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docx(2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全文内容是什么?下文是小编收集的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欢迎阅读! 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完整版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其次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决算,监督预算的执行,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预算审查监督应当坚持全面规范、公开透亮、突出重点、注意实效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
2、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本级总预算执行状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状况的报告;变更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确定和吩咐。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确定、吩咐和决议。第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财经委)帮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担当预算审查监督方面的工作。负责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状况、
3、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看法。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会预算工委)帮助本级人大财经委担当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等方面的详细工作。可以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状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进行预先审查,提出预审看法。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在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时,可以聘请专家供应询问和技术服务。第六条 在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召开时,各代表团推举二至三名代表作为本届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帮助本代表团开展预算审查工作,闭会期间
4、听取和反映关于预算方面的看法和建议,参加本级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组织的关于预算审查监督的相关活动。第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实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第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在出台财税政策后,应当刚好报送本级人大会备案。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财政部门就重大财税政策提交本级政府前,应当征求本级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看法。第九条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应当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应当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公开到款,并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
5、状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说明。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状况报告,应当刚好向社会公开。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责的状况,应当刚好向社会公开。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隐私的除外。公开应当选择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官方网站。官方网站应当建立专栏,并做到统一规范、易于查询、持续公开。第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预算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依法向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检举、控告。接受检举、控告的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为检举人、控告人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6、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其次章预算的审查和批准第十一条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讲求绩效的原则编制预算,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本级预算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第十二条 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市政府应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限额内,确定市本级和各区县(自治县)的年度限额。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在上级政府下达的债务限额内,合理确定当年债务举借额度,并纳入本级预算。第十三条 部门预算应当包括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本级财政支配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拨款、本部门及其所
7、属单位合法取得的其他收入和相应的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规定编制预算草案。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应当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相应科目,项目支出应当细化到预算单位和详细项目。第十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布置预算编制工作之前,将预算草案编制的原则、依据、标准、重大政策调整等状况报告本级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应当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对本级预算编制状况进行调研,广泛听取选民和社会各界对编制预算的看法建议,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看法。市、区县(
8、自治县)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仔细探讨,并将接受状况反馈本级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第十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会议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大财经委进行初步审查,同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及有关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表;(二)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转移支付表;(三)重点支出预算及绩效状况;(四)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及绩效状况;(五)预算收入支配的依据、重点支出的政策依据;(六)政府债务状况,偿债资金支配运用状况;(七)部门预算
9、编制状况;(八)初步审查所需的其他材料。第十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应当在收到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看法,交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处理。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七日内,将初步审查看法的处理状况反馈本级人大财经委。初步审查看法以及政府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状况报告,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印发全体人大代表。初步审查时,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应当邀请本级人大代表、人大有关特地委员会或者会有关工作机构、有关专家参与。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财税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说明状况,回答询问。初步审查前,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可
10、以对本级部门预算进行审查,提出审查看法,交被审查部门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探讨处理,被审查部门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刚好将探讨处理状况反馈本级人大财经委。第十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行七日前,将预算草案正式文本送达本级人大会。第十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应当依据本级人大代表的审议看法,结合初步审查看法,提出关于总预算草案及上一年总预算执行状况的审查结果报告。审查结果报告经大会主席团通过后,印发全体人大代表。第十九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大会主席团、人大会、各特地委员会、人大代表
11、依法联名,可以提出本级预算草案修正案,由主席团确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是否提交大会审议、表决。列入会议议程或者提交大会审议、表决的修正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大会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修正案的审议即行终止。本级预算草案表决前,应当先对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修正案草案通过后,本级政府应当根据修正案修改本级预算草案,大会再对修改后的本级预算草案进行表决。其次十条 预算草案未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应当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并在三十日内将修改后的预算草案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第三章预算执行的监督其次十一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12、员会报告本年度上一阶段预算的执行状况。其次十二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预算执行监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确定的状况;(二)预算收支执行状况;(三)部门预算及政府选购预算执行状况;(四)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状况及绩效目标完成状况;(五)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营和保值、增值状况;(六)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保值、增值状况;(七)政府债务规模、结构、运用和偿还状况;(八)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运用状况;(九)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支配和运用状况;(十)预备费、预算周转金及预算稳定调整基金运用状况;(十一)其他与预算执行相关的重要事项。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应
13、当每年向本级人大会分别专题报告前款第四、五、六、七项内容;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可以对专题报告进行审议,并进行满足度测评。其次十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对预算执行状况有关报告的审议看法交由本级政府探讨处理。政府应当在三个月内,特别状况可延长至六个月,将探讨处理状况向本级人大会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本级人大会可以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提出的探讨处理状况报告。其次十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可以实行听取报告、专题调查、托付专项审计等方式,开展对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检查。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可以托付第三方对重点支出资金、重大投资项目资金、政府债务资金
14、的运用绩效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结果报告。经本级人大会主任会议同意,评估结果报告交由本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探讨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向本级人大会主任会议报告。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可以与本级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建立信息联网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实时监督。其次十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财政、税务、金融、统计、国资、人力社保等部门应当刚好将下列预算相关资料抄送本级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一)预算支出政策的相关文件;(二)每月预算执行分析状况;(三)部门预决算和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的批复状况;(四)半年及年度政府选购状况;(五)年度绩效目标编制、执行及评价状况;(六)
