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研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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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年2018 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研究报告(全文)http:/ 2015 年 02 月 13 日 09:20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我要投稿产品服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随着 社交网络 的繁荣和金融脱媒化趋势的形成,人类迎来了互联网金融时代。 互联网金融序幕一拉开热潮就在中国 开始了。 互联网金融的诞生是人类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件。虽然互联网金融现在还有很多缺点和问题,这如同当年飞机的诞生、汽车的诞生、 计算机的诞生一样,是伟大而有缺点和问题的。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也一样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且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影响着各行各业的发展。未来,只有 中国 的各行各业都开始运用
2、互联网金融这个工具的时候,那么互联网金融的精彩大戏才开始上演。同时, 在我们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在我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支持下,让我们一个又一个行业弯道超车,让我们中国的各行各业为人类社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让我们的人类社会生活得更加幸福,同时为我们创造更多的财富。所以, 互联网金融是上帝送给人类最好的礼物,更是给中国人最好的礼物。那么, 互联网金融对中国所有行业有什么深远的影响呢?互联网金融工具正确运用是如何帮中国的所有行业转型升级的呢?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到底有多大?互联网金融如何才能健康发展呢?( 一) 互联网金融首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 总理李克强在2014 年 3 月 5
3、 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 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时说,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这是历届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互联网金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无疑成为互联网金融持续发展的有利信号。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正式进入决策层视野,加入到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序列,成为中国经济金融发展中一股潜力巨大的金融创新力量,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其实,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短短几十个字的描述,折射出三个方面的问题,形成了李克强的“互联网
4、金融”论的核心。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打破传统金融业的垄断地位,促进金融业的创新发展,理应以“包容” 的态度看待这个问题。其次, 互联网的最大特征就是平等开放,有利于打破传统金融业的这种垄断。在互联网金融中,每个人作为一个个体,在信息相对对称中自由、平等地获取金融服务,逐步实现了金融的充分有效性与民主化。因此,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冲击是必然,这个过程倒逼传统金融业加快市场化改革,在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不断完善金融业。. ;. 第三,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什么?最终落脚点在哪?金融的本质是服务实体经济,正如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提到的,“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
5、树”。这既是互联网金融业的使命,也是其发展的归宿。( 二)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一、到 2014 年年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经突破10 万亿二、 P2P数据 分析截至 2014 年 12 月底, 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500 家,半年成交金额接近1000 亿元人民币,接近2013 年全年成交金额。到2014 年底全年累计成交额超过3000 亿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P2P网贷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数量约为39 万人, 服务的企业超过200万家, 带动的相关行业就业人数有6000 万人, 行业存量资金为437.6 亿元,比 2013 年增长近一倍。其中, 不乏千万级百万级的投资人。目
