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森镒锌公司风险管理_范文.docx
《代森镒锌公司风险管理_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代森镒锌公司风险管理_范文.docx(5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泓域/代森镒锌公司风险管理代森镒锌公司风险管理xxx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 项目基本情况3二、 巨灾的定义及特点5三、 巨灾风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7四、 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8五、 日本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10六、 法律风险13七、 国家风险14八、 风险价值18九、 敏感性分析及波动性分析22十、 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24十一、 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27十二、 危害性风险及其损失28十三、 金融风险30十四、 产业环境分析32十五、 发展目标34十六、 必要性分析35十七、 经济效益评价36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36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38利润及利润分配表40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4
2、2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44十八、 投资方案分析45建设投资估算表47建设期利息估算表48流动资金估算表50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51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52一、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x有限责任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待定)。(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待定),占地面积约68.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8445.5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981.8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79%;建设期利息258.2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1%
3、;流动资金5205.4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30%。(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8445.58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7906.32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0539.26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462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36273.40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7259.53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18.57%。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88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8410.83万元(产值)。(八)
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45333.00约68.00亩1.1总建筑面积86211.92容积率1.901.2基底面积29013.12建筑系数64.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21.902总投资万元28445.582.1建设投资万元22981.892.1.1工程费用万元19612.68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2725.402.1.3预备费万元643.812.2建设期利息万元258.212.3流动资金万元5205.483资金筹措万元28445.583.1自筹资金万元17906.323.2银行贷款万元10539.264营业收入万元46200.00正常运营
5、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36273.406利润总额万元9679.377净利润万元7259.538所得税万元2419.849增值税万元2060.2210税金及附加万元247.2311纳税总额万元4727.2912工业增加值万元15829.0713盈亏平衡点万元18410.83产值14回收期年5.88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18.57%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11488.66所得税后二、 巨灾的定义及特点(一)巨灾的界定巨灾通常是指洪水、地震、飓风、火灾、暴风雨等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灾害即狭义的巨灾概念。2001年的“9.11”事件,更将“恐怖主义巨灾”这一新名词摆在了人类面前。此外,巨灾还包
6、括航空、航海、宇航业等的重大事故。美国保险业界对巨灾有如下的定义:造成超过500万美元的财物损失且同时影响到多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它通常是指突发的、无法预料的、无法避免的而且严重的灾害事故。0这个概念似乎更倾向于广义的巨灾概念一包括了以上列举的各种灾难。(二)巨灾风险的特点1.客观性巨灾风险是一种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们可以采取以降低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为目的的控制型措施进行风险管理,也可以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或资本市场,但巨灾风险是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的。而且,对于某些灾害来说,例如水灾,一味地想要控制它,采取大量的工程性措施进行围堵是没有太多效果的,从长期来看,对付灾害的科学的做
7、法只能是“和平共处”。2.损失巨大如果把巨灾造成的损失与普通灾害事故加以比较,可以看出,虽然普通灾害事故发生的频率高,但每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小;而巨灾发生的频率虽然低,但其一旦发生就会造成巨大损失。如一次火灾事故可以烧毁一幢建筑物或数幢建筑物,从而造成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损失,但一次大地震、大洪水则可导致一个大范围内的众多建筑被破坏,从而造成数亿、数十亿甚至更多的损失。例如,1993年美国西部洪水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20亿美元,1995年,日本的阪神大地震造成的损失估计高达1200亿美元。3.不确定性程度高由于巨灾发生概率小,发生机理复杂,可供研究的历史资料少,因此,人类对巨灾风险的认识
