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税收筹划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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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的税收筹划问题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的是当期购进扣税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所以,对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使得应纳税额尽可能小,可以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这两方面进行筹划,使当期销项税额尽可能小,当期进项税额尽可能大。一、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纳税筹划 1.结算方式的筹划购货方购入货物的结算方式可以分为现金采购、赊购、分期付款。从纳税筹划角度应尽量选择分期付款、分期取得发票。(1)一般企业在购货过程中采用先付清款项、后取得发票的方式,如果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全部付清,供货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法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增
2、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会造成企业增值税税负增加。(2)如果采用分期付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就能够及时抵扣进项税额,缓解税收压力。通常情况下,销售结算方式由销货方自主决定,购货方对购入货物结算方式的选择权取决于购货方和供货方两者之间的谈判协议,购货方可以利用市场供销情况购货,掌握谈判主动权,使得销货方先垫付税款,以推迟纳税时间,为企业争取时间尽可能长的“无息贷款”。2.运输费用的筹划购货方购入的货物可以由自营车辆承担运输,也可以委托专营运输的企业运输。营改增以前: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自己运输取得的运费收入按照所运输货物的适用税率(17%或13%)缴纳增值税,
3、委托独立的运输单位运输,运费如能符合下列两个条件:(1) 承运者的运输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 销售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则对上述代垫运费按照“交通运输业”缴纳3%的营业税。产品运输方式不同,应纳税额计算也不同,企业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分析,那么企业是选择委托运输还是使用自营车辆运输,会对企业的进项税额的抵扣产生较大的影响。在税收筹划时就必须找到运费扣税平衡点,即当企业运费价格中可抵扣项目金额比例达到平衡点时,无论选择哪种运输方式,企业所抵扣的进项税额相等。如果自营车辆产生的运输耗用费用大于平衡点时,使用非独立核算的自营车辆运输购入的货物就可能承担较高的税负,此时就应该选择外购运输费用或
4、将非独立的自营车辆独立出来成为独立核算的企业。 首先,生产企业自有车辆,为避免混合销售业务缴纳增值税,可以根据运输车辆的多少及运输业务的大小,从整体收益角度进行论证,看是否可以通过设立运输公司节税。其次,企业无自有车辆,请外面的运输公司运输货物,这类业务的付费方式分为支付运费或代购货方垫付运费两种形式。如果要降低税负,可以采用代垫运费的方式。企业以正常的产品价格与购货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商定,运输公司的运输发票直接开给购货方,并由企业将该发票转交给购货方,企业为购货方代垫运费。此外,与运输公司签订代办运输合同,企业在货物运到后向运输公司支付代垫运费。这样,企业就可以节省运费收入10的税金。营
5、改增以后:销售货物收取运费的政策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属兼有的“混业经营”,应分别核算货物和运输业的销售额;联运实行差额征税等。(1)提供运输服务企业的节税筹划 “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整体降低企业税负,且比预期效果还明显。“营改增”之后,企业就必须考虑原有的定价体系是否合理的问题,可以通过调整定价体系转嫁税负的方法节税。企业可审阅现有的采购、销售合同及更新后的合同样本,修改定价及税负负担条款;与客户、供应商等进行有效沟通;对企业而言,通过定价策略转嫁税负,来应对税改带来的影响,如将增值税税负部分转嫁给下游企业。同时,如果下游企业也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购买试点服务产生的进项增
6、值税可以抵扣,实际采购成本也会下降,因此双方都可以从中获益。(2) 接受运输服务企业的节税筹划“营改增”以后,交通运输业执行11%的增值税率,现代服务业执行6%的税率。而这两个行业的购进设备等取得的都是17%的进项税金,进销相差6%或11%。多付进项税额,就能多抵扣销项税额,至少可以减少应交税金10%的附加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从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1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企业可以充分运用“
7、低纳高抵”税收优惠政策。依据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运输业,可以提取17%的进项税金,来抵扣销项税金。如果该企业通过成立一家运输公司专门负责运输,实事求是,是多少运费就据实开具多少金额的货运发票,充分运用运输费用“低纳高抵”抵扣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合理合法地达到少缴增值税额的目的。“低纳高抵”就是用较低税率的纳税额抵减较高税率的纳税额,或用上一环节的低税负抵减下一个环节的高税负,从而达到整体减轻税负的目的。3.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筹划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进项税额抵扣时间,销售环节的进项税额抵扣内容为上一环节的增值税缴纳额,纳税人不能随意提前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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