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近现代学前教育史 (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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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幼教虐童的预防、干预与惩戒机制探析摘要幼教虐童事件时有发生引发民众关切和社会舆论发酵,美国建立了一套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惩戒的幼教安全治理体系。事前执行严格的幼教服务准入制确保机构资质安全、实行严格的职员筛选确保从业人员安全;设立单行立法强化干预指导,补充系列法案拓展保护体系。事中建立完善的虐童识别与介入机制,提升家长的警惕感和识别力、执行“疑罪即报”“不报惩戒”的强制报告制度、建构了虐童事件快速反应跟踪处理机制、组建多学科团队共建跨界协同治理防线。事后重点治乱,对虐待行为进行高压严惩、解聘涉事教师并取消其任职资格、撤销涉事幼教机构服务资质并列入市场黑名单。形成了防患于未然、止虐于当下
2、、警虐于未来的“防、治、惩”三位一体虐童治理体系。关键词美国;幼儿教育;虐童;儿童保护中图分类号G617/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469(2021)05-0100-14基金项目2020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项目“高考科目自选 指引与支持体系优化比较研究”(项目编号:2020GGJS069)。作者简介苗学杰,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教育学博士,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刘振芳,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生;闫琰,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生。近些年,幼教服务机构的规模随着民众对学前教育需求高涨日益扩张,但整个幼教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尚未及时跟进,
3、在机构准入、师资招募与培训、法律保护、机制完善等方面尚存在不足,幼儿园虐童事件时有发生并引发民众关切和社会舆论发酵。防止幼教虐童事件“按下葫芦浮起瓢”,建立幼儿安全保护的长效治理机制是本研究的目的所在。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梳理美国幼教机构和人员准入的政策性文献、美国联邦和州出台的儿童保护系列法律文献、研究机构发布的幼儿保护研究性文献、第三方机构提交的幼教安全咨询报告以及新闻媒体披露的虐童新闻事实,运用文献三角验证的方法,从“事前设防与预警”“事中介入与干预”“事后惩戒与威慑”三个维度考察美国幼教服务的安全治理体系,通过文献的相互印证,勾勒出美国幼教虐童预防和干预的治理图景,以期对我国幼教虐
4、童的防范和幼教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提供可供参考的借鉴。2021年第5期外国教育研究No.5,2021第48卷 总第371期Studies in Foreign EducationVol.48 General No.371-100一、事前设防:执行严格的幼教服务准入制,确保幼教服务入口安全防止幼教虐童事件需要从起点规避风险源,美国制定了幼儿教育机构和项目的认证标准,提出了安全培养环境的具体要求,从“机构准入”“教师招募”“环境创设”“课程设置”等条件出发严把幼教服务入口关。(一)推行严格的幼教机构认证标准确保机构资质安全美国有系列机构提供幼教服务机构认证,包括学前学习环境认证(Accredited
5、 Professional Preschool Learning Environment)、国家幼儿教育项目认证(National EarlyChildhood Program Accreditation)、美国幼儿教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认证,1不同机构彼此之间认证条件略有差异但大致相同,一般涉及到“人际关系、课程与教学、儿童成长与健康评估、员工资质与支持、家庭与社区关系、物理环境、领导与管理”等方面,经过严格认证,合格的幼教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布并每四年复检。第一,执行严格的教师资格标准确保幼教