15、预算监督管理中发觉的问题处理状况;(七)预算信息公开状况;(八)国有资本管理和营运状况;(九)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保值、增值状况;(十)税务、金融、统计方面的资料;(十一)其他与预算执行相关的重要资料。其次十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对预算执行中的重大事项,可以要求本级政府责成政府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本级人大会报告。政府审计部门应当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觉的重要状况和重大问题刚好向本级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通报。第四章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其次十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在本级预算执行中,须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应当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会审查和批准。
16、预算调整方案应当按预算编制的要求予以细化,列明调整预算的缘由、项目、数额、管理措施及有关说明。其次十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大会实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三十日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大财经委。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应当在收到预算调整初步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对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看法,交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处理。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七日内,将初步审查看法的处理状况反馈本级人大财经委。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应当向本级人大会提出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在本级人大会实行会议审查和批准
17、预算调整方案的七日前,将预算调整方案的正式文本提交本级人大会。其次十九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包括下列重点内容:(一)调整的理由和依据;(二)调整的项目、数额;(三)收支结构调整状况;(四)收支平衡状况。第三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会议期间,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人大会主任会议、各特地委员会、人大会组成人员依法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会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的修正案,由本级人大会主任会议确定是否提请会会议审议。提请会会议审议的修正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本级人大会主任会议同意,会议对该修正案的审议即行终止。预算调整方案表决前,应当先对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修正案草案
18、通过后,本级政府应当根据修正案修改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再对修改后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第五章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第三十一条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本级人大会提交上一年度本级决算草案和决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决算草案及其报告,必需真实、精确、完整地反映预算执行结果。第三十二条 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以及决算数分别列出,并作出说明。决算草案的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预算收支执行总体状况;(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和本级人大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决议落实状况;(三)支出政策实施状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
19、资项目资金的运用及绩效状况;(四)分地区、分项目转移支付支配状况;(五)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运用状况及本年结转结余资金状况;(六)政府债务的余额、限额,当年新增和偿还债务状况,债务风险防范状况;(七)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整基金、预备费运用状况;(八)超收收入支配状况;(九)其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状况。第三十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大会实行会议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草案的三十日前,将本级决算草案提交本级人大财经委。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应当在收到本级决算草案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看法,并交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处理。市、区县(自治县)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七日
20、内,将初步审查看法的处理状况反馈本级人大财经委。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应当向本级人大会提出关于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初步审查前,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可以对本级部门决算进行审查,提出审查看法,交被审查部门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探讨处理,被审查部门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刚好将探讨处理状况反馈本级人大财经委。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在本级人大会实行会议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草案的七日前,将本级决算草案的正式文本提交本级人大会。第三十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审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大会实行会议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草案的三十日前,向本级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提交对本级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
21、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以及查出问题的处理状况和有关材料。第三十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在本级人大会实行会议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草案的七日前,将审计工作报告的正式文本提交本级人大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全面、真实地反映审计状况。审计工作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状况;(二)对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状况做出的审计评价;(三)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状况,并具体列出清单;(四)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的看法建议;(五)其他须要报告的重要状况。第三十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有关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看法,并接受人大会
22、组成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状况向本级人大会报告。第三十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的六个月内,应当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状况报告,可以就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状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应当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进行跟踪监督。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应当组织开展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状况的跟踪调研,提出跟踪调研报告。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审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大会实行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状况报告的三十日前,将审计查出问
23、题整改状况报告提交本级人大财经委、人大会预算工委征求看法。市、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在本级人大会实行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状况报告的七日前,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状况报告报送人大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状况报告应当与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相对应。审计查出问题的单位的整改结果状况应当作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状况报告的附件,提交人大会会议审议。市、区县(自治县)人大会在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状况报告时,有关被审计单位和政府审计部门有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看法,并接受人大会组成人员的询问。第三十八条 决算草案未获本级人大会通过的,政府应当对决算草案进行修改,重新提请下一次人大会审查批准。第六
24、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大会赐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干脆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一)未按规定程序、时限和内容编制、报送或者提交预算草案(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预算执行状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状况报告、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以及相关材料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向本级人大会报告、备案的;(三)对本级人大会在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发觉的问题或者提出的看法不按要求探讨处理的;(四)不按要求到会听取看法、回答并处理人大代表或者会组成人员就预算、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等提出的询问或者质询的;(五)
25、对检举和控告违反预算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个人打击报复的;(六)其他阻碍人大会依法行使预算审查监督职权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大会赐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干脆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属于本级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任命的,由本级人大及其会责令其作出检查,情节严峻的,依法撤销或者罢撤职务:(一)违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预算、决算、预算调整的决议或者确定的;(二)未经法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的;(三)对本级人大会就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状况报告提出的审议看法不按要求探讨处理的。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
26、的其他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处理、惩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二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审查监督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四十三条 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等政府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依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xx年5月30日经重庆市其次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市级预算监督条例同时废止。 两种制定预算的基本方法 (1)定期预算:在这一预算中,为下一财政年度制订
27、一个随时期推移而改动最少的安排。一般来说,每年度的预期总费用是按月、按要素成本的活动优势分摊在全年中的。这样月工资作为预期成本的1/12简洁分摊在各个月份上,而销售的季节性波动,要求多一点关注营销和生产成本以及在波动的过程中成本的改变。(2)连续(滚动)预算:在这一预算中,打算一个试验性的年度安排,其中第一个季度按月份具体打算,二、三季度的安排打算相对较为简略,而第四季度的安排只有一个也许轮廓,每月(或者或许是每季度)该预算都要通过增加下个月(或季度)所要求的具体状况来加以修订,并且加上一个新的月份(季度),以这种方式使安排向前延长至一年,这种编制预算的程序图顺应环境的改变和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是特别志向的。因为它迫使管理人员不论处在当前财政年度的哪一阶段,都要不断为新的一年考虑详细的条件。定期预算对于处在稳定行业的公司来说经常是令人满足的,因为这些公司可以对安排期间作出相对精确的预料。相反,在更为常见的由消费者需求不确定带来的某些不规则周期活动的状况下,滚动预算具有更大的价值。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