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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协议的概念: 1定义:协议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特点: 1)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平等主体的协议; 2)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是合法协议 二、 协议的订立 一) 协议的内容: 二) 订立方式 1要约定义:凡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的,关于订立协议的建议,假如其内容十分拟定,并表白要约人有在其要约一旦得到承诺就将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要约。 2要约特点: 1)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的 人:要有姓名 公司:要有公司名称 注意与要约邀请区分开: 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达。 一般来说,
2、属于要约邀请的有:价目表,商品广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商业广告假如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也视为要约。 2)内容十分拟定 :内容应包含货品名称、价格和数量。 应载明货品的名称 应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品的数量或规定如何拟定数量的方法。 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品的价格或规定如何拟定价格的方法。 3要约生效时间: 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而不是发出时生效。 4要约撤回与撤消: 1)撤回是指发出要约后,在其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此时要约未生效,将其取消,使之失去效力。不管是不可撤消的还是可撤消的要约,只要撤消告知在要约到达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时应发出撤回告知2)撤消是指
3、在其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此时要约已经生效,将其取消,使之失去效力。公约认为,在协议成立前,要约可以撤消,但撤消告知必须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时才可以撤消。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能再撤消:要约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达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受要约人有理由依赖该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且已本着对该要约的依赖行事。5.要约的失效和终止:要约被拒绝反要约要约过期要约被撤消 6承诺定义:受要约人做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对要约表达批准即为承诺。承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沉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承诺。第一种方式是做出声明,或口头或书面。第二种是做出行动,如开立信用证。7承诺期限: 1)口头要约必须当面承
4、诺。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3)承诺生效时,协议成立。4)承诺告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8对要约的变更:承诺应是无条件。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同,即必须接受要约所提出的各项条件。但在业务中,常有这种情况,受要约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承诺”的字眼,但又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增长、限制或修改,这在法律上称为有条件的承诺,分为两种情况:A.实质性变更: “有关货品价格、付款、货品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补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更改”.实质性变更是对要约的拒绝,构成反要约。B.非实质性变更:如规定重量单、装箱单、商检证和原产地证,包装,分批装运等。对于非实质性变更,
5、除非要约人在但是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告知反对其差异外,仍构成承诺。例如: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但提出包装由单层麻袋改为双层麻袋,这事实上是反要约。答案:错误。案例:公司对外发出要约,国外客户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回电承诺,但在同一电文中规定将装运期提前一个月。请问这是不是有效的承诺?对要约做出实质性的添加和修改,构成反要约,下列(ABDE)属于实质性添加和修改。A. 品质 B. 数量 C. 包装 D. 价格 E. 支付受要约人对要约表达承诺,但希望将装运期由6月改为5月,这是(B)A. 承诺 B. 反要约 9撤回承诺:只要撤消告知在承诺到达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以撤回案例分析1我某外贸公司于
6、2023年3月向国外老客户A公司发出要约,A公司收到要约,转给了美国的B公司,B公司表达承诺并在报价单上签字。接着,我公司又缮制了一份销售确认书送A公司签字,A公司签字后的确认书在寄送过程中,不慎遗失。而我方也未催问A公司是否签约,至7月份,A公司催告我方履行协议,而此时货价已上涨,我方表达愿加价销售,因此引起争议。请问:(1)这份确认书是否有效?(2)如我方认为协议无效,而规定加价是否合理?(3)如美国B公司表达承诺如何解决?答案:(1)无效。由于美方寄送的确认书是承诺。可是一项有效的承诺应送达要约人手中才生效,而美方的确认书半途遗失,并没有到达要约人手中,故承诺无效。(2)合理。(3)无效
7、。由于B公司不是特定的人,所以他表达的承诺是无效的承诺。三、协议的效力并不是经历过了要约、承诺过程而订立的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生效要件的协议,才有法律效力。(一) 协议成立的要件(1)当事人具有订立协议的行为能力(2)协议通过有效的要约与承诺过程订立(3)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4)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协议当事人的意思表达必须真实(二) 无效协议1)一方胁迫欺诈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三) 可撤消的协议1)重大误解订立的协议2)显失公平的协议3)意思表达不真实的协议(四)协议中的免责条款1) 导致对方人身伤害的;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四、协议的履行(一)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二)协议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了解)(三)撤消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的,该撤消权消灭。 五、其他规定因国际货品买卖协议和技术进出口协议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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