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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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本规范用词说明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
2、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引用标准名录引用标准名录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1576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5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T15766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1)总则(2)热源(3)供热管网(热力
3、网)(4)泵站与热力站(5)热用户(6)监控与运行调度(7)资料及记录保存 修订主要内容:1.增加燃气锅炉,直埋管,热计量,变频调速技术等 2.增加系统运行维护,检修,保养以及应急预案,备品备 件等。3.增加记录及资料保存章节1.3 城镇供热系统的安全运行,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1.2 本规程热源部分适用于以燃气锅炉房为主的热源系统,其他部分适用于各种供热系统。1.1 为保证供热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供热质量,制定本规程(目的)。1.1 本规定作为供热系统的运行维护标准,涵盖供热热源,管网,换热站,热用户及系统运行控制和计量的整个供热系统,内容除安全要
4、求外,还包括系统的启动,运行,控制,停车,故障处理及运行后的保养和维护的技术要求,并增加热力网的变流量运行,热计量,直埋管道等新技术的管理要求,以及节能减排,环保等方面的相关技术要求。1 总则1.3 在本规程编写前,国家已颁布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人锅字【1991】8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人锅字【1996】276号),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劳人锅字【1988】2号),中小型锅炉运行规程(79)电生字53号,低压锅炉水质(GB157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令【第2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基督管理办法经2004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令11号)等,因此城镇供热系统的安全运行,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号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1.2 由于目前国内集中供热系统热源多以燃煤为主,但是一些地区如北京等城市出现以燃气为主的热源系统,故本规程以燃煤热源和燃气热源作为重点分别规定。对其它热源(如燃油,地热,核供热等),应执行相应热源的有关规定。2.热源2.1一般规定2.1.1新装或移装的锅
6、炉必须向当地主管部门登记,经检查合格获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运行;重新启用的锅炉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办理换证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2.1.2 热源的运行、调节必须严格按调度指令进行。2.1.3 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应经技术培训,司炉工、水质化验工等,上岗人员必须具有主管部分颁发的操作证。2.1.4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执行有关锅炉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锅炉应具有完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和运行记录。2.1.4 锅炉房安全管理八项制度:1 岗位责任制;2 锅炉房及辅机的操作制度;3 维修保养制度;4 巡回检查制度;5