6、专业服务水准。美国幼儿教育协会和国家幼儿教育项目认证要求幼教机构雇用足够数量的具备幼教服务资质的职员。“幼儿教师须年满21岁且具备幼儿教育、学龄护理、基础教育、儿童发展、社会工作、心理学、人类发展和家庭研究等领域学士学位;或者拥有幼儿教育领域的副学士学位,外加两年幼儿教师从教经验;具备婴幼儿急救证书、儿童照料资格证书(Certified Childcare Professional)或者是儿童发展协会(Child Development Associate)颁布的资格证书;入职第一年须有30小时的跟岗训练以及每年不少于24小时的在职训练。”2除了学历和证书要求,还对幼儿教师提出包括饮食供给、特
7、殊需求儿童照料、紧急情况救治及家校沟通等各个方面要求。尽管严格的教师准入制不是预防虐童的充分条件,但优质师资是确保幼教专业服务水准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第二,设立严格的师生比减轻幼儿教师的工作负担。美国国家幼儿教育协会建议根据幼儿的年龄推荐设立合适的师生比,两到三岁的幼儿,师生比1 6;三到四岁的幼儿,师生比1 7或1 8;四到五岁幼儿,师生比为1 9或1 10;对于有存在情绪或行为问题的儿童来说,班级人数更应减少,教师需要重点关注,3还规定“幼儿在园的任何时候都必须有两名教师同时在场”。4幼教机构由于对象的特殊性要求从业者具备更高应对无理性要求和无序性场景的容忍与处理能力,确定合理的师生比,一
8、方面可以减轻教师的工作量防止其出现繁忙焦躁的负面情绪,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升对每个幼儿的关照度,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第三,彰显幼教环境的公共性压缩虐童易发的隐蔽空间。美国注重学校建筑空间的安全保障,在20世纪70年代就提出学校教育空间的安全评估原则,美国学校建筑评价手册(Citizens Workbook for Evaluating School Buildings)指出教育空间要符合“适量、适用、经济、扩展、安全、卫生、便利、弹性、效率、美观”的原则,其中安全与卫生2021年第5期外国教育研究第48卷 总第371期-101乃所有环境设计中的必要条件,只有在安全的园所环境里,幼儿生命才能受到保
9、护,健康才不受到威胁。5幼儿教育机构资质标准规定幼教机构应有清晰的维护校园安全环境的政策和程序,认证机构要求幼教服务机构的室内和室外环境设计彰显公共空间的特性,尽可能减少隐蔽场所发生虐待的潜在风险。在确保幼儿具备独处空间的基础上,所有的幼儿活动空间都应该设计为公共空间,以减少工作人员、志愿者与儿童进行隐蔽互动的可能性。幼儿园需制定减少入厕风险的规章制度,明晰“谁在什么时候、出于什么目的带儿童去卫生间,以防止风险高发的隐蔽空间虐待儿童”。6这并不意味着执行“非接触政策”禁止师幼互动,只要教师持之有度,可以通过温暖、回应性地身体接触传达对幼儿爱抚与关切。教师和家长也可以就身体接触对幼儿成长的价值开
10、诚布公地交流并对接触程度达成一致,以成人可接受的方式彰显对幼儿的关爱与呵护。鼓励家长和其他监管者定期或随机来访幼儿教育活动场所,以降低独立提供幼教服务所引发的孤立感和潜在风险。(二)建立严格的职员筛选和招募政策确保从业人员安全除了严格的机构和项目认证标准,美国还从严执行从业人员准入制,从源头筛除不良背景人员,在此基础上对幼儿教师开展定期培训,提升其虐待预防、识别和干预能力。第一,开展从业人员背景信息审查确保员工招聘安全。美国建立了从业人员背景审查制度,1990年的 犯罪控制法(Crime Control Act)要求对所有欲在幼教机构工作的人员开展背景调查,核检是否留有州和联邦记录的犯罪指纹记
11、录、儿童虐待和性侵犯登记记录,7利用犯罪记录档案数据比照把不良背景人员筛除在外。美国幼儿教育协会建议所有儿童中心、家庭和学校的早期儿童项目都应依据美国律师协会儿童与法律中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s Center for Children and the Law)开发的筛选模型“个人访谈、个人验证、专业推荐、教育资质审核、就业记录查询、不良记录追溯”展开招聘流程,幼教服务机构主管评估求职者身心健康程度以及与幼儿共处的能力,并验证申请人没有犯罪背景,才能继续招聘流程。加利福尼亚州第一个设立“幼儿关怀信任底线”,该州的所有幼教从业人员已全面接受犯罪记录背景调查,志愿者或员
12、工隐瞒前科则被视为自动解雇的理由。此外,在严格招聘的基础上持续完善留任政策,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良好的福利和工作条件以及定期晋升的机会,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虐童的可能性。第二,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教师防范与干预能力。美国幼儿教育协会对教师的虐童防范和干预能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所有幼教服务机构的正式或非正式职员都应该接受职前指导和定期培训,掌握识别潜在虐童迹象的技巧,了解虐童的预防措施、纪律政策和指导策略,熟知虐童报告程序等”。国家虐待和忽视儿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Child Abuse and Neglect,简称NCCAN)开发了系列指导手册进一步澄清教师、教辅
