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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最新内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建立本公司运转机制,确立和标准公司组织和行为准那么,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制订本章程。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运营范围和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运营范围: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各方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为: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五章股东的权利义务第七条股东的权利、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假设由于某
2、些特别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别,比方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假设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能够在公司章程中商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给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由特定股东直截了当决定。 比方在章程中商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股东会一般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处理。因而,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财务情况;、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
3、让;、优先购置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优先购置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提案权;、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股东的义务、按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当企业债务;、公司在办理开业注册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资金,但经股东会议同意后,股权能够继承、买卖、转让、馈赠。第九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1、股东之间能够互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出资,假设不购置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而是能够和房屋、土地
4、、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假设股东出资人死亡那么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假设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防止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能够对股份的继承作出特别商定,比方股东出资人死亡那么由其他股东收买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第十条本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决定公司的运营方针和投资打算;、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
5、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方式作出决议;、修正公司章程。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方式一致表示同意的,能够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截了当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议文件上签字、盖章。第十一条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依法应该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依法召开。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正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方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对其他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主
6、持、议事方式、表决程序、表决权等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皆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第十三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年,连选能够连任。第十四条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防止公司运营遭受阻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给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别情况下有直截了当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假设董事会违犯本法规定,回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按照公司详细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
7、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运营打算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方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按照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酬劳事项;、制定公司的根本治理制度。第十五条本公司设经理一人,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主持公司的消费运营治理工作,组织施行执行董事的决定;、组织施行公司年度
8、运营打算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根本治理制度;、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治理人员;、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权力。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年,连选能够连任。监事行使以下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展监视,违犯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提出罢免的意见;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进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当赔偿责任,但详细救济途径没有规定。
9、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犯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任,进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当。” 、当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依公司法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提出诉讼。第七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
10、任,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方案第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第二十条财务会计报告应于会计事务所审计后_日内送交各股东。第二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_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_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缺乏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按照前款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领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能够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
11、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进展分配。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年,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第二十三条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解散、本章程规定的运营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解散;、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依法组成公司清算组进展清算。第二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觉察公司财产缺乏清偿债务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第二十六条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按以下顺序清偿、支付清算费用;、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第二十七条清算完毕后,清算组应当制造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章附那么第二十八条本公司章程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股东会修订、补充。全体股东签字: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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