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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第一章 总就第 1.0.1 条 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第 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 幼儿园建筑设计;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第 1.0.3 条 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训练的机构;接纳不足三周岁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 10 个班至 12 个班;中型: 6 个班至 9 个班;小型: 5 个班以下;
2、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 5 个班为宜;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 1520 人,托儿大班 2125 人;2幼儿园:小班 2025 人,中班 2630 人,大班 3135 人;第 1.0.4 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就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其次章 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 基地挑选第 2.1.1 条 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依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支配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嬉戏场地及安全
3、防护设施;第 2.1.2 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挑选应满意以下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意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二、便利家长接送,防止交通干扰;三、日照充分,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美丽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嬉戏场地的布置供应必要条件;其次节 总平面设计第 2.2.1 条 托儿所、幼儿园应依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嬉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便利治理,朝向相宜,嬉戏场地日照充分,制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第 2.2.2 条 总用地面积应依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 2.2.3 条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嬉
4、戏场地应满意以下要求:一、必需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嬉戏场地;每班的嬉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60m2;各游戏场地之间宜实行分隔措施;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嬉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运算值:名师归纳总结 室外共用嬉戏场地面积(m2) 180 20(N1)第 1 页,共 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注:、 180、20、1 为常数、为班数(乳儿班不计);2、室外共用嬉戏场地应考虑设置嬉戏器具、30m 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第 2.2.4 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
5、有毒、带刺的植物;第 2.2.5 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基地 边界、嬉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第三章 建筑设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 3.1.1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第 3.1.2 条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需按第3.2.1条、第 3.3.1 条的规定设置;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 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 室宜合
6、并设置;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 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 设保育员值宿室;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第 3.1.3条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防止相互干扰,便利使用治理,有利于交通疏散;第 3.1.4条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第 3.1.5条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表3.1.5 的规定;第 3.1.6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第 3.1.7 条 托儿所、 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意冬至日 底层满窗日照
7、不少于 3h(小时)的要求,暖和地区、酷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防止朝西,否就应设遮阳设施;名师归纳总结 第 3.1.8条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3.1.8的规定;第 2 页,共 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第 3.1.9条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答应噪声级不应大于 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不应小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 LnT, W)不应大于75dB;其次节 幼儿园生活用房第 3.2.1条幼儿园生活用房面积不应小于表3.2.1 的规定;第 3
8、.2.2条寄宿制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贮藏室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第 3.2.3条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6.60m;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第 3.2.4条幼儿卫生间应满意以下规定:一、卫生间应接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二、盥洗池的高度为0.50 0.55m,宽度为 0.40 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 0.4m;三、无论采纳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 高的架空隔板, 并加设幼儿扶手;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80m 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0.16 0.18m,坐