7、 水质管理制度;6 交接班制度;7 清洁卫生制度;8 安全保卫制度。2.1 一般规定2.1.5 锅炉房内应具备下列图表 1.热力系统图 2.供电系统图 3.设备布置平面图 4.运行参数调节曲线图表 5.控制系统图2.1.6 投入运行的锅炉及辅助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2.1.7锅炉燃烧煤质应符合锅炉设计煤种,并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锅炉使用的燃气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1.7 锅炉燃煤在投入使用前,应作工业分析,检验燃煤是否符合锅炉设计煤种的要求:当实际燃煤与设计燃煤存在较大差异时,会恶化燃烧工况,影响锅炉热效率,降低锅炉使用寿命。2.1.5 锅炉房要求设置4种图标,目的是便于运行管理,故障分析
8、及处理,对运行操作、系统调节、经济运行起指导作用。1 热力系统图:标明设备名称、型号、介质流程、管道走向等;2 供电系统图:标明电源、电器设备名称型号、位置及线路走向等;3 设备布置平面图:标明锅炉房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名称、型号及位置等;4 运行参数调节曲线图表:根据本地区室外温度变化的 规律,结合本供热系统的实际情况编制。2.1 一般规定2.1.8 锅炉房应制定相应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全厂突然发生停电的应急措施 2.部分突然发生停电的应急措施 3.全厂突然发生停水事故应急措施 4.极端低温气候的应急措施 5.突然发生天然气外泄和停气的应急措施 6.外网工况,压力等
9、突然发生剧烈变化的应急措施2.1 一般规定2.1.9运行人员应掌握热源厂内锅炉和辅助设备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的特征、产生原因、预防措施以及处理方法。2.1.10 运行抢修主要常用设备、器材应包括:1.抢修用发电机 2.电、气焊设备 3.排水设备 4.降温设备 5.照明器材 6.安全防护器具 7.必要的起重工具和设备2.1.10 抢修设备中排水设备,如潜水泵;降温设备如排风扇;必要起重设备如手动葫芦。2.1.1热源运行抢修备品备件应包括锅炉及辅助设备的零部件,并应有下列备品备件:a.工作环境恶劣和故障率高的易损零部件 b.加工周期较长的易损零部件 c.不易修复和购买的零部件 2.1.2备品备件管理
10、应严格按照有关物资管理的规定执行2.2 锅炉及辅助设备启动前的准备2.2.1当受压元件经大修或改造及停运1年以上或连续运行6年以上的锅炉,运行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蒸汽锅炉水压试验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规定,热水锅炉水压试验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关规定。2.2.2 新装、改装、移装及大修锅炉必须进行烘、煮炉和72h热态满负荷试运行,长期停运、季节性使用锅炉在运行前应烘炉。2.2.3季节性使用的锅炉,运行前应对锅炉和辅助设备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2.1 锅炉在大修,改造中由于受压部件的更换,停运1年以上的锅炉,连续运行6年以上的锅炉,由于受压部件的磨损和腐蚀,必须对
11、其进行水压试验,以校验有关部件的承压能力。2.2.2 新装、改装、移装及大修或长期停运的锅炉,炉墙内含有大量的水分,如不经烘炉或烘炉达不到要求,炉墙与高温烟气接触后,水分急剧蒸发,易损坏炉墙,造成裂纹甚至倒塌。烘炉是提高炉墙强度和保温能力的有效措施;新装锅炉或受压部件经过大修、改造的 锅炉,运行前必须进行煮炉。煮炉宜采用化学法,煮炉应达到金属内表无锈斑,锅筒、集箱无油垢。锅炉投入运行前,水处理、除氧设备应先投入运行;同时对锅炉房电气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安全附件应经检验,锅炉辅助设备应进行试运转。上述设备、计算机系统及仪表均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锅炉方可投入运行。2.2.3 由于供暖系统为季节运行,
12、锅炉及辅助设备在夏季长期停运,各种设备容易造成自然失灵,所以停炉后的维护保养和运行前的全面检查,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本条款锅炉部分适用于层燃锅炉。2.2 锅炉及辅助设备启动前的准备(1)锅炉本体和燃烧设备应进行检查,其内容应包括:a.锅炉及集箱内应无杂物,人孔、手孔的封闭应严密。b.炉墙及前后拱应无严重裂纹或结焦。c.省煤器、空预器烟气侧应无积灰。d.隔烟墙应完整,烟风道应畅通,调风板开关应转动灵 活,指示应正确。e.炉排空转啮合应正常,不得有变形和撞击声。2.2 锅炉及辅助设备启动前的准备(2)风机、水泵、输煤、除渣设备应进行检查,其内容应包括:a.系统内应无杂
13、物。b.地脚螺栓应牢固。c.轴承润滑油油质应合格,油量应正常。d.冷却水系统应畅通。e.电机接地线应牢固可靠。f.传动装置外露部分应有安全防护装置。2.2 锅炉及辅助设备启动前的准备(3)锅炉仪表及自控设备应进行检查,其内容应包括:a.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等一次仪表及安全附件应完好,并应校验合格。b.二次仪表及自控设备应完整,讯号应准确、灵敏。锅炉的高低水位、超温、超压、燃烧器气动阀门、燃气泄漏、熄火保护等报警及自动联锁装置应通讯畅通、控制有效、可靠。c.水处理设备应完好,调控应灵活 d.脱硫除尘设备应完好严密 e.除污器应畅通,不得堵塞。2.2 锅炉及辅助设备启动前的准备2.2.4
