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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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Zhuhai Bojay Electronics Co.,Ltd.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厂房1一楼-1、二、三、四楼)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二二一年十一月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
2、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出具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3、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Z【509】号),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未经审计的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54 亿元,低于 15 亿元,因此公司需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和成君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股利分配政策 1、 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保持稳定、
5、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 2、 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3、 现金分红的条件和具体比例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根据公司的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在充分满足公司预期现金支出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拟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报经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当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最近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6、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1)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7、,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应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以母公司当年
8、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在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具体确定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比例。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应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形成专项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开通网络投票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
9、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5、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调整程序 公司应当不断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下列原因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意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董事会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或进行调整的理由,形成书
10、面论证报告,并听取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 (1) 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2)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3) 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当发生下列情形的,公司可对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1) 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滑且累计下滑幅度达到40%以上;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提出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11、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调整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预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或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制定或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制定或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渠
12、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
13、司上市后,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现金分红(含税) 10,239.39 5,001.60 1,00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124.51 15,041.97 11,162.39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30.01% 33.25% 8.9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合计 16,240.
14、99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20,109.6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80.76%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6,240.99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20,109.62万元的80.76%,超过3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规定。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扣除分红后的其余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
15、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 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供需状况与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增速紧密相关,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变化和产业政策的影响,本公司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有一定的波动性。近年来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速度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我国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宏观经济政策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使得我国经济未来较长时期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但在现阶段我国经济结构优化、调整过程中仍
16、不排除短期内导致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增速放缓或下滑,从而可能对公司的工业自动化设备与配件的需求造成负面影响。 (二) 市场竞争风险 市场竞争风险即由于竞争对手增加或竞争对手比较优势提高,导致市场份额被新增或现有竞争对手抢夺的风险。公司产品为工业自动化设备与配件,该领域国外企业具有较大的技术优势,主要应用于高端设备制造,国内企业技术相对落后,但受市场拉动和政策支持的影响,发展速度较快,各企业处于争夺市场的关键阶段,如果公司无法通过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生产规模、加快响应能力等手段巩固并提升竞争优势,则可能存在市场份额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 下游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
17、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5,320.60万元、50,925.25 万元、85,672.19万元和27,029.3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5.93%、61.73%、62.26%和 49.52%。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苹果、微软、思科、高通和谷歌等全球著名高科技公司,以及鸿海集团、广达集团、仁宝集团、和硕集团和比亚迪等全球著名电子产品智能制造商,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和定制化工业自动化设备,虽然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优势、精益管理优势、快速响应优势和售后服务优势,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某个
18、或部分客户因市场需求下滑或未能及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而出现产量减少的情况,将降低或停止与公司的合作,则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四) 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同时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因此公司出口业务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汇率波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影响产品出口的价格竞争力,人民币升值将一定程度削弱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优势;另一方面汇兑损益将造成公司业绩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40,273.68万元、54,607.03万元、91,168.05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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