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经济法学习笔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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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济法其次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1,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特点: 1,个人独资企业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洁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设立条件: 1,由一个自然人设立,并且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自个人独资企业成立以后,无正值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
2、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事务治理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国家公务员,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 检查官, 警察,依据我国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治理投资人托付或者聘用的人员治理个人独资企业事物时违反双方签订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投资人队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超过权限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往来有效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不得有以下行为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
3、用或者借贷给他人4,擅自将企业的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他人名义开立账户5,擅自以企业的财产供应担保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的商标或者学问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隐秘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解散: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投资人打算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舍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事宜清算名师归纳总结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之前15 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第 1 页,共
4、28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无法通知的, 应当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申报债权30 日内向债务人盛情债权,2,财产清偿次序:1,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4,投资人的连续偿债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源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偿仍责任,但是债权人在 责任毁灭5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清偿恳求的,该5,注销登记:清算终止之日起15 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投资人在其清算期间隐匿
5、或者转移财产,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躲躲债务的, 依法追回起财产,投资人违反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或 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般合伙企业 特点: 1,有一般合伙企业组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一般合伙人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设立: 1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完全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有 5 个不许2,有书面合伙协议,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一样同意,但是,合 伙协议另有
6、规定的除外3,由合伙人认缴或实缴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学问产 权,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劳务出资时合伙企业有别与公司的出资形式的重要不同之一,合 伙人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学问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益出资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经 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托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4,由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宜 合伙企业的财产 财产构成:出资,认缴,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钱私自转移或者处分财产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也不能以合伙人无权处分财产而对抗善意第三人即不能以合伙人无权处分其财产而
7、主见与善 意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名师归纳总结 1,除合伙协议另有商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合伙起在合伙企业的全第 2 页,共 28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样同意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需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合伙企业的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商定的除外合伙人以外的人成为合伙人的,需要修改合伙协议,未修改合伙协议的,不应算作法律所称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企业以外的人成为合伙人以后
8、,依合伙企业法和修该后的合伙企业协议享有权益承担义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样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的一样同意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的缺失,有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事务的执行除合伙协议另有商定的以外,合伙企业的以下事项需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样同意1,转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 转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畴和主要经营场所,3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 转让合伙企业的学问产权和其他财产权益 5 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供应担保,6 聘任合伙企业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治理人员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方法1 依据合伙协议商定的表决方法处理合伙企业事务 2 没有商
9、定的实行一人一票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法 3 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作出决议损益安排,依据合伙企业协议商定,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依据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出资比例无法确定的,由合伙人平均安排 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产,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产企业 的全部债务的,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 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人,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 追偿;合伙人的债务与合伙企业的关系1 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
10、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 的债务,也不得代为行使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2 合伙人的自由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 中取得收益用于清偿债务;债权人也可以恳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 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同等条 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其他合伙人既不优先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可以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结算;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28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
11、协议另有规定的外,应当机关全体合伙人一样同意,并依法 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照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新合伙人的权益和责任 入伙的合伙人和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益,承担同等的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 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 自愿退伙:协议退伙,通知退伙 法定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自愿退伙:可以退伙,协议商定,全体同意,难以连续参与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 人严峻违反合伙协议商定的义务;通知退伙: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合伙协议未商定经营期限,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带来不利影响,提前 30 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当然退伙: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被
12、宣告死亡;个人丢失偿债才能,作为合 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 规定或者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必需具备相关资格,而该资格丢失,合伙人在合伙企 业中的全部财产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名退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样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 资义务,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缺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值行为,合伙协议商定的是有除名人对出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决议之日起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退伙人基于其退伙 前的缘由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一般合伙企业 责任承担
13、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 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 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 设立的特殊规定1,人数规定, 250 至少有一个一般合伙人 2,名称,有限合伙 3,协议,4,出资形式,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打算一般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治理提出建议,参与挑选承办有限合伙企业的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猎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对涉及自身利益,查阅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资料,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其权益时,督促其行使权力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
14、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法为本企业供应担保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28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权益:可以与本企业进行交易,可以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入伙: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退伙:同一般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基于其退伙前的缘由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打算不再经营,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合伙协议商定的事由显现,全体合伙人打算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 30 天,合伙协议商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他缘由 清算
15、 全体合伙人清算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制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清算,或者托付第三人清算,未确定的,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的职责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与6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向债权人申报债权;清偿次序,清算费用,合伙企业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不同合伙企业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
16、破产的,一般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一般合伙企业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的特点外商投资企业是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式合营企业,由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依据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付盈亏的企业;2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契约式合营企业; 由双方通过合营企业合同商定各自权益和义务的企业;3 外资企业: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但其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4 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有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外
17、国股东和中国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法人;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28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依据有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可以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依法在中国境内开展直接投资;这里所称的境外人民币是指:(1)外国投资者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取得的人民币,以及从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并汇出境外的人民币利润和转股、减资、清算、先行回收投资所得人 民币;(2)外国投资者在境外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 人民币股票等方式取得的人民币;外国投资者以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依法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及所投资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
18、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遵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的有关规定;外国投资者以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依法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外国投资者使用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参与境内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协议转让股票的除外),以及用于托付贷款;外商投资企业的权益和义务:生产经营方案权,资金筹措使用权,物资选购权,产品销售权,外汇收入使用权,劳动用工治理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权物资选购权, 外商投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畴所需要的物资,中国选购仍是在国际市场购买;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原材料, 其有权自行打算在限制类的外商企业的投资
19、项目:1 技术水平落后的 2 不利于节省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3 从事国家爱护性矿种勘探开采的,4 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禁止类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1 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2 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破坏自然资源和损害人体健康的,3 占用大量耕地的,不利于爱护开发土地资源的 4 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5 运用我国特有工艺和技术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答应类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1 产品全部用于出口的答应类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视为勉励类2 产品出口销售额占其产品的销售额的 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经批准,可以视为答
20、应类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目;外商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和期限1出资方式:现金实物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其他财产权益;现金出资:外方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只能以外币出资,而不能以人民币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 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实物出资:中外投资者以实物出资需要作价的,其作价由中外投资者依据公正合理的方式协商确定,或者聘请中外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中外投资者用作出资的实物必需为自己全部,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并应出具其全部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任何一方不得已企业取得贷款或者租赁的设备出资,也不得以自己以外的其他人的财产出资i,不得已投资他方的财
21、产和权益为其供应担保场地使用权出资:中方投资者可以使用场地使用权出资,未使用场地使用权作为中方出 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像中国政府缴纳产地使用费;中方投资者一场地使用权出资的,其作价应当与在中国境内取得同等场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场地使用费相同;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28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中外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必需是自己全部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仅通过去可证方式协议取得的技术使用权不得用来出资;其他财产权益出资,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国有或者集体组织的承包经营权,公司股份或者
22、其他形式的权益;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比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取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比例不得低于 25%,未取得法人资格的,由国务院商务部门规定,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入,中外合资股份公司外商投资者的出资一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应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等级,通过审批的,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取得登记的,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 25%的营业执照;出资期限: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中规定一次交付出资的,投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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