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保险手册(2011整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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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医疗保险手册2021年整理版一、建立根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原那么、政策规定 一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主要弊端:一是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 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 没有建立起双方负担 的筹资机制; 二是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 专业化的、 强有力的管理机构, 造成医疗费用支出缺乏制约, 增速惊人,浪费严重;三是覆盖面比拟窄,一局部群体尚未纳入医保队伍,造成医疗待遇上的贫富悬殊,使弱 势群体在市场竞争中顾虑重重; 四是以单位自我保障为主,社会互济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差,出现了因病致贫,因病返 贫的现象,激化了社会矛盾。 因此,建立包括根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广阔职工老有所
2、养,病有 所医,失业有救济,既是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化企业改革,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 要国策。 (二)根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其特点所谓根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由政府强制实施、 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 通过筹集保费 保证职工根本医疗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局部。 它具有广泛性、 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 广泛性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 职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 职人员,以及上述单位中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 共济性是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交了保险费后, 一旦生病, 医疗
3、费用由全社会统 筹的基金按规定负担。 ,费用的风险由全部参保单位和人员共同分担。 强制性是指按法律规定, 全部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 因此它不同于任何 商业保险的自愿参加行为。 (三)建立根本医疗保险制度遵循的原那么低水平 广覆盖 双方负担 统帐结合 (四)根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 1 .基金的筹集: 1.1 筹资率:根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为上 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6%,职工缴费率为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 2%。职工个人的根本医疗保 险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必须按月足额缴纳根
4、本医疗保险费。 1.2 缴费基数: 一般情况下, 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的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缴 费工资之和作为单位的缴费工资基数。 特殊情况下缴费基数确实定: 职工年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 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年 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 60%作为缴费基数。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根本医疗保险费, 由再就业效劳中心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的 60%为基数缴纳(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的根本医疗保险费, 由再就业效劳中心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 平均工资的 60%为基数,从征缴的失业保险金中直
5、接划转(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本年度参加工作的职工或调入省直参保范围的职工, 以单位确定的本人月工资收入作为 缴费基数;没有明确工资收入数据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劳动合同期满未被续聘的人员可连续参加根本医疗保险, 并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 缴费基数,其根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纳。 在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存档的人员, 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 资作为缴费基数,由职业介绍中介机构代为收缴,单位整体存档的,其根本医疗保险费按规 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个人自主存档的,全部由个人负担。 新建单位及其职工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转让、
6、合并、兼并、租赁、承包经营的,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当原用人单 位及职工相应的医疗保险责任, 并按接收的人员情况缴纳原用人单位和职工欠缴的根本医疗 保险费。用人单位破产、撤销时,要清偿欠缴的根本医疗保险费,并按省直退休人员上年的 人均医疗费水平, 从清偿资金中一次性为本单位退休(职)人员缴纳 10 年的根本医疗保险费。 1.3 工资收入和工资总额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为了表达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保证缴费单位职工的根本医 疗,规定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 ?实施方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根本 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缴费年限。 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
7、为 30 年, 女职工为 25 年。 职工退 (职) 休, 实际缴费年限缺乏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 须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以职工本人退 (职) 休当年核定的缴费基数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足根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 退休人员根本医疗保险待遇。 补缴的根本医疗保险费分别一次性计入职工个人帐户和统筹基 金。 ?实施方法? 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 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实际工作年限可视同 缴费年限。 1.5 基金列支渠道:机关和财政原全额供应的事业单位从预算内资金中列支;其它事业 单位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列支; 企业按照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各自所占本单位全部参 保人员的比例,分别从福利费