8、与评估尚在探索之中。4.不完全满足可保风险的条件完全可保风险的特征包括损失的可预测性,以及足够多的同类或相似的承灾体,而且这些承灾体不会因大的灾难全部或大部分受损,这是由保费厘定的基础一大数定理决定的。对于这两个条件,严重的地震、洪水和风暴潮等巨灾都没有满足。首先,数据的不完备以及发生机制的复杂性使得人类对某些巨灾的发生频率估计还处于研究阶段。其次,巨灾往往造成同类或相似承灾体的大面积损失,而且较为严重。这就使得对巨灾风险的管理不能单纯依靠商业保险。三、 巨灾风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一)巨灾风险的现状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于1994年在日本横滨召开的世界减灾大会上发表的灾情报告指出,世界上发生
9、的大灾在过去20年间增加了数倍。根据新界定的大灾标准判断(财产损失超过该国国民收入的1%,受灾人口超过该国总人口的1%,死亡人数超过100人),1963年至1992年的30年中,全球共发生大灾1531起,受灾人口达30亿,因灾害死亡人数36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400亿美元。20世纪90年代以来,灾情有增无减,全球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保险损失居高不下。(二)巨灾风险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年度巨灾风险损失呈上升趋势。导致这种趋势的原因很多,社会的经济发展以及人类对高风险区的开发利用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诸如1992年美国佛罗里达州的Andrew飓风,1999年欧洲冬季的暴风雪以及2002年夏季欧洲
10、的洪水等,这些损失上百亿美元的巨灾。四、 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1.日本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承保与投保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是商业性保险,它作为企业财产保险(火险)的附加险而由民营保险公司单独承保,政府并不参与,发生损失后政府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和家庭财产不同。在投保时,企业可以投保火灾保险并特约投保地震保险。承保企业财产地震风险的保险公司的设立和经营范围必须经政府批准,并取得这项业务的经营权。由于民营保险公司承受能力的限制,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也采取了限额承保方式,也就是说,已经投保了地震附加险的企业财产即使发生了全损,作为被保险人的企业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的保险赔偿也只能相当于实际损失的
11、一部分。同样的道理,这种做法既可以缓解民营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限制,使遭受地震损失的企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又可以避免对民营保险公司造成过大的赔偿风险。对于具体的业务,保险公司自行决定是否承保,也可以自行安排再保险。企业财产的再保险大多采取由比例再保险和超额再保险相互组合的承保方式。由于在比例再保险条件下,再保险费率受原保险费率制约,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余地很小,因此,再保险公司更倾向于采用超额赔款再保险的方式承保。日本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责任与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范围基本相同:包括地震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坏和埋没,以及火灾(包括连锁性火灾)和冲毁所造成的损失。2.日本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
12、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由保险公司自行设定,保险公司可以参考其他公司的设定模式和地震保险风险再保险的费率水平,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模式进行厘定。决定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财产所在地区、结构、建筑时期和地基的不同等。例如,日本在1972年和1981年两次修改建筑物标准法,此后所建的建筑物抗震性能大大提高,这就可以用建筑时期来反映,在这个时期之后所建的建筑物费率就会降低。五、 日本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1.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程序日本的法律规定,对于家庭财产,由政府和民营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保险责任。具体操作上,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业务先由民营保险公司承保,然后全部分给由日本各保险公司参股成立
13、的地震再保险公司;地震再保险公司自留一部分风险,其余按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再回分给各保险公司;超出限额的部分由国家承担最终赔付责任。在承保方式上,日本采取了超额赔款再保险的方式,具体做法是:750亿日元以下的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全部承担,750亿日元至8186亿日元的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各承担50%,8186亿日元至41000亿日元的部分由政府承担95%,民间承担5%。这里,41000亿日元的划分是根据1995年阪神大地震如果发生,在1999年将造成的损失。由此看出,日本地震保险制度的宗旨是:较小的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承担,大的巨灾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承担,而特大的巨灾损失主要由政府承
14、担。2.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承保限额日本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是作为家庭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由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承保的。由于政府财政和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的限制,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采取限额承保的方式,保险金额限定为财产保险(火险)的保险金额的30%50%。也就是说,家庭财产即使投保了地震附加险,如果发生全损,也只能从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那里获得一部分损失补偿。这样的保险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折中的办法,一方面,这种安排有效地发挥了民营保险机构和政府两方面的作用,克服了民营保险公司对严重地震损失承受能力的限制,对地震风险提供一定的保险保障,使遭受地震损失的居民获得必要的援助;另一方面,承保限额的设定又
15、可以将保险公司和政府的责任控制在一定限度内,避免它们承担过大的赔偿风险。3.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责任范围与赔偿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地震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坏、埋没损失、火灾(包括连锁性火灾)和冲毁所造成的损失。其中,埋没损失是指地震发生时由于建筑物倒塌等原因所造成的保险财产被埋没而造成的损失;火灾损失是指由地震引起的火灾(包括连锁性火灾)造成的损失;冲毁损失是指由地震引起的堤坝破裂、决口等使保险财产被冲毁而造成的损失。为了保护居民家庭的利益,使其在地震发生后能够通过保险渠道获得经济补偿,日本的地震保险制度还规定,如果承保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保险公司破产,其承保的业务由其他各保险
