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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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科思股份 股票代码:300856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 COSMOS Chemical Co., Ltd.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19号)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二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
2、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3、。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偿债风险。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上海新世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
4、期间,上海新世纪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一)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 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
5、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公
6、司在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4) 公司现金分红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可适用的规则及公司或子公司受约束力的协议、文件。 上述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1)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00 万元; (2)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
7、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8、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表决机制、方式有特别规定的须符合该等规定。 5、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
9、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6、 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 公司董事会拟定具体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 (2) 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10、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以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投票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 1/2 以上同意。 (4)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7、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上述“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并应当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11、和诉求。 公司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 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1、 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 112,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932,000.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1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 112,88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932,000.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 112,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864,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增加股本 56,440,000 股;本次权
13、益分派不送红股。 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分红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86.61 16,345.82 15,369.84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386.40 3,386.40 -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5.49% 20.72%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 6,772.80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15,000.7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45.15% (三)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
14、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的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 行业和市场波动导致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从行业分类而言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下的日用化学品原料制造行业,报告期内产品包括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等,主要应用于日用化学品和香精等领域,因此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受下游日用化学品行业波动的影响。由于日用化学品和香精香料产品用途广泛,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也会影响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公司存在受宏观经济形势和下游市场环境变化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2020 年疫情发生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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