8、和劳保费中列支。其公式为: 列入福利费数额:职工人数/参保总人数单位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 列入劳保费数额:退休人数/参保总人数单位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 2.基金的建立: 根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局部组成。 职工个人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 费的 30%左右,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按不同比例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剩余的 70%左右,约占 工资总额的 5.6%计入统筹基金。 2.1 个人帐户:个人帐户是省医保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为每一参保职工建立的终身不变的 个人医疗资金帐户。 2.2 设立个人帐户的目的:一是为了建立“纵向的职工个人自我积累机制,增
9、强职工 个人安康投资意识,促使职工在年轻、安康时为年老、多病时储蓄医疗费用。二是增强职工 个人的责任感,建立起自我约束机制。 2.3 个人帐户的资金来源形成 :一是职工个人缴纳的 2%的根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 个人帐户。 二是从统筹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中按比例划转记入个人帐 户的局部。三是个人帐户的利息。 2.4 单位缴费指统筹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之和划入个人帐户 的比例: 45 周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 1%划入。 45 周岁以上含 45 周岁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 2%划入。 退休(职)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平均根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生活费)(当年退休按退
10、休时劳 动、人事部门的核定标准)的 4.5%划入。 职工年满 45 周岁或办理退休手续,根据单位申报,从次月起变更记账基数和比例。 2.5 划入个人帐户的时间:每月 15 号左右。 2.6 铺底资金:考虑到医改初期职工个人帐户没有积累,为保证新老医疗保险制度的平 稳过渡, 在实施根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前两年, 允许用人单位为本单位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注入 局部启动铺底资金。 注入每个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铺底资金每年不得超过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退休费)水平, 所需资金由单位自筹解决。 用人单位可将铺底资金连同分配标准统一上缴省 医保中心, 由省医保中心按用人单位提供的铺底资金和分配标准如数计入本单位参保人
11、员个 人帐户。 2.7 个人帐户的资金管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只能用于支付本人的医药费用,不得提取 现金和挪作他用。职工变开工作单位,其个人帐户随之转移。个人帐户的资金可以结转和继 承。 结转指个人帐户的资金跨月、跨年、跨地区累积和转移。 继承指个人帐户的资金在本人去世后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的有关规定实施所有 权的转移。 2.8 个人帐户的表现形式载体 :IC 卡。 2.9IC 卡的构造及功能 正面芯片:记载着个人帐户资金的划入和使用情况以及本人的医保信息。 2.10 如何使用 IC 卡? IC 卡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定点药店购药和结算医疗费用的专用凭证,用 以验明身份, 记
12、录、 储存个人帐户资金使用情况。 参保职工就医时必须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 并承受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的核验。 2.11、个人帐户IC 卡中资金有多少:见下表 45 岁以下 45 岁以上(含 45 岁) 退休人员 个人缴费 单位划入 铺底资金 个人缴费 单位划入 铺底资金 个人缴费 单位划入 铺 底资金 公务员 2% 1% 一个月缴费工资 2% 2% 一个月缴费工资 0 4、5% 一个月退休费金额 职工 2% 1% 不超过一个月缴费工资 2% 2% 不超过一个月缴费工资 0 4、5% 不超过一 个月退休费金额 2.12、IC 卡的挂失与补卡手续 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如果遗失、损坏,通过拨打 :574
13、2325 挂失,可暂时冻结本 人的个人帐户; 并在三天内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挂失、 补卡 手续,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IC 卡被冒用,由参保人员本人承当经济损失。 3.基金的支付范围: 3.1 根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确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 相互挤占。 3.2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 经批准的局部门诊慢性病的门诊 医疗费也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个人帐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 统筹基金 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自负的医疗费也可从个人帐户中支付。 3.3 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方可纳入根本医疗保险
14、基金支付 范围(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省医保中心确定的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河南省根本医疗药品目录、 诊疗工程、 医疗效劳设施标准 简称 “三 个目录 的范围。 在省医保中心确定的根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4.根本医疗保险待遇: 4.1 用人单位和职工自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根本医疗保险待遇。 4.2 职工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由个人帐户支付,帐户支付缺乏时,个人现金支付。 4.3 职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为本市上年 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10%,一个参保年度内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为 5%;职工住 院
15、医疗费到达起付标准以后,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个人负担比 例分别为:在职职工 20%,退休人员 15%。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在职职工 15%,退 休人员 10%;一个参保年度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数额到达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的四倍时,为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不再支付。 4.4 参保病人住院用药可要求医生首选根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进展检 查治疗可要求医生首选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诊疗工程。 病情确需使用根本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或进展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局部费用诊疗工程的,要求医生予以 告知并征得同意,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个人首
