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股份: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docx
《测绘股份: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测绘股份: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docx(3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测绘股份 股票代码:300826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 Institute of Surveying, Mapping &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Co.,Ltd.)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2、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
3、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中诚信评级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测绘股份主体信用级别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
4、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测绘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
5、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利润。 (二)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2) 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作出决
6、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3)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2、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 1) 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2) 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3)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 (2)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
7、/3 以上通过批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作出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按照上述第 1 点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决策程序执行。 (三)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
8、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前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四)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 利润分配政策及形式 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
9、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当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正; 2)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拟对外
10、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2)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 现金分红比例: 1)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
11、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2) 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3)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和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5)公司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购买资产、购买设备、对外投资等投资支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12、,优化财务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公司快速发展,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变化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延续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如监管部门或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提出新的要求,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对现有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修订,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 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1、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
13、分配方案为: (1)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12,000,000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360 万元(含税); (2)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12,000,000 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3 股。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毕。 2、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公司
14、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 (1) 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税); (2) 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 股。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实施完毕。 3、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于 2018 年 11 月被中国证监会受理,至 2020 年
15、4 月前处于上市审核及发行阶段。公司 2019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4、 公司最近 3 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0 年 4 月,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市未满三年。上市后,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现金分红,年均现金分红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大于 1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91.71 7,261.62 8,636.25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360.00 6,000.00 -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41.02% 8
16、2.63% - 上市后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26.66 上市后年均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4,680.00 上市后年均现金分红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57% 注: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上市未满三年的公司,分红指标的计算口径参考“上市后年均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上市后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10%”执行。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 募投项目实施效益不及预期和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面向市政基础设施的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控平台建设项目”系
17、以建设城市生命线相关信息系统为目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方向开展,为我国政策大力倡导的发展方向,相关领域市场前景广阔,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优势,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虽然公司已根据目前的预期市场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相关政策已逐步落地,但产业政策、市场供求、整体市场推进进度等情况均会对本项目的效益产生影响,若出现政策变化、投资额度削减等重大不利情况,本项目将面临募投项目实施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目前,相关业务属于发展前期,业务规模较小,加之行业发展及市场具有其本身的不确定因素,且发行人业务主要集中于江苏地区,城市生命线项目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征,未来存在相关城市风险场景系统功能未能达到预
18、期、甚至开发失败的风险;同时,本次募投项目还包括新增算力产能,存在市场算力需求增长不及预期,算力产能过剩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募投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正常运行,也将直接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二) 募投项目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面向市政基础设施的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控平台建设项目”拟投资的城市生命线领域由国务院安委会自上而下推动,确定了南京在内的 18 个城市作为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并在安徽省内率先开展试点并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公司所在的江苏省目前已成立了以省住建厅牵头、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等各相关业务部门协助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测绘 股份 南京市 勘察 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 对象 发行 转换 公司债券 创业 上市 募集 说明书
链接地址:https://www.taowenge.com/p-57770272.html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