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讲解刘伟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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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讲解刘伟明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一、企业所得税优惠基本规定一、企业所得税优惠基本规定(一)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一)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得税优惠。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二)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商国务院
2、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一条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一条 (三)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三)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
3、类的税收优惠,不得叠加享受,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摘自财政部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号)(四)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四)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和国企业所得税
4、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政策以外,2008年年1月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策一律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优惠政策。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
5、优惠政策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号)(五)企业在(五)企业在2007年年3月月16日之前设立的分日之前设立的分支机构单独依据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支机构单独依据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优惠规定已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凡符合优惠规定已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凡符合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的通知(国发200739号)所列政策条件号)所列政策条件的,该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国发的,该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国发200739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
6、。摘自财政部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号)二、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规定二、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规定 (一)农、林、牧、渔业(一)农、林、牧、渔业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2.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所得税,是指:(1)企业从事
7、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远洋捕捞。(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8、)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3.以以“公司公司农户农户”经营模式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生产的企业,即公司与农户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饲
9、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可以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年第2号)号)149号号 26号号 48号号(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1.
10、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2.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
11、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包括试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包括试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
12、惠。优惠。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0980号)号)3.承包经营,是指与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法人主体相独立的承包经营,是指与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法人主体相独立的另一法人经营主体,通过承包该项目的经营管理而取得劳另一法人经营主体,通过承包该项目的经营管理而取得劳务性收益的经营活动。承包建设,是指与从事该项目经营务性收益的经营活动。承包建设,是指与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法人主体相独立的另一法人经营主体
13、,通过承包该项目的法人主体相独立的另一法人经营主体,通过承包该项目的工程建设而取得建筑劳务收益的经营活动。内部自建自的工程建设而取得建筑劳务收益的经营活动。内部自建自用,是指项目的建设仅作为本企业主体经营业务的设施,用,是指项目的建设仅作为本企业主体经营业务的设施,满足本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不属于向他人提满足本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不属于向他人提供公共服务业务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公共服务业务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的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所得分开核所得,应与享受优
14、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共同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共同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共同费用的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期间共同费用的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数确定。上述比例一经确定,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数确定。上述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凡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需报主管税务机不得随意变更。凡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需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关核准。企业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所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受让企业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所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受
15、让方承续经营该项目的,可自受让之日起,在剩余优惠期限方承续经营该项目的,可自受让之日起,在剩余优惠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号)5.自自2013年年1月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居民企业从
16、事符合公共基础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居民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条件和标年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三免三三免三减半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基于企业电网新建项目的核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基于企业电网新建项目的核算特点,暂以资产比例法,即以企业新增输变电固定资产原算特点,暂以资产比例法,即以企业新增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占企业总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合理计算电网新建值占企业总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合理计算电网新建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
17、享受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享受“三免三减半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电网企业新建项目享受优惠的具体计算方法得税优惠政策。电网企业新建项目享受优惠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如下:(1)对于企业能独立核算收入的)对于企业能独立核算收入的330KV以上跨省及长度超以上跨省及长度超过过200KM的交流输变电新建项目和的交流输变电新建项目和500KV以上直流输变电以上直流输变电新建项目,应在项目投运后,按该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新建项目,应在项目投运后,按该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单独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该项目应分摊的期间费用,本等单独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该项目应分摊的期间费用,可按照企业期
18、间费用与分摊比例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可按照企业期间费用与分摊比例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应分摊的期间费用企业期间费用应分摊的期间费用企业期间费用分摊比例分摊比例第一年分摊比例该项目输变电资产原值第一年分摊比例该项目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2(当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至当年底的月份数(当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至当年底的月份数/12)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分摊比例该项目输变电资产原值)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分摊比例该项目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当年企业期
19、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变电资产原值)/2(2)对于企业符合优惠条件但不能独立核算收入的其他新)对于企业符合优惠条件但不能独立核算收入的其他新建输变电项目,可先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出企建输变电项目,可先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项目投运后的新增输变电固定资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项目投运后的新增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占企业总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计算得出该新产原值占企业总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计算得出该新建项目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享受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建项目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享受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公式为:当
20、年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当年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免减免比例减免比例当年新增输变电资产原值比例减免比例当年新增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21/2(符合税法规定、享受到第二年和第三年输变电(符合税法规定、享受到第二年和第三年输变电资产原值之和)资产原值之和)/(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2(符合税法规定、(符合税法规定、享受到第四年至第六年输变电资产原值之和)
21、享受到第四年至第六年输变电资产原值之和)/(当年企业(当年企业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期初总输变电资产原值当年企业期末总输变电资产原值)/21/2(3)依照本公告规定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电网企业,)依照本公告规定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电网企业,应对其符合税法规定的电网新增输变电资产按年建立台账,应对其符合税法规定的电网新增输变电资产按年建立台账,并将相关资产的竣工决算报告和相关项目政府核准文件的复并将相关资产的竣工决算报告和相关项目政府核准文件的复印件于次年印件于次年3月月31日前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日前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4)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居民
22、企业符合条件的2013年年1月月1日前的电网新建项目,日前的电网新建项目,已经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不再调整;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已经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不再调整;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可依照本公告的规定享受剩余年限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惠的可依照本公告的规定享受剩余年限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策。摘自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年第26号)号)(三)小型微利企业(三)小型微利企业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
23、征收企业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摘自摘自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
24、元。万元。摘自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二条自自2014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16年年12月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摘自财政部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1434号号)(2014 23号)号)及及解读解读(四)金融保险(四)金融保险 1.债
25、券利息债券利息 (1)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债取得的利息收入。摘自摘自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2)铁路建设债券利息)铁路建设债券利息 对企业持有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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