16、先要负担一定比例,然后按统筹基金支付的有 关规定执行。 确需使用根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或进展根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的诊疗工程,要求医生予以告知并征得同意,所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4.5 参保人员急诊和住院不连续的视同住院;出院后 15 日内因同一疾病再次住院的视 同一次住院。 4.6 参保人员出院时,因病情需要继续用药的,出院带药量一般为 7 日量,最长不得超 过 15 日量。 4.7 参保人员一次住院跨医疗保险年度的,统筹基金按住院终结年度结算支付。 4.8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暂停该单位职工享受统筹基 金支付待遇。 4、9.因交通肇事、医疗事
17、故、违法违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因工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五)门诊慢性病管理: 1. 为了解决局部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就医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问题,经批准,参保 人员患上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2. 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和治疗工程有: 2.1. 恶性肿瘤的放、化疗; 2.2 慢性肾衰透析治疗; 2.3 .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2.4 .糖尿病并发症; 2.5. 肝硬化; 2.6. 冠心病(非隐匿型者); 2.7. II 期及其以上高血压; 2.8. 类风湿性关节炎; 2.9. 视神经萎缩
18、; 2.10. 肺心病; 2.11. .慢性支气管炎;2.12. .精神分裂症; 2.13.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2.14. .红斑狼疮; 2.15. 再生障碍性贫血。 3. 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 慢性病和治疗工程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为: 在职职工 70%, 退休人员 75%。 4. 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的限制条件: 4.1.参保人员应选择 1 至 2 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就诊医疗机构; 4.2.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的时间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4.3 参保人员发生的非规定疾病的医疗费用仍有个人帐户负担; 4.4.参保人员在治疗期间,使用
19、“乙类目录药品、进展根本医疗保险支付局部费用诊 疗工程和外转就医的,仍按规定个人先负担一定比例。 4.5.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与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合计到达基 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时,统筹基金不再支付。 (六)转诊转院管理: 1、转诊转院的条件:收治医院经专家会诊后无法确诊或由于条件所限,不具备检查治 疗条件, 需要转到上一级医疗机构或专科医疗机构进一步确诊或继续治疗的, 方可转诊转院。 2、转诊转院的审批:在省直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诊转院的,由首诊医疗机构审批;转 往外地医疗机构的,首诊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后,报省医保中心审批。其程序是:首诊医院主 治医师以上医师填写?
20、河南省省直根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 ,科主任同意后,报医院 医保科审批;转往外地医疗机构的,医保科将审批表转参保人员或家属 ,由所在单位签 署意见后,连同病历摘要、专家会诊意见,一并报省医保中心审批。 如因病情危急等特殊情况而未能办理正常审批手续,应在七日内补办。 3、转诊转院医疗费用的结算:在省直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诊转院的,医院按规定记账. 其中, 转入医院要通过计算机系统查看参保人员在首诊医院的费用记录情况, 补足起付标准 后,再按规定进展记账;转往外地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治疗终结, 由用人单位携带外转审批表、IC 卡、出院小结、住院医嘱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清单、收
21、 费收据到省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七)“三个目录管理: 1.“三个目录:是指河南省根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工程、医疗效劳设施范围及 支付标准。 2.制定“三个目录的目的:界定根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凡在“三个目录内 的,根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对列入目录内的局部药品、诊疗工程、医疗效劳设施限制 了使用范围或规定了个人需首先自负一定比例),凡不在“三个目录的,根本医疗保险基 金不予支付。 3、药品目录: 3、1?河南省根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药品由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下同 、 中药饮片含民族药,下同三局部组成。西药、中成药采取准入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 目录。中药饮片采取排除法,列
22、根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 3、2 甲类药品是指全国根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根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 用纳入根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根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甲类药品共 448 种西药 312 种,中成药 136 种 3、3 乙类药品是指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局部支付费用的药物。乙类药品共 1090 种 西药 601 种, 中成药 442 种, 民族药 47 种 乙类药品的特点是, 。 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 同类药品中较甲类价格略高。根据这一特点,国家对乙类药品的调整使用做出了以下规定: 一是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支付能力、用药习惯、疾病防治需要,在允许的 15%
23、范围内调 整。二是对局部易滥用、毒副作用大的药品规定了限制使用。三是乙类药品先由职工自付一 定比例510%的费用后,再纳入根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根本医疗保险给付标 准支付费用。 我省为保障广阔参保人员用药,选择了增加 15%计 164 种的药品。为了减轻个人负担, 对乙类药品规定了零自付、5%自付、10%自付三种自付比例。 3、4 医院制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直对医院使用的经省药监局批准的医院制剂, 通过评审,也局部地纳入了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5 用药范围大大放宽。由以上情况可以看出,这次医改在用药上与原来的公费劳保 医疗相比宽松了很多,因此,担忧医改会降低待遇是多余的。
24、同时,我们也希望医、患双方 密切配合、相互监视,尽量使用目录内用药,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参保人员经济负担。 4、诊疗工程和医疗效劳设施标准。这局部内容专业性很强,需要大家重点了解以下几 点: 4、1、这两局部均采取排除法,列举了根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范围。参保人员使用基 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工程或医疗效劳设施,其费用由个人全部负担。因此,在政 策要求上限制使用。如果确需使用,医生要征得患者意见并签字同意前方可使用。同时,诊 疗工程还列举了根本医疗保险基金局部支付费用的工程。 参保人员使用这类诊疗工程, 个人 要先负担 1020%的医疗费用,然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因此,对这类诊疗工程,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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