14、风机、水泵、输煤机、除渣机等转动机械运行前必须进 行单机和不少于2h联动试运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运转后应无异常震动,不得有卡涩及激烈撞击等现象.b.电机的电流应正常.c.运转方向应正确 d.各种机械传动部件运转应平稳,不得有凸起,跑偏等现象.e.水泵密封符合运行技术要求.f.轴承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滚动轴承温度不得高于80,滑动轴承温度不得高于60.2.2 锅炉及辅助设备启动前的准备 g.轴承径向振幅应符合表2.2.4的规定表 2.2.4 轴承径向振幅 2.2.5 锅炉试运前,锅炉本体、辅助设备、电气、仪表及计算机系统等应达到正常运行条件。转速(r/min)375375-600600-75
15、0750-10001000-15001500-30003000振幅不超过(mm)0.18 0.15 0.12 0.10 0.08 0.060.042.2 锅炉及辅助设备启动前的准备2.2.6 锅炉安全阀每年至少应进行1次整定和校验,在运行期间每周应进行1次手动排放试验。蒸汽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应符合表2.2.6-1的规定。热水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应符合表2.2.6-2的规定。表2.2.6-1蒸汽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注:1.锅炉上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表中较低的整定压力进行调整。对有过热器的锅炉,按 较低的压力进行调整的安全阀,必须为过热器上的安全阀,以保证过热器上的安全阀先开启。2.表中的工作压力对于脉
16、冲式安全阀系指冲量接出地点的工作压力,对于其他类型的安全阀系指安全阀装置地点的工作压力。额定蒸汽压力MPa安全阀整定压力 0.8工作压力+0.03MPa工作压力+0.05MPa0.8 P5.91.04倍工作压力1.06倍工作压力2.2.6 安全阀对控制锅炉压力,确保锅炉安全运行起重要作用。因此,应定期对安全阀进行校验和调整。调整标准是依据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人锅字【1991】8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人锅字【1996】276号)中的 有关规定。2.2 锅炉及辅助设备启动前的准备表2.2.6-2 热水锅炉安全阀整定标准 注:1.锅炉上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表中较低的压力进行整定。2
17、.表中的工作压力是指安全阀直接连接部件的工作压力。2.2.7 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超温报警器、排污阀等主要附件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阀整定压力1.12倍工作压力但不小于工作压力+0.07MPa1.14倍工作压力但不小于工作压力+0.10MPa2.2 锅炉及辅助设备启动前的准备2.2.8 燃气锅炉的燃气报警、熄火保护、联锁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并且应经试验合格。2.2.9 燃气系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燃气管线外观应良好,不得有泄漏。b.计量仪表应准确、润滑正常。c.点火装置、燃烧器应完好。d.快速切断阀动
18、作应正常、安全有效。e.调压装置应工作正常,燃气压力应在正常工作范围之内。2.3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启动2.3.1启动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a.电气设备达到送电要求。b.燃煤锅炉煤斗上煤,或燃气锅炉启动燃气调压站,且送 燃气至炉前。c.将各仪表及操作装置置于工作状态。d.软化水制备完毕。2.3.2锅炉上水应符合下列规定:a.锅炉上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GB1576的有关规定。b.锅炉上水应缓慢进行。当上水温度高于50时,上水时 间不宜少于2h。c.热水锅炉上水时应将系统内的空气排尽,蒸汽锅炉上水 时必须达到最低安全水位。2.3.2 锅炉上水时,应将锅炉顶部集气罐上的排气阀门开启
