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充分发挥教 师在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业导师(以下简称导师)是指经遴选与聘 任后,对本科生的学业规划、专业学习、创新创业能力承担指导责任 的专任教师。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三条导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 心,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二)熟悉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学习资 源等,熟悉专业的社会需求和学院教学管理制度。(三)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丰富的教学 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2、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四)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创新 思维理论和创业指导能力。第三章聘用与配备第四条符合导师任职资格的本院专兼职教师均可申请担任导师。 导师聘用可采用个人自荐和教研室指派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由各系 (部)组织实施,聘用结果报教务与科技部备案。第五条聘用单位可以从各系专任教师中选聘,也可以从本部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科研机构等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中遴选。跨单位选聘的,需经所聘教师单位同意。第六条学院实施学生学业全程导师制,各系在新生入学半年内 完成导师选聘工作,一次聘期为三学年,第四学年的学业导师由毕业 设计(论文)导师担任。第七条学生进入专业学习一个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院 本科生 学业 导师制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