13、、医护、特教人员、管理人员在帮助儿童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为教育工作者参与解决虐待和忽视儿童问题奠定了基础。8美国儿童关爱中心(Child Care Aware ofNo.5,2021Studies in Foreign EducationVol.48 General No.371-102America)要求所有幼儿教师每年接受累计24小时以上的儿童发展和行为指导方面的培训,学习识别和报告儿童虐待、急救与心肺复苏、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培训。佛罗里达州要求所有保育人员在就业90天内完成30小时的培训,培训必须包含识别和报告虐待儿童的内容。9通过培训帮助幼教从业人员充分发挥预防、识别和应对虐童的专业能
14、力,为幼儿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三)设立“反恐吓训练”课程确保日常教学管理安全教师和看护者应受到专业人员以及父母的长期监督,为了提升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国家失踪和受剥削儿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简称NCMEC)为幼教服务机构、幼儿及家长提供预防虐待的指导信息,“如果有人要求儿童做令其痛苦或尴尬的事情,儿童有权拒绝;任何人都不应该触摸儿童身上被衣服覆盖的部位;禁止威胁或贿赂儿童;提醒儿童不要和成年人单独待在浴室或卧室”。同时,建议幼儿园和家长对幼儿进行预防教育,特别是能够抵制幼儿园潜在虐待者恐吓的教育。针对现实中
15、大部分施虐者威胁儿童“如果告诉父母,随之而来会有可怕的后果”,非营利儿童保护组织联合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SU)西南跨学科研究中心(SIRC),将一项以儿童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的“说出才安全”(speak up be safe)课程项目拓展到幼教课程体系,在幼儿课程中增设“虐待、身体安全、身体隐私部位保护、成年人提防以及防骗”等内容,增强儿童有关虐待的安全知识,为学生提供预防或阻止虐待、霸凌和忽视所需的必备技能。“发生的任何事都不应该是秘密,不管别人怎么说;教师如有不良行为,应及时告知家长;一旦回到家里,自己就安全了;园中所有人都没有权力伤害自己或家人。”10通过这些课程让幼儿了解什么是虐待,自
16、己受到虐待应该如何求助和获得保护,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二、法律保护:设单行立法强化干预指导,补充系列法案拓展保护体系作为英美法系国家,美国参众两院制定了专门的防止虐待儿童法案,通过设立单行立法维护儿童保护的底线,同时补充“部门”法律体系组建了全方位的幼儿保护网络。在此基础上,利用道德准则的感召力和约束力为教师的专业行为提供指引。(一)设立单行立法对虐童预防与处理提供宏观指导美国将减少虐童事件的发生率及减轻其危害作为国家优先战略,1974年出台了儿童虐待预防与处理法案(Child Abus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Act),规定了“虐待与忽视”的最低界定标准,“儿
17、童虐待与忽视是指父母或照管人所实施的任何造成儿童死亡、严重肉体或精神伤害、性虐待或剥削的或者可能给儿童造成严重伤害的任何危险作为或不作为”,从国家层面界定了虐待儿童的“损害”标准和“危害”规范,把没有受到实质性“损害”但具备潜在“危害”的情境包括在内,确立了“受保护儿童的利益范围”和“对儿童利益损害的判断标准”,最大限度地降低干预门槛、扩大了预防的边界,为了防止虐待行为误判,对于行为与伤害后果的因果关联及具体干预策略需各州2021年第5期外国教育研究第48卷 总第371期-103根据实际情况展开立法予以补充和完善。该法案自签署以来已多次被修订和重新授权,1978年修订法要求建立国家虐童防治中心
18、并发布虐童事件年度报告,1984年向各州提供示范拨款以协助提供培训和技术援助。1988年提出在联邦一级建立国家儿童虐待和忽视数据系统(NCANDS)监测各州虐童信息数据。111996年要求重组跨学科研究计划以更好地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并要求对虐童的原因、预防、评估、识别、治疗等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儿童虐待预防与处理法案 确定了联邦政府在支持研究、评估、技术援助和数据发布方面的顶层指导作用,为各州处理虐待儿童案件提供了重要引领作用。(二)完善“部门”法构筑全方位幼儿保护体系除了特别法之外,美国还建立了与儿童保护有关的系列法案,与单行立法形成互补,构建了立体式的儿童保护体系,以达到对儿童保护盲区的全覆