19、,排除空气。当锅炉上水温度高于50时,严格控制上水速度,避免造成锅炉内管束膨胀不均,产生热应力。2.3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启动2.3.3热水锅炉的启动与升温应符合下列规定:a.燃煤锅炉启动步骤应为,启动循环水泵启动除渣设 备锅炉点火启动引风机启动送风机启动燃烧设 备的程序进行。b.燃气锅炉启动步骤应为:启动循环水泵启动燃气调压 站启动风机炉膛吹扫锅炉点火检漏启动燃烧 设备的程序进行。c.热水锅炉升温时,应根据锅炉要求合理控制炉膛负压,锅炉点火后应控制炉膛温升,炉温升至正常运行温度的 时间宜控制在2.0h-4.0h。升温速度应根据锅炉和管网的 设计要求控制。2.3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启动2.3.4 蒸汽
20、锅炉的升压应符合下列规定:1)燃煤锅炉启动步骤应为:启动给水泵启动除渣设备锅炉点火启动引风 机启动送风机启动燃烧设备并汽的程序进行.2)燃气锅炉启动步骤应为:启动给水泵启动燃气调压站启动风机炉膛吹 扫锅炉点火检漏启动燃烧设备并汽的程序进行.3)蒸汽锅炉的升压应符合下列规定:a.蒸汽锅炉投入运行,升至工作压力的时间宜控制在2.5h-4.0h。b.蒸汽锅炉在升压期间,压力表、水位计应处于完好状态,应严密监视蒸汽压 力和水位变化,必须保持正常水位。c.当锅炉压力升至0.05MPa-0.10MPa时,应冲洗、核对水位计.d.当锅炉压力升至0.15MPa-0.20MPa时,应关闭对空排气阀门.e.当锅炉
21、压力升至0.20MPa-0.30MPa时,应进行热拧紧,并应对下联箱进行一次 全面排污.f.当锅炉压力升至工作压力的50%时,应进行母管暖管且暖管时间不得少于 45min.g.当锅炉压力升至工作压力的80%时,应对锅炉本体、蒸汽母管、燃气系统进行 全面检 查,并应再次冲校水位计,并应做好并汽或单炉送汽准备。2.3.4蒸汽锅炉炉内的压力不能升的太快,这是因为:1 压力升高太快,汽温上升太快,热应力急剧加大;2 炉水、受热面、炉墙的储热需要一定的时间;3 炉内燃烧稳定也需要一定的时间;4 保证水循环的稳定性。2.3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启动2.3.5 蒸汽锅炉并汽应符合下列规定:1.并汽前司炉人员应加强
22、监视锅炉的汽压、汽温和水位的变 化。2.当锅炉压力升至低于蒸汽母管压力0.05MPa时,应缓慢开启 连接母管主汽阀门,并应对疏水过程进行监视,当与蒸汽母管 汽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疏水阀门。2.3.6 循环泵在系统充满水,并达到运行要求的静压值后,方可 启动锅炉。2.3.5 蒸汽锅炉并汽过程中若发生水击,应立即停止并汽,减弱燃烧,加强疏水及检查,待恢复正常后重新并汽;并汽时,应严格监视锅炉及蒸汽母管的压力,防止出现水击。2.4 热源的运行与调节2.4.1炉投入运行的台数、循环水量和运行参数,应根据供热 运行调节方案和外网热力工况参数的变化进行调整锅炉,应确保外网热力工况的稳定。2.4.2锅炉在运行
23、中应加强燃烧调节,应确保安全经济运行。2.4.3锅炉的运行燃烧调节应符合下列规定:(1)炉膛温度应为7001300。(2)炉膛负压应为20Pa30Pa。(3)炉膛空气过剩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a.室燃炉应为1.101.20。b.层燃炉应为1.201.40。2.4.2 运行工况良好稳定是指炉温高,火焰明亮,炉内过剩空气系数不过大,炉渣含碳量和排烟温度低,使锅炉热效率达标。运行调节是指改变与控制锅炉、管网运行参数,满足安全运行和保证供暖质量的要求。2.4.3 此规定标准是依据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3486);表2.4.3选自中小型锅炉运行规程(79)电生字53号。2.4 热源的运行与调节
24、(4)锅炉各部位漏风系数应符合表2.4.3的规定。表2.4.3锅炉各部位漏风系数锅炉部位漏风系数燃烧室和过热器0.10省煤器蛇形管0.02,每一级 铸铁0.10空气预热器板式0.07,每一级 管式0.05,每一级 铸铁0.10,每一级 回转式0.20烟道0.01,每10m 除尘器电气0.10其他0.052.4 热源的运行与调节(5)排烟温度应控制在设计要求范围内。(6)锅炉的供水压力、供水温度、蒸汽压力、蒸汽温度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2.4.4 正常运行的锅炉应定期清灰,有吹灰装置的锅炉每8h应对过热器、对流管束和省煤器进行1次吹灰。锅炉吹灰时,应增大炉膛负压,吹灰压力不应小于0.6MPa。
25、2.4.5锅炉排污应符合下列规定:1.热水锅炉(1)热水锅炉排污应在工作压力上限时进行.(2)采用离子交换法进行水处理的锅炉,应根据水质情况决定排污次数,但每天排污不得少于1次.(3)采用加药法进行水处理的锅炉,宜每8h应排污1次。6 锅炉的供水压力、供水温度、蒸汽压力、蒸汽温度由于炉子的型号不同、工况不同,无法给出具体的控制数值,只能根据设计参数和实际的供热调度指令进行控制。2.4.4 锅炉过热器和省煤器等受热面,其表面沉积烟尘,烟尘的导热能力只有钢材的 1%-2%,若不及时清除烟尘,将严重影响锅炉的 热效率;吹灰通常用蒸汽或空气进行,压力不低于0.6MPA。除灰时提高炉膛负压,目的是为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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