵销。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样,也可以抵销35n(5)4月10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n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何时生效?何时对丙产生效力?n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4月10日生效,丙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丙产生效力。依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须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
20、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36第第5 5节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1 1合同的变更.2 2合同的转让.3 3合同的终止.375.1 5.1 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n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通过协议修改或者补充合同的内容,变更其权利义务的行为n合同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部分有效,对已履行部分无溯及力38合同变更的类型:n基于法律的干脆规定变更合同;n在合同因重大误会而成立的状况下,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撤销合同,法院裁决变更合同n在情事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允的状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n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395.
21、2 5.2 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n当事人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n特征:n合同主体的变更,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n涉及到第三方的法律关系n类型n条件40合同转让类型合同转让类型n合同权利的转让,又称为合同债权让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n所谓合同义务的转让,又称为合同债务担当,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n所谓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又称为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义务一并全部转让给第三人41合同转让的条件合同转让的条件n1.必需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n2.必需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n3.不具有禁止转让的法定事由
22、n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n依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n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42必需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必需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n转让合同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不得撤销n移转合同义务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n转让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应经对方当事人同意n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转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还必需依法办理相应的手续n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接着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担当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nA.判决乙担当违约责任nB.判决丙担当违约责任nC.判决乙、丙连带担当违约责任nD.判决乙
23、、丙分担违约责任n选nA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担当违约责任43n甲公司要运输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托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支配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刚好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担当损失?()nA.甲公司B.丙nC.刘某D.汽车运输公司n选nA44n下列哪些合同的转让是不合法的?()nA.甲公司与韩国乙公司举办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合同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后,甲公司未经乙方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
24、nB.甲教授曾答应为乙校讲课,但因讲课当天临时有急事,便让自己的博士生代为授课nC.债权人李某因急需用钱便将债务人杨某欠自己的两万元债权以1万5千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柳某,李某将此事打电话通知了杨某nD.丁对丙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为替好友从银行借款供应担保,将该抵押权转让给了银行n选nABD担保法第50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别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45n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0年9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见2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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