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学习笔记1.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学习笔记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学习笔记1.doc(2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学习笔记2019年08月15日06:51 东方法眼曹鹏6327人次浏览 评论2条字号:T|T 核心提示:亲子关系的确定是婚姻家庭法的重要内容,但从50年至今的婚姻法向来不做详细规定,这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出现,反倒引起许多误会。比如有许多人就理解为拒做亲子鉴定就默认为非亲生!2019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点此),本文对该司法解释进行逐条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9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
2、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笔记先说第一款,查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宣告无效非同小可,应以法律明文规定为依据。除上述四种情形外,其他事由不能宣告无效,自然只能驳回申请了。第二款应该来自2019年左右的亿万富豪胡加招遗产案,其中有个案中案
3、就涉及胡加招和张明娣婚姻登记程序瑕疵,当年胡母曾以程序违法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把浙江省乐清市民政局告上法庭。我(当时的id是 龙吟)和罗律师当年曾在中国律师网论坛参加过此案(行政诉讼二审)的模拟法庭,刚才试着搜索居然找到模拟法庭的判决书。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宣告无效没有时间限制,除非婚后无效情形消灭。但是,如果选择行政复议,那得注意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的期限: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
4、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那请注意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笔记亲子关系的确定是婚姻家庭法的重要内容,但从50年至今的婚姻法向来不做详细规定,这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出现,反倒引起许
5、多误会。比如有许多人就理解为拒做亲子鉴定就默认为非亲生!看第二条原文可知,要说默认,如果是夫妻一方(一般是男方)请求确认非亲生的情形,默认其实是亲生,请求方得有必要证据,这符合谁主张谁举证;另一方呢当然得反驳了,也得拿出证据来啊,就是亲子鉴定。第二款其实包含了非夫妻关系的情形,这种情况下,一方(一般是女方)请求确认亲生,默认(即推定)是非亲生的,请求一方得有必要证据,然后举证责任转移到另一方,如果不提供那就负举证不能的后果:败诉。p.s: 对比学习一下中华民国民法相关条文:第 1061 条称婚生子女者,谓由婚姻关系受胎而生之子女。第 1062 条从子女出生日回溯第一百八十一日起至第三百零二日止
6、,为受胎期间。能证明受胎回溯在前项第三百零二日以前者,以其期间为受胎期间。第 1063 条妻之受胎,系在婚姻关系存续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前项推定,如夫妻之一方能证明妻非自夫受胎者,得提起否认之诉。但应于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为之。第 1064 条非婚生子女,其生父与生母结婚者,视为婚生子女。第 1065 条非婚生子女经生父认领者,视为婚生子女。其经生父抚育者,视为认领。非婚生子女与其生母之关系,视为婚生子女,无须认领。第 1066 条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对于生父之认领,得否认之。第 1067 条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请求其生父认领为生父之子女一
7、 受胎期间生父与生母有同居之事实者。二 由生父所作之文书可证明其为生父者。三 生母为生父强制性交或略诱性交者。四 生母因生父滥用权势性交者。前项请求权,非婚生子女自成年后二年间或生母及其他法定代理人自子女出生后七年间不行使而消灭。第 1068 条生母于受胎期间内,曾与他人通奸或为放荡之生活者,不适用前条之规定。第 1069 条非婚生子女认领之效力,溯及于出生时。但第三人已得之权利,不因此而受影响。第 1070 条生父认领非婚生子女后,不得撤销其认领。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笔记婚姻法二十一条
8、 已有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三十七条 进一步就离婚后的情况又细致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次司法解释的第三条又不厌其烦再就婚姻存续期间的抚养规定一番。ps:常有父母离异的大学生问自己能否要求父或母支付抚养费,理由是自己虽满十八周岁但仍在上学,应该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
9、子女。 查婚姻法解释一规定: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笔记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产生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而民法上,共同共有基于共同关系产生
10、,所以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分割共有财产。那么第四条就是突破这一原则了。但这并非头一次,查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已有规定: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但毕竟是突破原则的例外规定,所以应特别注意举证责任的承担。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笔记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
11、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这次特意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何谓孳息? 物权法上将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所谓法定孳息,即基于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比如利息之于存款、租金之于房屋等等;如果是因原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收益,与原物分离后,就是天然孳息,比如(摘下来的)苹果之于果树,(割下来的)牛黄之于牛等等。自然增值与孳息最大区别在于,孳息和原物分别独立,是两不是一个,而一个房子增值了,也就是涨价了,但房子还是那个房子。自然增值的归财产所有人无疑。对孳息归属,物权法有规定:第一百一十六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
12、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用在夫妻关系中,天然孳息归原物所有人没问题,法定孳息呢,物权法说的当事人显然指交易双方,在夫妻关系中仍然孳息归原物所有人。再回去看解释二第十一条,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还剩下啥了?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笔记这一条解释多此一举。难道法官们不会用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婚姻法 司法解释 学习 笔记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