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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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2/23 目录目录 一、重要提示.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3 三、重要事项.5 四、附录.13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3/23 一、一、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1.3 公司负责人丁宏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德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艳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2、完整。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二、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 22,537,452,358.13 28,814,538,837.39-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603,617,036.42 5,502,837,827.89 2%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 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7,663,106.58-490,114,374.85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 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
3、增减(%)营业收入 13,230,996,935.94 16,941,910,590.87-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887,407.61 162,867,014.23 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4,401,897.93 158,318,138.67 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014 3.1542 增加0.247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12 0.2597 16%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12 0.2597 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2781 0.2524 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益率(%)3.1406 3.0661 增加0.0745个百分点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4/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112,769.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021,514.0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6,331.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165,445.91 所得税影响额-376,995.86 合计 14,485,509.68 1.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
5、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21,63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 股数量 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313,179 63.83 52,385,761 无 0 国有法人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2,803,382 6.83 0 无 0 国有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773,563 2.36 0 未知 国有法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997,681 1.43 0 未知 未知 交通
6、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373,904 1.34 0 未知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瑞惠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063,600 1.29 0 未知 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549,578 0.88 0 未知 未知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902,200 0.62 0 未知 国有法人 田春环 3,664,513 0.58 0 未知 未知 田玉环 3,301,485 0.53 0 未知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
7、量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47,927,418 人民币普通股 347,927,418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2,803,382 人民币普通股 42,803,38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773,563 人民币普通股 14,773,56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997,681 人民币普通股 8,997,681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5/2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373,904 人民币普通股 8,373,90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瑞惠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 8,063,600 人民币普通股 8,063,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549,578 人民币普通股 5,549,57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902,200 人民币普通股 3,902,200 田春环 3,664,513 人民币普通股 3,664,513 田玉环 3,301,485 人民币普通股 3,301,48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第 2 至第 10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非一致行动人,第 2 名至第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未知 三、三、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1
9、.7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年初余额 变化幅度变化幅度 原因原因 其他流动资产 698,985,325.27 2,342,285,589.39-70%期末待抵扣增值税减少,待处理存货处理完毕 长期应收款 246,076,556.89 21,876,907.11 1025%本期融资租赁业务增长 应付票据 3,786,205,841.10 7,248,468,748.85-48%期末应付车辆采购款减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 51,000,000.00-98%归还部分一年内
10、到期的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175,575,596.85 799,246,193.71-78%提前归还部分长期借款 利润表项目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变化幅度变化幅度 原因原因 财务费用 75,545,389.68 213,341,199.50-65%借款规模减小 资产减值损失-354,139.69 73,864.99-579%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投资收益-2,428,396.77-5,191,515.04-53%本期参股公司亏损减少 营业外收入 21,789,433.04 7,606,336.86 186%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本
11、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变化幅度变化幅度 说明说明 收到的税费返还 50,302,999.18 24,741,778.71 103%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105,774,914.95 18,758,876,521.03-30%本期采购车辆减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79,007,503.34 81,014,063.17 244%融资租赁业务采购固定资产规模较大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227,353.30-100%本期未对外投资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6/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3,693,
12、831.65 229,800,059.08-64%本期利息支出下降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0,000.00-100%本期未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16 年 2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3、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请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修订稿)。1.9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均及时履行,具体承诺事项见下:关于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情况的确认和承诺函 国机集团作为中进汽贸的控股股东,就本次重组完成前中进汽贸租赁物业存在的情况,特此确认并承诺如下:“1、截至目前,中进汽贸及其下属相关全资、控股子公司均正常使用其所租赁物业,相关租赁物业存在的出租方手续
14、不完备等情形未对该等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2、国机集团将督促中进汽贸与相关出租方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全力协助相关出租方完善租赁物业存在的上述情形;3、若因上述情形对中进汽贸及其下属相关全资、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国机集团将于当地政府或其规划、建委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关于要求搬迁的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采取提供或安排相同或相似条件、权属手续完备的物业供该等公司经营使用等方式,保障该等公司业务经营平稳过渡,避免对该等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4、上述租赁物业的出租方解决房屋租赁相关手续不完备等情形或者中进汽贸重新租赁相同或相似条件的、权属手续完备的物业前,若因前述情形
15、导致中进汽贸及其下属相关全资、控股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国机集团在经审计确认后的三个月内全额现金补偿。”截至本报告期末,国机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关于维护鼎盛天工独立性的承诺 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鼎盛天工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截至本报告期末,国机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在鼎盛天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且本公司作为鼎盛天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
16、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与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鼎盛天工及其控股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7/23 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截至本报告期末,国机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关于规范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确认与承诺函 为了规范与国机财务之间的资金往来,国机集团已出具关
17、于规范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确认与承诺函,确认并承诺如下:“1、本公司基于加强集团内部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构筑产融结合等考虑,设立国机财务,作为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为下属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本公司未强制要求鼎盛天工、中进汽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国机财务进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2、本公司将督促国机财务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为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时,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并约定以上市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作为协议生效要件;3、本公司
18、将督促鼎盛天工、中进汽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该等公司存放于国机财务的货币资金余额等内容,并按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与国机财务重新签署协议,将存款余额从“不超过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 50%且不能超过 15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 33 亿元”。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并于 2014 年 9 月
19、11 日进行了公告,该承诺目前正在履行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国机集团承诺“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上市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国机集团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20、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在重大资产重组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均及时履行,具体承诺事项见下: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与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不通过与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违反上
21、述承诺与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鼎盛天工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截至本报告期末,天津渤海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8/23 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均及时履行,具体承诺事项见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国机集团承诺:“为维护国机汽车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本集团及本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与国机汽车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本集团特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1)对于北京国机丰盛汽车有限公司,根据本集团分别于 2011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国机资函201
22、111 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11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国机资函(2011)30 号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本集团承诺在 2013 年 11 月 18 日前参考评估值协商定价并向国机汽车转让所持全部股权。(2)对于贵州公司,由于区域市场环境较差等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佳,且公司设立时间较短前期资本性支出较高,目前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本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年内,在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时,采取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或业务纳入国机汽车,或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终止相关业务。(3)对于温州中汽,由于其设立时间较短前期资本性支出较高,目
23、前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本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年内,在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时,采取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或业务纳入国机汽车,或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终止相关业务。(4)对于天津中汽,由于区域市场环境较差等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佳,且公司设立时间较短前期资本性支出较高,目前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本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年内,在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时,采取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或业务纳入国机汽车,或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终止相关业务。为切实解决同业竞争,在不损害国机汽车及其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本集团将在上述两
24、年期限内采取股权托管等方式作为过渡期的保障措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个月内,本集团督促国机资产管理公司与国机汽车或中汽进出口改制并吸收合并中汽凯瑞后依法存续的中汽进出口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将国机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持有的贵州公司、温州中汽、天津中汽的全部股权交由国机汽车或中汽进出口(以下简称“托管方”)进行托管,直至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托管方在托管期间有权代替国机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及该等公司章程的规定就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将充分利用自身业务经营管理优势和有效资源,及时解决相关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证该等公司业务正常运作。”此外,针对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国机汽车同类
25、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国机汽车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集团特承诺如下:本集团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国机汽车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国机汽车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集团或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国机汽车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集团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国机汽车的业务竞争。本集团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国机汽车因本集团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承诺函在国机汽车合法有效存续且本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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