6、前市场还是资金多于项目,投资人资金站岗严重。随着互联网金融和P2P网贷的持续火热,2014 年具有金融背景和大型集团背景的重量级玩家开始入场,网贷投资人规模、成交金额都将会有巨大的发展。目前成交额超过1亿元的 P2P平台有 30 家,占总成交量的52% 左右。从地区分布来看,全国 P2P网贷平台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民间借贷发达的地区:其中 广东(326 家) 、浙江 (178 家) 、山东 (97 家) 、北京 (80 家) 、上海 (72 家) ,三省两市共计753家 P2P网贷平台,超过了全国总数的50% 。三省两市2013 年的平台交易额占全行业成交额的 76.2%。目前全国除西藏无平台外
7、,每个省份都有P2P平台。. ;. ( 三) 目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目前,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无抵押贷款、众筹融资、网络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等多元化模式,像雨后春笋般蓬勃生长,让人们真切地感受到互联网金融时代已经到来。 当前的 P2P市场是民间高利贷的网络版,历史上的经验告诉我们,金融 活动 往往会带来巨大的风险。当市场增长掩盖一切,风险不容易显现,但长期下来, 平台的内伤会随着市场的膨胀而加重,一旦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失控,对于平台来说将会是灾难性的。一、 P2P:各路资本跑马圈地尽管乱象丛生, 倒闭 跑路 者比比皆是, 但 P2P的市场热度却丝毫没有冷下来的迹象。2014
8、年, P2P不仅继续吸引无数投资人进入,P2P的平台也赢得了各路大资本的青睐。最值得玩味的是, 这些 P2P平台接受的资本除了民营资本外,还有不少国有资本。除民营企业和风投的涌入外, 各地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纷纷挺插足P2P也是今年互联网金融的一大特色。资本的投入一向是趋势和市场的风向标,特别是国有资本的热情涌入,很多业内人士都愿意理解为国家态度和宽松政策的预兆,这解决了一直悬而未决的“一刀切” P2P政策性风险的问题。P2P由于形势所迫,行业竞争上要求做大做强,政策环境上要“傍大腿”,吸引更多资金的进入无疑会大大提高P2P的实力,但同时也快速的把P2P的蓝海市场逼至了红海。二、 P2P与法律红
9、线(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 P2P平台运营商把投资人的钱借出去形成债权,再将债权转让出去,这就与银行存款放款本质上没什么区别,这就有被司法部门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另如 P2P运营商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 这种模式同样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 非法经营罪如果 P2P平台运营商在借贷活动 通过投资理财产品形式融募资金,或充当融资性担保人,由于 P2P运营商大部分不具备“融资、理财”经营范围且所涉业务又是特管行业,这就很容易被扣上“非法经
10、营”的罪名。(3) 集资诈骗罪如果 P2P平台运营商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 募集资金, 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这种行为是集资诈骗罪的典型案例 。三、众筹的法律问题. ;. 股权制众筹模式在形式上似乎已经同时满足了四个要素,即:未经审批、 通过网站公开推荐、 承诺股权、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股权制众筹与非法集资仍有本质区别,股权制众筹式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本身就是创新产物、舶来品, 因此在监管层面目前并无相关部门批准。 其次,虽然该模式具有吸收资金的情形,但该资金均有效投资于小微创业型企业,并不存在欺诈和诈骗的
11、情形。股权制众筹模式是以取得小微创业型企业股权为前提因此不存在虚假转让的问题,虽是投资入股的形式但不是非法吸收资金,却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内容。股权制众筹的主题是让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找到真正的创业者,创业者、平台( 众筹平台运营主体) 及投资者均是不同法律主体,投资者资金具有明确的投向,也不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股权制众筹和非法集资在实质上存在不同,具有本质区别。(1) 众筹有风险,进入需谨慎。关于众筹成功的故事令人陶醉:它们展现了一个好项目的魅力,而不会实施途中的艰辛。虽然那些取得巨大成功的项目都有着同样的组成因素,但它们并没有形成一个保证能取得成功的运作方式。 运行一
12、个众筹活动需要大量的工作,幕后所作的努力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成败。作为一种替代手段,股权众筹在为新公司筹集资本方面是十分有潜力的。然而, 关键词是“替代”这是不容易实现的。事实上,在很多方面,股权众筹需要做比其它融资手段更多的工作。需要同等质量的计划,再加上营销、 网络沟通和谈判的额外压力。吸引众筹投资者的文件和资料,未必就比去传统银行申请贷款少。股权众筹并非快车道,因此它需要和传统的融资渠道一样认真对待。现在的众筹风靡中国,但对其风险,也需要了解。第一, 对项目方而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过弱,如果好项目过早在众筹平台上募集,很容易被山寨,因而项目选择什么时间点在众筹平
