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考经济法概论简答题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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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要约失效的因素。(1)要约的撤回; (2)拒绝要约的告知到达要约人; (3)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4)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5)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5.简述协议生效的要件。(1)订约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达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协议的标的必须拟定和也许,具有履行实现的也许性。6.简述无效协议的种类。(1)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协议;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协议;(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协议;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议;(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严禁性或强制性规定的协
2、议。7.简述可撤消协议的种类。(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协议; (2)显示公平的协议;(3)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协议; (4)乘人之危订立的协议。8.简述效力未定协议的种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协议; (2)无权代理人以别人名义订立的协议;(3)无权处分人处分别人财产的协议; (4)未经债权人批准的协议。9.简述协议的履行的规则。(1)质量规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协议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
3、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规定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费用的承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10.简述不安抗辩权及其合用条件。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协议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订约后丧失或者也许丧失履行能力时,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合用条件为:(1)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下降; (2)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3)先履行义务人负有告知和举证义务。11.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及行使条件。
4、代位权是指在协议履行中,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妥减少致使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设立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代位权行使的要件:(1)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了约束力;(2)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 (3)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12.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1)假借订立协议,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协议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违反保密义务; (4)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致使协议无效或被撤消;(5)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过失行为。13.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难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情况。(2)违约相
5、对人有过失。违约行为发生后,相对人应采用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未采用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 规定对扩大部分补偿损失;当事人都有过失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约定的免责事由。在订立协议时,当事人协商拟定的免责事由。但是,约定免责事由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的, 不发生免责效果。如,协议法第53条规定:协议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导致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1.简述工业产权的概念及特性。工业产权指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发明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重要涉及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的权利。其特性:(1)专有性-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的专利权和商标权专
6、属于权利人所有,任何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擅自 使用权利人的专利或商标,否则视为侵权。(2)地区性-一国授予的专利权和商标权通常只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没有效力。(3)时间性-法律对工业产权的保护具有一定的期限。2.简述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1)新奇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献或者公告的专利文献中。不丧失新奇性的情形: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认可的国际展览会上初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初次发表的;别人未经申请人批准而泄露其内容的。(2)发明性。与
7、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制造或者使用,并且可以产生积极效果。3.简述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发明或事项。(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发明;(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运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毕的发明发明;(3)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两者的结合作出的重要起标记作用的设计。但是,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存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4.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1)独占权:专利权人有自
8、己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2)转让权:专利权人有将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别人的权利。(3)许可权:许可别人实行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4)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5.简述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使用情形涉及哪些?(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改产品的;(权运用尽)(2)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先用权人的实行)(3)临时通过中国领水、领陆、领空的外国运送工具,依
9、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送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临时过境)(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6.简述商标的构成要件。(1)具有显著性特性,便于辨认:商标自身具有显著性;通过长期的使用获得商标的显著性。(2)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涉及著作权、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等。(3)必须是可视性标志:声音、气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4)不得违反法律的严禁性规定。7.简述商标
10、注册的原则。(1)自愿注册原则-当事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由商标使用人自己决定。但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2)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先后就同一种类的商品,以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局对申请在先者核准和注册,并驳回其别人的申请。(3)优先权原则-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若向中国提出同样申请的,将优先于别人在该申请日后提出的申请,取得申请在先的地位。8.简述商标权的内容。(1)使用权: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权利。(2)严禁权:商标所有人严禁任何第三人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
11、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权利。(3)转让权:商标权人有权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转让给别人。(4)许可权: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协议,许可别人使用注册商标。9.简述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伪造、擅自制造别人注册商标标记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别人注册商标标记;(4)未经商标注册人批准,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的注册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其他侵权行为。1.简述反垄断法及其立法目的。反垄断法是现代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旨在规制市场中一系列独占市
12、场、限制竞争、破坏市场竞争机制、损害社会公平利益行为的法律。其立法目的是:(1)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2)保护市场公平竞争;(3)维护消费者利益;(4)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简述反垄断法与反不合法竞争法的关系。(1)两者的联系:同属于市场竞争规制的法律范畴,都以市场竞争关系与市场竞争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两者的共同目的是保护市场竞争机制。(2)两者的差异:反垄断法解决的是市场中没有竞争的问题;反不合法竞争法解决市场中的不合法竞争问题。反垄断法是从垄断行为的反竞争角度进行定性和规范的,反不合法竞争法是对存在竞争的情况下运用违反商业道德和蔼良风俗的手段,打击正常经营的竞争对手的行为进行规制。3.简述
13、横向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设备;(5)联合抵制交易; (6)其他垄断协议。4.简述不合法竞争行为及其特性。 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公认的商业习俗和道德,采用欺诈、混淆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竞争行为。(1)不合法竞争行为是一种竞争行为; (2)主体为实行违法竞争行为的经营者;(3)行为具有违法性; (4)具有社会危害性。5.简述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运用报刊、影视等宣传
14、媒体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价格等或对服务的质量、方式等作出与事实不相符合的宣传,导致公众误解的行为。(1)虚假广告行为; (2)虚假的新闻报道; (3)引人误解的广告宣传行为;(4)变相广告行为(虽然不采用商业广告的形式,但同样达成商业广告效果的行为。6.简述商业贿赂行为及其特性。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通过收买竞争对手的代表或其他可以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以获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 商业贿赂的特性:行贿主体是经营者,受贿主体为作为交易相对人的经营者或者其他对交易具有影响力的有关人员;以不合法方式进行;具有违法性。7.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涉及那些?(1)以盗窃
15、、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合法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别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披露、使用或者允许别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别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1.简述产品责任及其构成要件。 产品责任,又称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有缺陷,导致消费者、使用者或者其别人人身、财产的损害而应承担的一种民事补偿责任。(1)产品存在质量缺陷; (2)缺陷在生产或销售环节已经存在;(3)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4)产品缺陷是损
16、害发生的因素。2.简述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关系。两者的联系:产品质量责任包含产品责任,两者是属概念和种概念的关系。区别在于:(1)责任发生的因素不同,产品质量责任发生因素众多;产品责任仅有一种发生因素即由于产品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发生。(2)性质不同: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产品责任是民事责任中的一种特殊侵权责任。(3)责任主体不同: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涉及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相关的第三人,例如承运者,仓储者等;产品责任的主体只限于生产者、销售者。(4)责任发生的阶段不同:产品质量责任也许发生于产品生产运营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上,例如生产、运送、保
17、管、使用、消费等环节;而产品责任只发生于产品销售后的消费、使用过程。3.简述生产者保证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具有产品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白的质量状况。4.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涉及哪些?(1)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记。(2)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销售者应当采用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有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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