9、式便器高度为 0.25 0.30m;四、酷热地区各班的卫生间应设冲凉浴室;热水洗浴设施宜集中设置,凡分设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于班内的应为独立的浴室;第 3.2.5条每班卫生间的卫生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3.2.5的规定;第 3.2.6条供保教人员使用的厕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内分隔设置;第 3.2.7条音体活动室的位置宜接近生活用房,不应和服务、 供应用房混设在一起;单独设置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第四节 服务用房第 3.4.1条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3.4.1 的规定
10、;如为第 3.4.2条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宜相邻设置,与幼儿生活用房应有适当距离;楼房时,应设在底层; 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应设上、下水设施; 隔离室应设独立的厕所;第 3.4.3条晨检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第 3.4.4条幼儿与职工洗浴设施不宜共用;第五节 供应用房名师归纳总结 第 3.5.1条供应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3.5.1 的规定;第 4 页,共 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第 3.5.2条厨房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厨房与职工厨房合建时,其面积可略小于两部分面积之和;二、厨房内设
11、有主副食加工机械时,可适当增加主副食加工间的使用面积;三、因各地燃料不同,烧火间是否设置及使用面积大小,均应依据当地情形确定;四、托儿所、幼儿园为楼房时,宜设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第六节 防火与疏散第 3.6.1 条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尚应符合本节的规定;第 3.6.2 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 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一层;平屋顶可做为安全避难和室外嬉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第 3.6.3 条 主体建筑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表 3.6.3 的规定;第 3.6
12、.4 条 在幼儿安全疏散和常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 112;第 3.6.5 条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 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 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 0.20m 时,必须实行安全措施;三、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四、在寒冷、冰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第 3.6.6 条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第七节 建筑
13、构造第 3.7.1 条 乳儿室、活动室、寝室及音体活动室宜为暖性、弹性地面;幼儿常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卫生间应为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第 3.7.2 条 寒冷、冰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 1.6m;幼儿常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在距地 0.601.20m 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二、在距地 0.70m 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三、门的双面均宜平滑、无棱角;四、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五、外门宜设纱门;第 3.7.3 条 外窗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活动室、 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 ;距地面 1.30m 内不应设名师归纳总结
14、 - - - - - - -第 5 页,共 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平开窗;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二、全部外窗均应加设纱窗;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及隔离室的窗应有遮光设施;第 3.7.4 条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 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宜采纳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 0.11m;第 3.7.5 条 幼儿常常接触的 1.30m 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纳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需做成小圆角;第 3.7.6 条 活动室和音体活动室的室内墙面,应具有展现教
15、材、作品和环境布置的条件;第四章 建筑设备第一节 给水与排水第 4.1.1 条 托儿所、幼儿园应设室内给水排水系统;卫生设备的选型及系统的设计,均应符合幼儿的需要;第 4.1.2 条有热源条件时可设置或预留热水供应系统;热媒温度不宜超过9570;其次节采暖与通风第 4.2.1 条采暖区托儿所、 幼儿园应用低温热水集中采暖;幼儿用房的散热器必需实行防护措施;不具备集中采暖条件的二层以下房屋用壁炉、火墙采暖时,必需有高出屋面的通风、排烟等措施;第 4.2.2 条 托儿所、幼儿园与其它建筑共用集中采暖时,宜有过渡季节采暖设施;第 4.2.3 条 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厨房、卫生间
16、等均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第 4.2.4 条主要房间室内采暖运算温度及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应低于表4.2.4 的规定;第三节电气第 4.3.1 条 幼儿用房选用的灯具应防止眩光;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的寝室宜设置夜间巡察照明设施;第 4.3.2 条 活动室、乳儿室、音体活动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及办公用房宜采纳日光色光源的灯具照明,其余场所可采纳白炽灯照明;当用荧光灯照明时,应尽量削减频闪效应的影响;医务保健室和幼儿生活用房可设置紫外线灯具;名师归纳总结 第 4.3.3 条照度标准不应低于表4.3.3 的规定;第 6 页,共 7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17、- -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第 4.3.4 条 活动室、音体活动室可依据需要, 预留电视天线插座, 并设置带接地孔的、安全密闭的、安装高度不低于 1.70m 的电源插座;第 4.3.5 条 在供应用房的电气设计中应为各种机电和电热设备供应或预留电源;第 4.3.6 条 托儿所、幼儿园应设置电话、电铃;附录一 名词说明1、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幼儿白天在园、所生活的托儿所、幼儿园;2、 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幼儿昼夜均在园所生活的托儿所、幼儿园;3、 活动室:供幼儿室内嬉戏、进餐、上课等日常活动的用房;4、 寝室:供幼儿睡眠的用房;5、 乳儿室:托儿所中供乳儿班玩耍、睡眠等日常生活的用房;6、 喂奶室:家长或保育员对乳儿哺乳的用房;7、 配奶室:配制乳儿食用乳汁的用房;8、 音体活动室:进行室内音乐、体育嬉戏、节目、消遣等活动的用房;9、 隔离室:对病儿进行观看、治疗的用房;10、晨检室:早晨幼儿入园、入所时进行健康检查的用房;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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