13、台发布,也是个学问。第二, 对投资者而言,由于国内整体信用环境比较差,违约的成本很低,投资者可能存在“被忽悠”的可能。在众筹平台上,如果项目发起方是陌生的,所提供的项目信息又不会太多, 能否严格执行并遵守承诺,很多人会打个小小的问号。这也促使很多投资者倾向于选择熟人或者朋友推荐的方法来参加众筹。第三, 对众筹平台而言, 由于众筹是面向公众的一种集资模式,是否会踩到法律的红线?(2) 股权制众筹的发展建议和政策建议1、防范风险金融行业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合规操作,防范风险。风险意识是金融行业人员从业根本,防范风险也是金融行业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础。. ;. 关于单项目的融资金额,应结合相关法规将融资金
14、额和投资者人数控制在一定规模,从制度建设层面尽量规避法律风险,做到健康有序发展。除了小微创业型企业经营风险和平台方的法律风险外,平台方自身的操作风险需进行防范。 ( 例如,投资者用以入股小微创业型企业的法律主体要依法设立依法运作、投资者的投资资金需安全有序进行管理等。) 2、完善法规目前,私募 (PE) 第一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草案 ) ( 简称: 办法 ) 已上报 国务院,正在等待批复。办法明确了对PE行业适度监管的政策指向和基本监管框架。办法的出台为私募提供了运作的基本蓝图。基金业协会最近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 ) 实施, 这也标志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正
15、式启动。但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股权制众筹对小微创业型企业的发展会有积极推动作用,亦能解决国内投资渠道匮乏和小微创业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由于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人数作了限制,股权众筹模式经常需要借助股份代持模式,因此股份代持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不能回避. 四、众筹融资的主要法律风险1、非法集资法律风险从形式上看, 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有相似的地方。许多人甚至将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划等号,从根本上否定众筹融资的合法性。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之间的根本区别,即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因此是不恰当的。2、股份代持引发的法律风险股权众筹的实际投资人经常人数众多,但根据我国公司法的
16、规定,股东人数有上限限制。 实际投资人只有借助股份代持模式才能够成为项目公司的( 隐名 ) 股东。 因此, 股权众筹必然要面临股份代持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3、项目发起人和融资平台欺诈的风险众筹融资的项目发起人、平台与投资人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项目发起人和平台对项目以及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拥有充分的信息,投资人则对项目以及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知之甚少。 众筹融资的投资人进行的都是小额投资,不可能亲自或者聘请第三方对项目以及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因此,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欺诈风险难以消除。. ;. 4、众筹融资被认定为“公开发行证券”的风险我国证券法第10 条对公开发行证券作了明文
17、规定,并且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 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众筹融资平台在募集资金过程中经营要面对不特定对象,其人数常超过200 人,很容易违反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五、第三方支付走正道关于第三方支付,2014 年比较频繁的两个词就是“叫停”和“罚”。从今年年初开始,银联和其他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水火之势简直擦火都盖不住了。3 月,央行先是下调第三方支付转账限额,紧接着发文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同时央行的“79 号文”,让包括 汇付天下 、易宝支付 、随行付、富友、卡友、海科融通、盛付通、捷付瑞通在内的 8 家第三方支付企业从4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内停止
18、接入新商户。让不少第三方支付企业都感到了一阵小心酸。就在大家还在感叹第三方支付不容易的时候,银联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跑,不仅完成了二维码支付系统的技术开发,还在个别地区已试点启动商业应用。如此明显的抢跑让同业和舆论瞠目结舌。虽然银联随后叫屈称自己被黑,但一动银联, 一动银行奶酪央行就跳出来的印象已经深入人心,舆论也一时间纷纷倒向了被叫停或开罚单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嗯,尤其是 支付宝 随后叫停的二维码支付突然从邮政储蓄开始自动重启这种神奇的事就不说了。但不得不说的一点是,随着第三方支付屡屡被央行“为难”,很多人也开始注意到第三方支付背后的行业问题。POS机违规套现、违规套用低费率行业商户类别码等