16、公司分担。在赔偿金额上,首先依损坏程度分为局部损失、半损和全损三大类,根据类别确定具体数额。4.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保险费率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由损害保险费率算定会2负责厘定。对地震风险影响最大的两个风险因素,一是区域,二是建筑物类型,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就按地区和建筑物结构不同而分别计算。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构成。首先,根据过去502年间发生的372次有损地震的基础数据,听取地震学、地震工学专家的意见,估算出预期损失额,再以该损失额除以年数计算出平均损失额,最后以年平均损失额除以现有保险金额得出平均纯费率。由于日本的法律规定了家庭财产地震保险具有非商业性,因此在附加费率中不
17、包括保险公司的预期利润率。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再保险费率,由政府与专业再保险公司共同商定。5.地震风险准备金的提存由于政府承担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业务的规模涉及在地震发生后政府的赔偿责任,尤其是大的地震所引起的政府的赔偿责任很可能会大大超过其提存的地震风险准备金的规模,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动用大量的财政资金。因此,政府承担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业务的规模每年都要提交国会审议。政府要设立专项再保险会计管理,与一般财政分开。对于其所收取的再保险费,支付保险赔偿后的剩余部分要全部结存,作为政府的地震风险准备金。民间保险公司在保险费收入中扣除所支付的保险金和经营费用后,如有剩余,也要作为地震风险准备金全部
18、提存。为了保证地震风险准备金的安全和具有很好的流动性,使地震发生后能够对受损居民家庭及时提供补偿,地震风险准备金只能以投资债券的形式加以运用。六、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法律或法规方面的原因而使企业的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而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法律风险包括合规性风险和监管风险。交易对方不具备法律或法规赋予的交易权利,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市场操纵、内幕交易、不符合监管规定等,都会导致法律风险。由于各国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对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不同,不同交易对手的法律风险存在较大差异。七、 国家风险国家风险指的是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生的,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由外国政府控制的事件或
19、社会事件引起的,而非企业或个人控制下的事件造成的,给国外债权人(出口商、银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例如,一家银行对某一外国政府或由外国政府担保的经济实体发放跨国界贷款,如果此外国政府发生政权更迭,新的政府拒付前政府所欠的外债,就将使这家银行不能收回贷款;又如,一家银行对一个外国企业发放跨国界贷款,但由于该外国政府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导致外汇无法汇出,也将使这家银行遭受损失。国家金融风险有三个显著的特点:第一,国家风险是在跨国境的金融活动或投资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境内风险,如由于本国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造成银行使用本币对境内企业贷款发生的风险,或境内企业之间的信用交易产生的风险,都不属于
20、国家风险。第二,对一个国家的所有信用,无论对政府、公司还是个人的信用,均涉及国家风险。如国外政府采购、对国外有限公司或合伙人放账交易等均可能由于国家风险导致债务方不能偿还或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第三,仅当是政府控制下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由政府控制的事件造成的损失,才能称为是由国家风险导致的。国家风险可根据引发风险的事件性质不同分为国家政治风险和国家经济风险两类。1.国家政治风险国家政治风险是指由于一个国家的内部政治环境或国际关系等因素的不确定变化而使他国的经济主体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国家政治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1)货币的非自由兑换(2)没收或国有化(3)战争或内战(4)合同拒付(5)政
21、府消极行为主权国家政府采取非直接形式减少或限制国外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理收入或参与经营和投资活动的领域。如起源于政府决定或政府部门的权益限制、对特别公司或特别国家的税收歧视、收益汇回限制、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等。(6)事件干预这里的事件包括绑架经理或董事、为达到政治而非经济或财务目的的罢工、由主权国家政治或宗教组织造成的对工厂或服务设施的破坏或毁坏等。这类事件虽然不是主权国家政府决策的结果,但它起源于政治属性。(7)法律环境恶化法律环境恶化通常起源于主权国家的间接政府行为以及政府态度而非政府决策的行为,如版权缺乏强制执行、政府干预经营(如在聘用经理时规定种族配额)、受贿、行贿和司法腐败等。2.国
22、家经济风险国家经济风险是指由于经济原因造成一个国家不愿意或不能够偿还其外债或外部责任的风险。与国家经济风险有关的因素包括:(1)经济体制如果一个国家建立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上,则法规比较健全,有效的政府宏观调控使得经济运行平稳、有序,经济基本呈现良性循环,经济风险较小。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不发达,但完全是市场取向,则微观经济就可能有很大的盲目性,这势必给国家宏观经济造成一定损害,经济风险较大。而完全依赖政府计划控制的经济体制,一旦计划有缺陷或失误,也会给国家经济造成大的破坏,因此认为这种体制下经济风险也较大。(2)通货膨胀(3)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进出口政策、产业政策等的
23、连续性和协调性不仅对微观经济活动的效率有直接影响,而且对整个国家经济运行的效果也有很大作用。如果一个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连续并彼此协调,则国家经济风险较小;反之则较大。(4)自然资源丰富的自然资源是一国经济发展得天独厚的条件,如一些石油输出国可依靠石油出口换取大量外汇,支撑国家经济。而资源贫乏的国家,出口创汇就只能选择其他手段。(5)经济规模(6)国际收支状况国际收支状况是一国偿还外债能力的标志。经常项目项下持续大量盈余,一般不会发生偿债危机。国际收支连年大量逆差,偿付能力自然受到威胁。(7)国际储备(8)外债负担在国家风险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主权风险,它特指在主权贷款有关的经济活动中产生的风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代森镒锌 公司 风险 管理 范文
限制150内