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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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股票简称:贵州燃气 股票代码:600903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uizhou Gas Group Corporation Ltd.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166-1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
2、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兼具债券性质和股权性质的投资工具,交易条款比较复杂,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投资者购买本次可转债前,请认真研究并了解相关条款,以
3、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诚信评级,并出具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贵州燃气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诚信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
4、股利分配情况 (一) 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执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包括:(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的要求和意愿,采取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5、。 (二)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 (三) 股利分配的间隔期间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将进行利润分配。 (四) 发放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6、润分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 1、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
7、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10,000 万元;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在提出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结合的分配方案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基本原则如下: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五)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审议制订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
9、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应提交监事会审议,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利润分配政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 利润分配政
10、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则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需要履行本条第(五)款的决策程序。 (七) 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
11、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具体原因,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 股权登记日 除权除息日 2018 年度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2、总股本 812,989,3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2,031,315.5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25,195,722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12,989,305 股增加至1,138,185,027 股 2019-05-28 2019-05-29 2019 年度 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38,185,0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8,047,436.38 元(含税) 202
13、0-5-26 2020-5-27 2020 年度 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38,185,0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2,600,176.49 元(含税) 2021-4-21 2021-4-22 公司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17,267.89 万元,占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18,957.38 万元的 91.09%,具体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
14、70.98 19,065.30 20,635.85 现金分红(含税) 5,203.13 5,804.74 6,260.02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30.30% 30.45% 30.3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17,267.89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18,957.3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91.09% 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完成后,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且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每股收益和
1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强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 “十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 五、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第三节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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