19、盖。国会在1990年颁布了 虐待儿童受害者法案(Victims of Child Abuse Act of 1990)和 儿童受害者和儿童证人权利法案(Child Victims and Child Witnesses Rights),加大对虐童罪犯的处罚力度,并保护儿童和证人在整个司法程序中免受其他伤害。1993年的联邦 国家儿童保护法(National Child Protection Act of 1993)要求国家机构与国家虐待和忽视儿童中心、国家失踪和受剥削儿童中心以及起诉虐待儿童问题中心保持密切联系;组织少年司法和预防犯罪办公室开展研究,以确定与虐童罪行有关的各种因素。122006
20、年 亚当 沃尔什儿童保护和安全法(Adam Walsh Child Protection and Safety Act of 2006)旨在通过实施更加全面、全国性的性犯罪者登记制度,保护儿童免受性犯罪者的侵害。132013年 持续拨款法(Continuing Appropriations Act)最初提出了基于社区的预防虐待和忽视儿童的补助金计划。14此外,儿童权利公约(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儿童虐待报告和清算所的改进法案(Child AbuseReporting and Clearing Hous
21、e Improvement Act)、儿童虐待责任法案(Child Abuse Accountability Act)、家庭优先预防服务法(Family First Prevention Services Act)、儿童保护和家庭安全法案(Child Protection and Family Safety Act)等与儿童保护相关的法律,形成了美国守护儿童安全的全方位法律体系,在动员和协调社会服务、精神卫生、医疗、教育、法律、社区和执法资源应对虐童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三)利用专业道德规范强化幼儿教师行为的约束对于教师这个特殊的行业来说,除了法律的外在监管,还需要道德的内在约束。美国幼儿教育
22、协会颁布了 道德行为准则(Code of Ethical Conduct and Statement ofCommitment),从内化机制约束教师教育行为,要求教师认识并尊重每个孩子独特的品质、能力和潜力,了解儿童的脆弱性以及儿童对成年人的依赖。强调“纪律是给儿童以指导而非惩罚”,“禁止以任何形式虐待儿童,包括情感虐待如戏弄、羞辱、无视、孤立、欺凌和骚扰;扣减食物或强迫进食;言语虐待如嘲讽或其他方式贬低儿童。在所有儿童保育计划中,幼教从业人员和志愿者都不允许使用体罚”,15最重要的原则是“不能伤害儿童,不应出现对儿童造成情感伤害、身体伤害、歧视、侮辱、剥削或恐吓No.5,2021Studie
23、s in Foreign EducationVol.48 General No.371-104的行为”,此原则在 道德行为准则 具有最高优先性。在此基础上,斯蒂芬妮 菲妮(Stephanie Feeney)等学者撰写了 幼儿教育道德行为准则践行指南(Teaching theNAEYC Code of Ethicl Conduct-Activity Sourcebook),采用清晰易懂的方式介绍了美国幼儿教育协会的道德行为准则,阐明了幼儿教师道德意识的发展、道德议题的形成、道德议题的判断与解决、案例的分享与讨论、道德守则的应用策略,为幼教服务人员如何培养自己的道德判断与专业行为提供了良好的指引。
24、16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熟悉虐待和忽视儿童的危险因素和症状,包括身体、性、言语和情感虐待以及身体、情感、教育和医疗忽视,应该了解并遵守保护儿童不受虐待和忽视的州法律和程序,当有合理理由怀疑存在虐待或忽视儿童问题时,向管理机构报告并采取恰当的干预行动。一个旨在确保儿童福祉的服务机构没有履行其义务时,教师有集体道德责任向有关当局或公众披露。当儿童保护机构不能为儿童提供充分的保护时,教师有共同的道德责任来努力改善这些服务。17三、事中干预:建立完善的虐童识别与介入机制,提升虐童事件的事中处置能力如果说事前预防重在“防”,那么事中干预重在“治”,当虐童事件不可避免地发生时,需要快速高效地启动介入和处置
25、程序,把伤害降到最低,起到“止”的作用。美国建立了一套涵盖“识别与认定、强制报告、调查评估与临时安置、司法介入”的干预处置机制应对虐童事件的发生。(一)设立“开放性清单”提升家长的警惕感和识别力识别是预防和干预虐待儿童的前提条件。鉴于幼儿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的不完整性导致其缺乏自我保护和寻求救济的能力,再加上部分伤害的不明显使得部分虐待事实得以掩盖。父母必须了解什么是虐待或忽视并能够识别潜在的迹象,这就需要提升家长警惕感和识别力,从细微处发现儿童受虐迹象。马萨诸塞州、内华达州、华盛顿州等州提供能够预示或表明儿童受到伤害或者面临伤害风险的“开放性清单”,以帮助家长及时识别虐待风险。如 儿童虐待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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