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港口经营模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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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港口营运模式评析 目前,中国港口体制改革根本完成,并进入新的开展阶段。由过去的中央直属港或地方港的政企合一的单一港口,向中央港下放后的地方港政企别离的一港一企与一港多企的模式方向迅速开展,并呈现多样化的趋势。1 一港一企(一政一企)模式一港一企模式,也即一政一企模式,就是目前通行的一座城市一个港口一个港口管理当局,并对应一家主要的港口企业。一座城市一个港口,把过去一座城市里的多个港口变成多个港区,形成统一的港口及其管理当局。各城市港口管理当局的名字不尽一样,有的叫某市港口管理局,有的叫港务管理局,还有的叫港航局,等等。一个港口对应的港口企业,现阶段各主要港口一般就一家港口大企,这与政企分开
2、还处于初始阶段有关。如,上海港主要有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青岛港主要有青岛港集团,连云港港主要有连云港港口集团等。随着国家经济开放度的深化与市场经济的开展,港口的多元化经营步伐必将加速迈进,一个港口必将拥有更多的企业参与经营。具体分析起来,一港一企(一政一企)模式,包括政企合一、强政弱企、弱政强企等具体模式。政企合一模式,已经根本走过其方案经济时代最为辉煌的历程,取而代之的是政企别离的模式。政企合一,是一种管理单纯、模式长远、但不失为运作高效的经营模式,既负责港口的经营,以经营为主;又负责港口管理,以行政为辅。在国家处于特殊阶段,或国家需要对港口进展统一管理,或地方政府为有效实施对港口的统
3、一领导的情况下,可以实行政企合一的运营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集中经营管理,效率高,省却了互相推委扯皮、内耗大的弊端。缺点是,高度集中,政企资源不分,权责不明。其实这种模式在我国不应一概排斥,因为我们地方的党委与政府在运作模式上带有明显的、甚至浓厚的党政兼合、政经合一、政事相容的色彩,但这并没有影响我们国家与地方经济的快速开展与高效运行;同样,港口作为国家与地方政府的一种特殊的资源与领地,实行政企合一,过去是、将来依然不失为经济开展的有效模式之一。港口政企合一,表达为与政府现实运作状况的与谐吻合。强政弱企模式,这已经成为一种主流与趋势。在当前,按照有关规定,港口企业领导不能兼任党政职务。而港口
4、管理当局领导不受此限,可以兼任党委或政府的领导,如副市长、党委常委等领导职务,统领港口政企事务。港口企业自然就置于港口管理当局及其领导者的绝对领导协调之中,出现强政弱企现象,表达为大政府小企业。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港口管理当局可有效对口岸实施统一领导协调。缺点很明显,企业多了一个婆婆。这种模式为地方政府现阶段一哄而上地普遍采用,政府往往倚重袒护港口管理当局,而容易无视对港口开展承载主体的港口大型企业的关爱,港口企业处境远不如政企合一的状况,有弃儿的感觉。港口管理当局的单独设立与强化,其实是政府以外多余的一级强力管理机构。由于一对一的直面领导,会造成诸多的不协调与内在损耗,包括对行政的折扣扭曲、对
5、效率的隐蔽性负面影响、对公共资源的非效益化使用、对经济开展要素的非常规贪恋等。政府应当研究方法改革这种模式,痛下决心革除诸多弊端。改革的目的就是消除落后的生产关系,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强政弱企模式,对港口企业的运作与开展的消极影响显而易见,抵消了改革改制应该带来的积极效应,是与市场经济规律与要求相悖的模式。最好的方法就是回归弱政强企模式。弱政强企模式,这不是当前港口运营模式的主流,仅有很少几家港口幸运地运作这种模式。有些港口城市以非凡的气度与战略眼光,让港口大型企业主导港口的建立与开展,而政府将港口指导的职能设置在政府的有关部门里,表达小政府大企业。政府对港口企业仅仅提供必要的效劳与有限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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