19、问题的频频爆出,让不少人稍微理解了央行总是跳脚的部分原因。乃至于9 月,央行再次处罚汇付天下 、富友、 易宝、随行付四家机构,并勒令四家支付机构撤出部分省市收单市场的时候,大家关注的焦点也变成了收单市场的规范问题。面对“越改约乱” 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一方面是行业竞争的加剧导致有的企业不惜兵行险招, 造成行业乱象; 一方面却是要时刻小心拿着大棒的央行叫停开罚单。估计未来大波浪曲线前进的节奏不会有太大改变。六、互联网理财的“幺蛾子”2014 年“宝”类产品经过一番雨后春笋的时期后,全体面临收益滑铁卢,而银行的理财产品则在收益方面逐渐占据优势。轰轰烈烈的 “宝宝理财” 大热给大众狠狠地普及了一把理财
20、知识, 随着越来越多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推出,大众也从开始的眼花缭乱回归了理性,现在几乎已经麻木了吧。为了重新赢得用户的关注,来点新花招是必须的,但由于缺乏后劲,“宝”类产品逐渐放弃了拼收益率的打法,除了基金理财以外,保险、房地产、消费旅游、以及票据等成为了互联网理财的新方向,P2P和 P2C等产品创新层出不穷,各类理财产品百花齐放,全面覆盖中高低各类风险,涉及中老少各类人群,期限也是种类繁多。. ;. 竞争越来越激烈,有的产品就开始不走寻常路了,出的“幺蛾子”也实在是让人费解。作为“宝”类产品的老大哥,余额宝 与中国电信合作搞“0 元购机”,还上线了新功能彩票定投“永不停彩”,最近还推出了余额宝
21、 认购房产,这是要闹哪样!还有其他披着理财产品的外衣, 实则在干别的事: “沃百富” 广东 联通联合百度推出的通信理财产品,没错就是话费理财;“程涨宝” 携程 旅游网对外发售的礼品卡优惠套餐产品,就是一礼品卡; “娱乐宝 ”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群推出的娱乐理财,其实它更像众筹吧;“好房宝”平安好房网将在业内推出金融购房产品,好吧你觉得这真能买房?虽然各银行、券商、 保险、运营商想借着互联网理财的东风创新一把是值得鼓励的,但是把理财产品弄得四不像, 或是挂羊头卖狗肉,压根没理财什么事,还称自己是互联网理财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大众理财的需求是很多的,2014 互联网理财已经逐渐走向稳定沉寂,如果没
22、有真正击中用户痛点的产品出现,不能按照理财产品多元化、多样化创新的正道走, 不能为大众解决财富保值增值的实际问题, 任何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只能是挂羊头卖狗肉, 大众需要专业化的财富管理机构提供专业化的财富管理服务。七、社会观念的误区互联网金融刚一诞生就有人跳出来喊要快点监管互联网金融,喊了一年这些人也不知道该怎么监管互联网金融。喊到现在除了个别外行已经没有人再喊了。有些不懂金融的人总是会寄希望央行来监管互联网金融。首先, 我们要明白央行到底是干什么的,央行的职能是什么?中央银行并不是一个普通的银行,它实际上是个政府机构,处于一个国家货币和金融体系的核心。 中央银行是非常重要的机构,它引导现代货币
23、及金融体系的发展,并在经济政策制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央行的职能有两个:第一个职能是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即追求经济稳定增长, 避免大幅波动,并维持稳定的低通胀,这就是中央银行的经济稳定职能;另外一个职能就是金融稳定职能,中央银行要尽可能地保证金融系统的正常运行,重点是尽可能防止金融恐慌和金融危机。1、央行会办互联网金融协会吗近年来的互联网金融热,引发了许多人猜测央行会搞个什么样互联网金融协会。首先,什么是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是行业从业人员及从业机构自愿组织的、自治的、 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协会是民间的行业自律团体而不是官方的监管机构。很显然, 办协会不是央行的职能。行业协会的本质在于帮助整个行业合法规
24、范有序地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重在扶持帮助,而不是重在监管。 行业协会的本质和央行的属性不容混淆。央行如果去搞个什么协会那就成了国际 金融史上最大的笑话,也违反了中央简政放权的政策。之所以有外行在那喊,是因为他们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太深,还把30 年前的观念保留至今。更重是的这些人封建社会的奴才心理作怪,中官本位的毒太深。. ;. 2、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需要一个宽容的环境才能发展互联网金融时代是中国人与发达国家公司竞争的最好机会,过去我们跟着 美国 等发达国家的屁股后面学, 今天互联网金融中国与美国 等发达国家都处在一个起跑线上,看谁能运用好互联网金融这个工具,谁就能成为真正的强国。而我国的互联网
25、金融发展已经跑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前面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是美国的千倍以上,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是美国的千倍以上,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理论研究至少超过美国10 年,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践也早已走在美国前面,中国只要抓住互联网金融时代带给我国的机遇,任何一个行业 10 年后就能在 世界 上做得最好,这一切力量都是来源于互联网金融工具。所以,对于互联网金融目前需要的不是监管,而是给一个宽松的环境,让大家在一个宽松的环境中不断试误,超过美国,只有这样中国才能抓住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历史性机遇。3、只有一个容忍异端的世界 ,才可能为创新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士农工商才可能获得更多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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